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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是土月,十八日是木日,隨著土木日的來臨,省市土木技師公會將有一連串的慶祝活動,節目精彩,獎品豐富,為免讀者錯過良機,本期披露省土木技師公會活動概要,請于11月11日前填妥報名表,向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報名 電話:02-89613968 傳真:02-29641159、02-29634076;若須進一步資料,請點按超連結查閱。 本期技術交流,介紹仲裁人協會刻正推動之政府採購法85-1條修正理念,建議主管機關比照證券交易法第一六六條,財政部既不介入證券商與證券交易所間之爭議的摸式,將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的「履約爭議」修正為「採購爭議」,限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受理事項之範圍。參考資料附於文後,供讀者參考。 目前土木技師公會,舉辦了一連串的投資理財研討會,反應熱列,廣受技師朋友歡迎,本期特刊登理財專家王錫貴先生的億萬富翁養成計畫,供讀者參考。 慶祝94年土木日指南宮貓空茶山三路會師登山健行活動
時 間:94年11月26日(星期六) 報到地點:政治大學校門口(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 聚餐地點:指南宮大雄寶殿地下室;預計12:00準時開席 ※未回函及現場臨時報名者,午餐視實際情況,僅能限量供應便當。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月11日(星期五)下班前,將報名表回傳會本部辦理,俾便辦理餐位、禮品及保險(意外險100萬、醫療險10萬;未填妥詳細資料及當日報名者,囿於保險規定歉難辦理保險);傳真(02)2964-1159、2963-4076,電話(02)8961-3968轉149李惠華小姐。 九十四年土木日「土木盃」高爾夫球友誼賽
一、比賽宗旨:為慶祝94年土木日,特舉辦本次比賽,除由本公會會員球友參加外,並邀請營建界相關人士一同參與共襄盛舉;此次盛會不僅可以球會友,並可彰顯土木人團結向上,愛好運動之精神。 二、比賽時間: 94年11月16日(星期三) 三、比賽地點:龍潭藍鷹高爾夫球場 四、開球時間:上午11:00 (請提前30分鐘報到) 五、比賽辦法:採新新貝利亞方式計算成績,取總桿一名,其餘依淨桿順序排名,獎品豐盛。 六、報名費用:公會會員:200元/人,來賓:300元/人(於球場報到時一併繳交) 七、參加獎:每人球一條+礦泉水2瓶+運動襪1雙 八、賽後聚餐:藍鷹球場2樓餐廳 九、擊球費用:果嶺費+桿弟費+球車4人一車,共計約1,740元/人。球賽結束逕向櫃台自行結帳。 十、 交通費補貼:為鼓勵中南部會員參賽,台中以南會員另補助交通費600元/人,台南以南會員800元/人。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慶祝九十四年土木日活動 保齡球友誼邀請賽活動簡章 壹、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4年11月22日(星期二) 報到時間:下午18:00 ~ 18:30(請踴躍準時參加) 貳、比賽地點:台北縣中和市錦和路388號 (新喬福保齡球館,位置圖詳後。交通動線:中和交流道下右轉,第一個紅綠燈-錦和路右轉。參加本次活動者可免費停車) 參、報名資格: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全體會員、會務人員及眷屬。 並邀請以下單位參加團體組: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縣政府、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台灣省結構技師公會、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中興顧問、中華顧問、中鼎工程、台灣大學、台灣科大、台北科大。 ※ 參加者請於94年11月11日(星期五)17:00前回傳或回電,俾利統計人數,謝謝!※ 聯絡人及電話:楊如玉小姐(02)89613968-143 ※ 傳真:(02)2964-1159 ;(02)2963-4076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九十四年南區慶祝土木日活動通知 地 點:杉林溪一日遊 時 間:94年11月26日 (週六) 集合地點:6:40高雄中正技擊館門口 7:10台南監理站 7:50新營交流道 8:30中埔交流道
費 用:本會會員及眷屬一位免費(限配偶或直系親屬) 眷屬第二位起請自費,每人900元整 (報名時免費人員仍須繳交報名費500元/人,如全程參與,於當日如數退還) 繳款請匯款入華南銀行赤崁分行 帳號:641-20-0057380 戶名:李威賢(請註明匯款人姓名) 名 額:120人為限,以報名並完成繳費順序為準,額滿為止 注意事項:
一、為了名實相符及減少政府財務支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受理之事項,應以簽約前之爭議為限: (一)目前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受理之事項,包括簽約後之爭議,有球員兼裁判之缺失。 (二)國內已有三個健全之仲裁機構及數百位依法登記之仲裁人,有足夠能力解決各項爭議。工程主管機關應致力於公共工程制度之建立及法規之擬訂。 (三)因此建議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一項應予修正,將「履約爭議」修正為「採購爭議」,限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受理事項之範圍。 二、政府機構與廠商間因採構所發生爭議,應採強制仲裁制度,以爭取時效及符合專業: (一) 證券交易法第一六六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證券商與證券交易所間或證券商相互間,無論當事人間有無訂立仲裁契約,均應進行仲裁。」其立法目的乃在追求時效,符合專業,以妥善解決糾紛。政府採購事項爭議同屬專業,應採相同立法。 (二)財政部既不介入證券商與證券交易所間之爭議,工程主管機關亦不應介入工程採購爭議;且政府採購爭議全屬私法性質,工程主管機關亦不應介入,較為公允。 附件(參考資料) 採購法第一條:為建立政府採購制度,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爰制定本法。 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原條文); 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一、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向仲裁機構提付仲裁。 前項調解屬廠商申請者機關不得拒絕。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辦理調解之程序及其效力,除本法有特別規定者外,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調解之規定。 履約爭議調解規則,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建議修正條文) 機關與廠商因採購爭議未能達成協議,如係簽約前之爭議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一、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向仲裁機構提付調解或仲裁。 前項調解或仲裁,屬廠商申請者,機關不得拒絕。廠商先申請調解,因調解不成立而提請仲裁時亦同。 第一項之爭議未能達成協議,如係簽約後履約之爭議,應向仲裁機構提付仲裁。 前項仲裁屬廠商申請者,機關不得拒絕。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辦理調解之程序及其效力,除本法有特別規定者外,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調解之規定。 履約爭議調解規則,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條文修正前後及說明表
第一百六十六條 (約定仲裁與強制仲裁) 依本法所為有價證券交易所生之爭議,當事人得依約定進行仲裁。但證券商與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相互間,不論當事人間有無訂立仲裁契約,均應進行仲裁。 前項仲裁,除本法規定外,依商務仲裁條例之規定。 第一百六十七條 (妨訴抗辯) 爭議當事人之一造違反前條規定,另行提起訴訟時,他造得據以請求法院駁回其訴。 第一百六十八條 (仲裁人之產生) 爭議當事人之仲裁人不能依協議推定另一仲裁人時,由主管機關依申請或以職權指定之。 第一百六十九條 (仲裁判斷和解不履行之處罰) 證券商對於仲裁之判斷,或依商務仲裁條例第二十八條成立之和解,延不履行時,除有商務仲裁條例第二十三條情形,經提起撤銷判斷之訴者外,在其未履行前,主管機關得以命令停止其業務。 第一百七十條 (仲裁事項之訂明) 證券商同業公會及證券交易所應於章程或規則內,訂明有關仲裁之事項。但不得牴觸本法及商務仲裁條例。 (編註: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商務仲裁條例改為仲裁法 ) 非廣告 旅遊景點介紹-野柳地質景觀風景區 適合一般旅遊一日行程,想登小山也可以往燈塔方向走走。 吃好倒燒報-便宜又好吃 (2000~3000元/桌) 魚村小吃-野柳港東路74-6號(02-24921046)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野柳仙女鞋 | ||||||||||||||||||||||||||||||||||||||||||||||||||||||||||||||||||||||||||||||||||||||||||||||||||||||||||||||||||||||||
![]() 理財顧問 王錫貴 0953316947 一、前言: 當今人們皆有發財的美夢,每個人皆想早日成為億萬富翁,這其中除了少數繼承家產,含金湯匙出身的權貴子弟,或是目前所謂的電子科技新貴可達成目標外,簡直是一種幻想或是南柯一夢,但是仔細一想,有這麼困難嗎?台灣人普遍勤勞拼命賺錢的個性與習慣,皆是世界第一,值得尊敬與學習。但相對對於「理財」的漠視、不關心,也是排行在前的,殊不知“理財”所累積資產的速度,更勝於拼著命賺錢的速度,會“理財”的人駕輕就熟,坐享其財富,不善者,則窮其一身,追逐錢財,為金錢之奴。這兩者最終之差異,已清楚呈現。 台灣投資人個性上有四大缺點: 其一為貪:心性上貪得無饜,永不滿足,有著填不滿之慾望,因此在理財上,容易造成風險,而不知善設停利及停損,暴露出投資上高度的隱憂。 其二為急:急於想在短期間致富,殊不知任何行業的任何投資,皆有其時間性,沒有一樣行業是在短期內可成為億萬富翁的,每一位成功者,皆為經數十年的茹苦含莘,方能成為富有之人。 其三為怕:台灣社會目前騙術高超,騙法層出不窮,於是人們普遍怕於接觸專業,導致自己漠不關心投資於何種金融商品,或是到處聽聞名牌,把自己辛苦賺來的錢,賭搏式的殺進殺出,樂的是政府(可抽稅)和証商(可抽手續費),苦的是自己錢財越來越少。 其四為懶:懶於追求新知(金融理財知識),不想向人請益,只想到處打聽,任憑宰割,殊不知“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二、計劃: 有新台幣壹百萬、貳佰、参佰、肆佰、伍佰萬元等不同計劃,依金額不等每年以獲利30%為基準,複利滾存,其每年皆有不同的累計金額,達到億萬元的目標年數,亦有差別,茲列表如下以作證明: 壹佰萬元: 單位:萬元
貳佰萬元: 單位:萬元
参佰萬元: 單位:萬元
三、執行: 統一至富邦証劵公司或全省各分公司開戶,俾能方便下單及管理,每一帳戶獨立,帳戶內的現金及股票除了本人可動外,任何人皆碰不得,以確保安全性,每人每戶頭每年度,其獲利達到30%時,即停止操作,並建議將餘額轉作債劵型基金賺取更多利息,並等來年再行操作。 四、管理顧問費: 每年每戶須有達到獲利30%(含)以上者方能收定額之管理顧問費,沒有達到者一概不收。 五、結語: 不要讓小孩子輸在起跑點上,不是叫他整天待在才藝班或是考試奪取高分,而出社會時,還是和別人一樣從零開始,辛苦的拼搏一生。而聰明的家長如能在他小時(越小越佳),幫他準備個壹佰萬,委託專家好好操作,相信在他大學畢業時,他已擁有可觀財富,以資助他生活開創之用。當然這筆錢財也可為自己晚年當作退休養老,真是一舉數得,希望每人皆能準備壹佰萬,在自己看得見控管著的戶頭,委託專業人士操作,早日達成億萬富翁,則可喜可賀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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