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歡迎您!! …社團法人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廣告專線 :(02)8961-3968轉142
傳真:(02)2964-1159,2963-4076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37號A3
網址:http://www.twce.org.tw
E-mail:mail@twce.org.tw

NO.

1192

發  行 人:施義芳
社務委員:洪啟德、陳玫英、鄭明昌、蔡震邦、陳清展、賴建宏、周子劍
     黃騰輝、巫垂晃、謝詳樹、陳菁雲、楊高雄、陳存永、梁詩桐
監  察 人:張長梅、陳錦芳、呂震世、陳永成、伍勝民
社  長:賴建宏

副  社 長:陳玫英、黃騰輝、陳存永

總  編 輯:楊耀昇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陳玫英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周子劍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免除斷橋恐懼  催生土木工程法 勢在必行

  今年101日上午9:30分,宜蘭南方澳跨海大橋因吊索斷裂,不幸發生坍塌事件,導致1輛油罐車落海、3艘漁船壓沒海中、有6名移工死亡。事發後,輿論一片究責之聲,港務公司董事長吳宗榮因而辭職下台,以負起政治責任。但真正責任之所在,本報認為是制度殺人,南方澳大橋如果依據「公路鋼結構橋梁之檢測及補強規範」,鋼結構橋梁檢測頻率2年一次,可能至少有一次會發現吊索鏽蝕問題,也許就不會發生斷橋憾事。因此如何建立一個能夠預防災難再次發生的機制,變成是一個刻不容緩的措施。

南方澳跨港大橋,位於宜蘭縣蘇澳鎮南方澳漁港,係串聯南方澳環狀路線的重要建設,亦是當地的著名地標。由於位於南方澳漁港內,因此由交通部轄下的台灣港務公司負責維護管理。事發後該公司坦承,2012年接手管理後,從未「獨立檢測」,僅宜蘭縣府自行委外檢測。該橋前主管機關基隆港務局也未曾檢測。換言之,該橋建造21年間,均從未檢測過。3年前雖委託健行科技大學做南方澳跨港大橋橋梁檢測,遺憾的是檢測項目未包含吊索檢測,也就沒有發現吊索的可能潛藏的巨大風險問題。

南方澳大橋完工後,沒有辦理定期檢測,主要是沒有法源依據。台灣的政治生態,導致地方首長喜歡建新橋、鋪新路,以吸引鎂光燈及博得媒體的版面;至於檢測橋梁,這種不能大肆宣揚的事情,則興趣缺缺。再加上沒有法律強制要求之下,就算主辦人員有危機意識,希望編列預算辦理,在主計、會計人員的掣肘之下,戛戛乎難矣哉!

工程會在陳振川擔任主任委員期間,也曾提出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及永續工程的觀念,包括可行性評估、規劃、設計、招標、施工、驗收至接管及營運階段,皆應永續經營。當時提出編列公共工程新建預算時,也要估算維護管理的費用,可惜在沒有法源依據之下,也就雷聲大、雨點小,嚷嚷一陣子,就不了了之。

有鑑於此,土木技師公會依照土木工程全生命週期的觀念,提出了土木工程法,希望建立土木工程永續經營的制度。如草案 24 條(指定維護管理人),「重大土木專業工程之維護與管理,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指定行政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公法人擔任維護管理人」。第 25 條(檢查及維護),「義務人或維護管理人應對完成之土木專業工程實施定期檢查及維護,或委託土木專業工程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專業工程技師所屬公會辦理」,最終目的,就在建立公共工程維護管理的制度。

只可惜,工程會在政府改造的計畫裏是被裁撤的單位,前幾任主委在五日京兆、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下,皆未積極支持土木工程法。也許老天可憐台灣民眾,讓施義芳立委在本會期提出土木工程法,在本屆立委任期還有一個會期的時間,希望立委諸公能為公共工程永續經營的理念,支持土木工程法立法通過。讓我們的後代子孫,免除斷橋威脅的恐懼。

返回上一畫面

    Top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