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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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澳大橋斷裂事故 事實資料報告發布 【本報訊】108年10月1日9時30分,南方澳大橋橋面斷裂崩塌,橋體包括橋面板、橋拱等,向下墜落掉落到南方澳漁港航道內。當時橋上一輛台灣中油公司油罐車,正經由南方澳大橋前往南方澳漁友漁船加油站,亦隨斷裂之橋面墜落並起火燃燒。墜落之橋面,壓毀3艘停靠於南方澳大橋下之漁船。本次事故共造成6名船員罹難,9名船員、1名油罐車駕駛員及3名執行搶救之人員受傷。 108年10月3日第3671次行政院會臨時動議,行政院蘇院長就「南方澳大橋斷裂事件處置情形」指示:由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以下稱該會)負責,即刻展開調查。該會即依「運輸事故調查法」行使調查權,採用參與式調查,依法邀集公路總局、航港局、港務公司、宜蘭縣政府、亞新工程顧問公司等單位,籌組調查團隊,分為維修分組、工程分組,二個專業分組進行調查,並協請國震中心、中科院,參與執行測試與研究。另由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執行司法調查、公路總局執行行政調查、及運安會執行安全調查,於事故調查初期,共同進行關鍵證物的保存及檢測事宜,後續各依職權執行調查。 事故發生後,該會即派員進行現場勘查,收集證物,並執行後續檢視所有證物、進行人員訪談、現場影像資料分析、勘驗橋梁殘骸等。技術性檢測項目,包含主橋端錨、主橋吊索系統、橋面鋼構大梁等三大項目;組織性管理議題調查事項,包括橋梁檢修、橋梁維護、大型貨物運送通行、文件保存等項目。 歷經七個月,完成事實資料報告草案,該會於109年4月13日召開事實資料確認會議;4月20日通過公路專業小組之審議,5月1日通過該會委員會議審議,按運調法於5月5日對外發布事實資料報告。 該會規劃民國109年9月完成調查報告草案,送該會委員會議審議,經審議通過後,再公布完整的調查報告(事實資料、分析議題、調查發現、改善建議),以期完整研析風險控管機制、及組織性安全議題,杜絕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本案事實資料報告可自該會官網下載:https://www.ttsb.gov.tw(本文摘採該委員會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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