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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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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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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務委員:鄭明昌、巫垂晃、莊均緯、伍勝民、陳錦芳、黃科銘、朱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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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  察 人:施義芳、周子劍、蔡震邦、陳玫英、賴建宏
社  長:莊均緯

副  社 長:伍勝民、陳錦芳

總  編 輯:賴建宏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陳玫英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楊耀昇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工程會引導各機關使用再生材料 共同推動循環經濟

【本報訊】106615日曾有報載『公共工程應領頭建立循環經濟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立即呼應各界建議,將擴大推動再生材料,運用於公共工程,包括鋼爐碴及垃圾焚化爐底渣,建立再生粒料品質驗證制度、要求產出單位針對產出物全程管理,逐步推動公共工程全面使用。

為強化工程單位使用信心,工程會將會同經濟部,建立再生粒料品質驗證制度,要求產出單位及供料廠商,於每批再生粒料出廠時出具檢驗合格證明,確保供料廠商提供合格之材料;若有不實者,加強處罰,以符合工程品質及環境安全需求。

以往再生粒料使用於公共工程,常因產出單位未全程參與去化,造成不當利用及污名化,爰為落實流向管理,將要求產出單位『從源頭到終端全程管理』,每一噸都不能少。

工程會表示,再生粒料使用於公共工程,目前優先運用於環保爭議小之工程項目,並與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環保署等部會,建立跨部會協調平台,並已擇定試辦案例,將於今(106)年下半年推廣應用。

工程會主管的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也將依據各工程主辦機關使用成果,滾動修訂,以達資源適材、適所、再利用,工程與環境品質雙贏之願景。(摘自工程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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