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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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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578

發  行 人:林永裕
社務委員:王庭華、黃科銘、涂泰成、吳朝景、巫垂晃、陳錦芳、張長海
     梁詩桐、張景峰、陳清展、蔡得時、鄭明昌、歐良規、高 原
監  察 人:呂震世、施義芳、余 烈、周功台
社務顧問:李咸亨(北區)、顏聰(中區) 、徐德修 (南區)
社  長:陳錦芳
副  社 長:張長海、黃科銘

總 編  輯:拱祥生
總 主  筆:李順敏
營運總監:吳朝景
本期主筆:張渝江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通車滿周年 回顧『高鐵與BOT』

1993年,時任立法委員之王建瑄等32位委員,提議刪除944億高鐵預算改由民間投資以興建,從而展開「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之立法與高鐵BOT推動。而經二家投資團隊激烈競爭後,1997年9月25日,由大陸工程領銜之台灣高速鐵路企業聯盟(今日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獲最優申請人資格,高鐵從此展開長達十年的設計、施工與營運準備工作;期間,經歷九二一後之新地震力之重新設計、資金籌措不利投入、立法院數次質疑財務狀且禁止資金再投入、高鐵停建政府接管之威脅等辛酸歲月,並投入近五千億台幣與無數的國內外人力與資源後,於2006年中高鐵開始履勘,年底獲准通行,2007年1月5日正式營運。

高鐵通車之初,在部份履勘委員「天佑高鐵」之「祝福」下,各方對安全的質疑從未歇止;初期由於熟稔度不足,只要稍有差池,謾罵指責四起,誰都難以相信經過一年營運,高鐵居然把航空業、鐵路、公路等大眾運輸工具一一打敗,不是不堪虧損淡出退場,便是營收影響三至四成,國人對高鐵已具信心。選擇高鐵為交通工具,已不再是安全與否之選項,倒是票價是否與旅次預算相容的問題,高鐵之票價也因而對其它大眾運輸工具形成指標與威脅。

營運一年之後段,高鐵推出自由席(只可乘坐指定之幾節車廂且不劃位,無座需站立)之車廂達四節(列車全長12節),班班自由席達7-8成之乘坐率,而班次密集至一小時達三班次,高於台鐵自強號發車頻率,系統穩定性亦可預測(除2007年幾次颱風誤點外),高鐵已成國人商務、觀光之選定交通工具,一年之總運量高達1500萬人次。

所謂BOT,即為Build-Operate-Transfer,乃係「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之公共建設架構。在國內,有「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法源依據。BOT專案可解決政府財務困難、預算使用受到嚴格限制及政治角力的問題。美國聯準會(即中央銀行)前主席葛林斯班,在其回憶錄中一再引用亞當史密斯之論理基礎:『市場有無窮的力量』。BOT專案之成形與興建營運,是取決於市場。高鐵營運一年過程中,天災與政治之角力皆不足以影響其營運,真正影響其營運的還是市場,此乃為在台灣諸多BOT失敗案例,所欠缺之基礎;也就是高鐵專案,得以回饋我們重新思考審視之核心價值所在。

其實台灣高鐵之營收,除來自於35年特許之興建營運移轉之票房外,亦來自於50年特許之站區開發。交通建設之財務平衡,本不應單單考量票房收入而已,因交通建設帶來的龐大土地上漲利益,亦應灌入專案成本,此非一般政府採購專案得以運作。就以台北捷運造就許多個人富豪,而使M型化社會加劇來看,若依BOT之模式運作,以土地開發特許且利益回歸於大多數人,社會正義便得以維持,此實為誤解BOT狀大財團之民粹思維,所應重新審視之課題。

過去高鐵興建的十年間,我等技師投入工程建設不計其數,無形中見証高鐵專案的誕生過程,值此高鐵通車一年之際,除對高鐵之營運成功喝采,並冀盼高鐵繼續創造國人『行的便利』外,更希望對已停滯且推動不易之BOT案,形成激勵與借鏡參考。而國內BOT案流於「本土(在地)化」與「政府採購(僵)化」,實為公共建設之危機,企盼台灣高鐵專案之成果,能提供大家對BOT重新更新思維,調整步伐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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