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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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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社 長:張長海、黃科銘

總 編  輯:拱祥生
總 主  筆:李順敏
營運總監:吳朝景
本期主筆:周子劍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營建署舉辦了一場

『成功而難得一見之污水下水道論壇』

林清南 技師 

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可達到提昇國家競爭力,改善台灣居住品質

首次在國內舉行的2008下水道建設國際論壇(2008 Taiwan Sewerage Construction Symposium),於97年2月29日假高雄國賓飯店2樓國際廳舉行兩天論壇,本次論壇由內政部營建署主辦,台灣經濟研究院執行。本人代表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與會,將論壇中見聞節錄,供未與會者同享。本次論壇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可達到提昇國家競爭力,改善台灣居住品質,創造就業機會,維護河川海洋水體清淨及確保公共衛生等多重目標。

論壇的舉辦可清楚看出政府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的用心,從署長林欽榮以流利英文主持,及清晰中文引言,使得論壇全程展現清晰、有效率污水建設企圖與魄力,整體而言,是一場少見的成功論壇。

台灣在污水下水道普及率,需要急起急追

本次國際論壇邀請各國專家學者,提供經驗供作我國下水道建設之參考,所邀請的國家代表都是污水普及率很高的國家,依2004年度下水道普及率高低,依序邀請美國100﹪、香港92.3﹪、澳洲87﹪、韓國81.4﹪、日本67﹪等國。金磚四國超過我國者有俄羅斯78﹪、巴西66.3﹪。而經濟雄厚的台灣僅為12.4﹪,台灣在污水下水道普及率的確抬不起頭來。需要急起急追,據營建署統計96年度我國尚有台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苗栗縣、雲林縣、新竹市、新竹縣、嘉義市、彰化縣、澎湖縣等10縣市無用戶接管,當然談不上接管率。接管率較高城市前三名為台北市84.79﹪、連江縣51.61﹪、高雄市49.84﹪,其餘都低於二成五以下。可見污水下水道建設商機仍然無窮,是營建署未來重要施政方向。

美國所有污水都納入處理系統中,即便鄉下也是如此

美國專家陳宗男先生(有近40年污水建設經驗)會中講述美國經驗,在美國所有污水都納入處理系統中,即便鄉下也是如此。美國法律規定州政府這種地方政府必須執行下水道建設,不論有經費都要設法推動,否則承辦官員必須坐牢。法令規定不得將雨水接入污水系統中,政府官員採用施放煙幕彈,檢測民眾家中雨水管會不會冒出煙幕,來徹底執行雨水不被接入污水系統,抓到後立即重罰。

美國地方政府污水下水道建設費來源有(1)接管後徵收處理費每戶每月25美元左右。(2)發行公債。(3)徵收接管工程費。(4)本身貸款支應。(5)向中央政府借款等方式。

二次大戰後,美國污水廠早期採小口徑污水系統

美國污水處理已經有70年歷史,而供水系統已有200年歷史,政府建設污水系統可得到聯邦銀行低利貸款(約2.5﹪)。在第二次大戰後污水廠亦大量建設,早期採小口徑污水系統,逐漸老舊後,改採截流式大管徑管線(Interceptors)。如今更新污水處理時一併納入綠建築,甚至把腦筋動至水資源回收,及回收廢水中油脂經由厭氣處理後,變成燃料能源的趨勢。這種處理,可以減少CO2,CH4排放,不僅符合環保要求,同時可減緩地球暖化危機。

政府應有一套有效計量污水排放量之公信機制

美國民眾對污水建設認知與支持度非常高,而我國則不太支持(因為不能接受排放污水要收取污水處理費),關於此,個人以為政府應有一套有效計量污水排放量之公信機制,以取代以自來水用量打折的計量方法,以精確驗據說服民眾,陳宗男先生以為美國污水接管率達至100﹪,完全是立法的關係,有法律支持,自然污水普及率不可能低落。

 

BOT興建方式,絕對比政府自辦要有效率與及早達成普及率

我國政府財政困難,而污水建設投資額龐大回收緩慢,寄望政府獨力建設一系統需要7~7.8年才能營運。而以民間高雄楠梓BOT興建方式約需4.5年即可營建,淡水BOT約2~3年即可通水營運。整體而言,絕對比政府自辦要有效率與及早達成普及率,因此,未來普及目標如2008達到普及率20﹪,2005年達成41﹪,2020年達到55﹪,在促參條例解凍可以採BOT方式執行,應該不難達到。一旦普及率提高,可以達到房屋地價值提高,城鄉風貌再造價值提昇,水資源環境變乾淨,促進城鄉發展等利益。污水建設是一種福國利民之偉大建設,國內應組成環境污水污染遊說團體向立法院進行立法遊說以各種獎勵方案,推展污水下水道建設。

1970年日本限制工業廢水排入河川,而未管制家庭污水排入河川,河川水質仍然發臭令人不舒服,之後立即大量投入下水道建設,防止家庭污水進入河川,目前河川優氧化,可以靠去氮除磷使BOD下降至可接受程度。日本推動污水建設系統後,已有提昇生活環境品質、防洪、消除老舊化糞池案例,多數受到國民的歡迎與支持。

日本下水道維護費每年高達2兆日圓,都由地方政府稅收支付來處理,採外包方式由廠商承攬。

至於污泥也是一件令人頭痛之廢棄物,近年日本政府以高溫爐碳化處理再出售,形成資源再利用,因是天然曝曬之處理方式。

美日兩國作法可以是未來我國可以借鏡師法之對象,而以BOT方式獎勵促進參與公共建設之方法是可以快速達成污水建設普及率的三贏局面(政府、民眾及營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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