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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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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筆:魏嘉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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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記者:許素梅

淺談道路掏空下陷及潑漆事件之處理

黃志中技師

壹、緒論

道路常有接獲通報,發現掏空下陷/潑漆事件的情形,道路養護主管機關對此不敢等閒視之,會立即派員到場勘查,甚至封鎖道路管制通行。為維護周邊行人車輛安全,均先設置安全或警告措施,釐清造成掏空下陷原因/瞭解潑漆事件之污染路面情形,並由道路養護主管機關或權責(管線)單位,緊急應變處理後,儘速恢復原有路面平整。

貳、道路掏空下陷

常見電視或新聞媒體出現:「某道路地基掏空下陷,致使車輛傾斜掉落陷入坑內,駕駛驚慌爬出車外」等驚悚報導,一般市區道路造成掏空下陷,可能有數種原因,例如地下水流動或自來水管線破裂,挾帶泥沙流入地底;或雨、污水管線的管路破損,管線接頭處鬆動脫落等情形,以致漏水後形成水路,將泥沙帶走而日漸沖蝕掏空;也有可能是管線單位所設置人、手孔蓋或其管線、壁體破損,路基土壤向空隙處擠壓變形而下陷等原因。因為路面下土壤掏空並不易查覺,實難以預防其發生。

道路掏空下陷之損壞,就類似人體生病遭細菌感染,而演變成皮膚下方蜂窩性組織炎,如已形成膿瘍,就必須切開引流及清創處理。以臺北市區為例,目前道路掏空下陷之標準作業流程,會要求管線單位到場協助釐清造成掏空原因,必要時現場開挖確認掏空情形、權責單位及緊急處理方式,俟確定負責之修復單位後,道路養護主管機關(新工處)會填寫場地交接單,並限期路面修復平整。

如道路掏空下陷情形嚴重,為避免掏空之損害擴大致災,道路養護主管機關,會先以低強度混凝土(例如CLSM),回填應變(如照片1-2),後續再由各單位進場搶修及復原。因此道路養護主管機關與各管線單位,均須保持緊急聯絡電話之暢通,以便能針對類此道路掏空下陷之緊急情況,按標準作業流程迅速應變妥處,以共同維護市區道路公共安全。

參、道路潑漆事件

道路常有不明人士不慎或故意潑灑油漆(包含油類液體),或在某季節之行道樹,產生大量落花、落果等,經車輛輾壓後產生汁液或油脂,致污染車道路面,造成行經車輛打滑危害行車安全。因為瀝青混凝土路面,係藉其與車輛輪胎間產生摩擦力,維持行車安全,如在道路發生路面遭潑灑油漆之緊急案件,不僅破壞市容,也導致車輛輪胎打滑,危及駕駛與乘客的生命安全。以臺北市區為例,在接獲民眾通報後,環保局/清潔隊會先立即派員至現場處理,設法排除路面打滑之狀況,如油漆未乾,會立刻以木屑吸乾油漆,再將木屑掃除,以免用路人因道路濕滑而衍生危險,甚至危害行車安全。

如油漆已乾涸無法清除者,環保局會通知新工處協助處理,為避免破壞路面結構,一般先以以油溶瀝青塗佈覆蓋污染範圍,若遭污染面積過大,或油漆乾涸之厚度過大,就必須直接刨除重鋪,回復道路原貌(如照片3-4),修復時間較長且所需費用較高。

後續如已追查出潑灑油漆污染路面之行為人,倘屬故意行為所致者,相關主管機關將予以處分及追償,以遏止路面潑灑油漆污染路面事件層出不窮。

肆、結語

道路養護主管機關對以上兩種事件之緊急處理,就時常發生在你我日常生活當中,在此還是要對負責處理的基層人員,表達鼓勵及感謝之意。筆者謹就所知略述一二,分享給各讀者。

 

照片 民眾通報道路掏空下陷

  照片以低強度混凝土緊急回填
     
 
照片民眾通報道路遭潑漆污染   照片刨除重鋪回復道路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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