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歡迎您!! …社團法人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五日

廣告專線 :(02)8961-3968轉149
傳真:(02)2964-1156,2963-4076
地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號A3
網址:http://www.twce.org.tw
E-mailmail@twce.org.tw

NO.
588

發  行 人:林永裕
社務委員:王庭華、黃科銘、涂泰成、吳朝景、巫垂晃、陳錦芳、張長海
     梁詩桐、張景峰、陳清展、蔡得時、鄭明昌、歐良規、高 原
監  察 人:呂震世、施義芳、余 烈、周功台
社務顧問:李咸亨(北區)、顏聰(中區) 、徐德修 (南區)
社  長:陳錦芳
副  社 長:張長海、黃科銘

總 編  輯:拱祥生
總 主  筆:李順敏
營運總監:吳朝景
本期主筆:拱祥生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大破大立 創新工程

目前台灣正值2008年總統大選的關鍵時刻,不僅全國的人民都在關心未來國家新的領導人要將台灣帶往何處,而參與工程的產、官、學、研各界,更加關注新領導人能夠為台灣工程界現況與未來有何規劃與願景。 

本報587期,兩黨候選人都發表了他們對於工程界的看法與興革事項,對於台灣工程界的將來之發展更有宏大的願景,當期社論立即作回應外,茲願就目前工程界需要改革創新之處,再作具體之表述,讓工程界更值得人民信賴且能加速提供跨國界服務。

一個產業的興衰,最具體的表現就是它的成品與營業額,而台灣工程建設成品,訪台的國外友人,經常覺得台灣的基礎建設品質無法與國民所得相匹配,尚有諸多需改進之處。這其中政府應負絕大部分的責任,因為工程建設之整體規劃出了問題。追根究柢,牽涉到「政府部門的調整、營造建管與公共工程建設領域之整合、不當法令之研修、專業技師考選制度」等四項重大興革事項。

有參選人提出關於政府部門的調整,本報認為這是台灣工程建設改革的迫切要項。因為工程建設每年佔台灣政府預算極大之比例,竟然沒有一個整合的單位,更不用說台灣的整體建設遠景為何?

其次,與政府部門調整相關的,即是營造建管與公共工程建設領域之整合,因為目前的營建署,經常由建築領域的專才擔任署長,但是其管轄的範圍,又經常跨越土木建設領域,例如營造業法。如此的分工,不僅未達到競合的效果,卻是經常造成爭議,又如營建業管理與建築法的糾葛。本報建議,新的領導人一定要正視此問題,讓政府單位成為創造民間相關產業良性競合的統合者,而不應該反成為問題爭端的製造者

今後工程建設相關法令的競合研修,如能一體到位,必然充分發揮專業整合的功效。本報欣見兩黨文宣中均有提及法令研修的問題,其關鍵在於專業法令系統的規劃:首先要合於目前政府的法令體系,才不會衍生執行上之困難。為了讓工程建設的規劃與興建更臻完善,「土地開發、目的事業開發、水土保持及環境影響評估」四大專業領域法令的整合,應是協助業主、專業人員及政府管理單位能分工合作,同時俱進,而非獨由某一專業領域主導,其他人作壁上觀,終成為工程建設時程延誤的元兇。例如一個案子的通過與否,環境影響評估只須就其專業領域提供意見,不應獨攬該案是否執行的決策權。

談到專業技師的考選制度應徹底檢討,已是沉疴,考選部在專業人員考試中扮演的角色相當尷尬。因為目前的考選制度,讓專業爭端不斷上演,同時未能讓「教、考、用合一」。其實專業技師的考選,絕不能僅以單一考試管理思維,去主導考試制度。上游的教、考,一定要與下游的用(產業界)互相貫通,才能消弭目前各大技師公會的執業爭端。

最後,除了上述四項重大興革事項外,更應善用非政府組織(技師公會與專業學會)的中道力量,嚴守行政與技術分際,才能提升政府執行績效。至於國內大型工程顧問公司與營造廠的發展,政府應釋出這些公司的經營權,讓專業充分自由發揮,才有機會在國際舞台上,將台灣的工程技術與經驗輸出,而非僅將大型公司作為配合政府重大工程建設的執行者。總之,儘速「調整、創新及整合工程界的上、中、下游」,才是台灣新工程建設中,政府所應扮演的舵手角色。

返回上一畫面

    Top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