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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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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施義芳
社務委員:洪啟德、陳玫英、鄭明昌、蔡震邦、陳清展、賴建宏、周子劍
     黃騰輝、巫垂晃、謝詳樹、陳菁雲、楊高雄、陳存永、梁詩桐
監  察 人:張長梅、陳錦芳、呂震世、陳永成、伍勝民
社  長:賴建宏

副  社 長:陳玫英、黃騰輝、陳存永

總  編 輯:楊耀昇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陳玫英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蔡志揚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正視海砂屋鑑定報告審查面臨的挑戰

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俗稱海砂屋),長期會加速腐蝕鋼筋,造成混凝土塊剝落,嚴重損害房屋的結構體。近年來,政府為鼓勵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物自行拆除重建,採用「恩威並施」的政策手段,一方面給予高額的建築容積獎勵,儘可能使所有權人在重建後可以分回原有使用面積,另方面若所有權人於一定期限內未停止使用時,將處以行政罰鍰,並得連續開罰。尤其若是供營業使用者,更可能會被處以高額的罰鍰,以致不得不停止使用。換言之,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物影響公共安全,政府採取「胡蘿蔔」與「棒子」的行政措施,促使所有權人補強改善或拆除重建,誠屬必要。

然而,政策長年實施後,仍因所有權人的意願整合不易,造成私有建物的重建或補強速度,仍然緩不濟急。近兩、三年來,為加速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物更新重建,政府給予的容積獎勵額度,是越來越優厚。而且,政府還設法降低其整合門檻。譬如,部分地方政府允許,只要同意數達二分之一以上者,就可申請認定為「迅行劃定之都市更新地區」,而一旦劃定為此種更新地區,原本需要七、八成所有權人同意重建的門檻,將驟降為「二分之一」,對於後續程序開啟,與相關事務決定,有著明顯的助益。從近來傳媒資訊顯示「海砂屋」的整合與重建,似乎正值方興未艾之勢,甚至可謂「遍地開花」。

然而當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物的獎勵誘因愈益增加,相對地不當利用的道德危險,也是愈益增加。如整合門檻的降低,意味著可能僅僅只有一半的住戶同意重建,就有了立即促使全社區被政府公告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的動機。這些問題,以往雖然不是不會發生,但似也因為近年來前述誘因的增加,而有越來越多爭議產生的趨勢。此等問題,將促使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物鑑定報告的審查,不僅只需處理技術層面的判斷問題,還更涉及到必要性與合理性層次的問題。例如,某社區的同意重建比例很高,對比於另一個反對重建比例很高的社區,這兩案在審查的態度上是否一致?基準是否一致?

綜上所述,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處理程序與獎勵機制,如同兩面刃的劍,當一旦被鑑定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物,若不重建或補強的話,住戶就可能要面臨後續嚴厲的處罰,甚至強制執行措施。因此,對於相關鑑定報告的把關,實不可不慎。

為此,在2018台北市都發局設置:「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鑑定報告文件審查及爭議處理委員會」,外聘土木、建築及結構專家學者委員,共計6人,任期二年,專門處理有關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物鑑定報告文件的審查,以及其所衍生的爭議事項。舉凡是依自治條例送請市政府認定的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物鑑定報告,皆需送交該委員會審查,必要時得至現場進行履勘,以及邀集鑑定機構、鑑定技師出席審查會議,另亦接受相關建物所有權人到會陳述意見;至於新北市,雖然也有類似得邀集專家學者審議的規定,但未若台北市有常設的委員會,且就相關的審查程序及處理流程,亦未如同台北市訂有明確的規範。

總之,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物鑑定報告面臨越來越多的課題與挑戰。因此,本報建議各地方政府,宜仿效台北市設置常設的委員會,聘請土木或結構專業技師為審查委員,並且訂定相關明確的規範。此外,俟審查經驗積累至一定程度後,將過往的判斷標準或取向,歸納為「審議原則」,並定期檢討相關法規的合宜性,以因應新增的課題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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