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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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屋部分區塊拆除後 房屋安全需注意事項 曾文忠 技師 前言 在10~40年前之間,若房屋施工品質不佳,有些在10~20年後便因房屋破損不堪且不易補救而須遷移;或在混凝土剝落、漏水下仍勉強居住。有天就會聽到混凝土塊墜落擊打天花板的聲音,或(上方樓層使用浴室或屋頂層因下雨)伴隨著水滴潤濕天花板之狀況。 過一陣子,部分住戶會聯合鄰居住戶拆除重建,但與不拆除的鄰房就必須預留間隔,保留碰撞距離。施工時,或有些建築師考慮不周全,承包的營造業又一昧按圖施工,忽略毗鄰未拆除部分房屋之結構,由於受力情況改變,必須適當予以補強之事實。 一、未拆除結構部分注意事項 (一)新、舊建築間之原有基礎 如圖1,本案原中間柱基礎於施工前,即要求承包商設法保護及保留完整。那知道不但不會保留,幾日後,早被打除了(如圖6)。且棄置不管。 雖然垂直載重有減少,但是之後因雨使基礎下土壤略為沈陷,已無支撐基礎載重之效果。宜設法於土壤沈陷地方,於基礎下灌注混凝土,以避免基礎之沉陷惡化。 (二)上部結構 柱、梁受力情況改變後,有些部位應力也會隨之升高,造成結構不安全。如圖2,舊屋部分拆除後,變成新端跨位置(含RC柱),幾個點的(甚至其他位置也一樣)梁、柱端應力都有可能增加。另一個問題是,部分房屋拆除後即使沒增加什麼載重,但筆者在一些案件中,依拆屋前、後結構型態,分別做結構分析、比對時,發現不少未拆除前原斷面、配筋本來就已經不足,在拆屋後變成,新的端跨位置的幾個點,應力比未拆除前升高,更為危險。 在發現梁、柱原有強度不足時情況時,就應將其責任歸屬細說明白,並責成應負責單位負起修繕補強責任。若房屋有人住時,補強作業能否施工?要如何施工?則應依受損情況,委託技師設計研議修繕方案,並盡量避免干擾居住者生活。 (三)大梁拆除面收尾工作 如圖3,梁板突出處以環氧樹脂砂漿填補抹平,以降低鋼筋外露部分腐蝕之速率,另外要注意大梁上層鋼筋受張力,最好在拆除、鋸斷前便簡單計算,梁端應預留多少握裹長度(即如圖示3-(1)處所示),如果柱寬度範圍內仍然不足,建議新屋在大梁處應再配合再退縮(增加梁長度)以補救。 (四)舊屋後續防水工作 防水分屋頂及側面兩部分,分述如下。 1.屋頂部分:有以下3項工作。
2.新、舊屋側面防水:兩側則可採用圖5方式施工。
二、責任歸屬 以上的責任歸屬問題:原建商(或營造業)配筋不足應負一份責任;住戶又增建,增加載重應該也須負一份責任;鄰居拆除部分區塊,使剩下舊有房屋部分梁、柱應力升高,基礎土壤可能掏空等,都是會造成危險的後果,應該也須負一份責任。比例如何,則有賴鑑定的技師之專業評估。
結語 如本案例:每支大梁原配筋是上、下各2-﹟5鋼筋(如圖7)-各項問題已如一、之(二)節所述。一切只能說天佑住戶及該建商,也就是說他們運氣還不差。萬一日後有稍微大一點的地震發生,造成屋損甚或倒塌,便推給天災。 言及於此,忍不住也要提醒民眾,有時要買舊屋(尤其鄉下),仍要非常小心,如果屋況欠佳,如混凝土剝落、鋼筋腐蝕,再加上整體房屋的一小區塊房屋被拆除時,也是危險因素之一,更要小心。唯盼大家慎哉、慎哉! 註:筆者依拆除斷面之鋼筋直徑、數量、梁斷面尺寸驗算結果,發現該房屋部分結構無論拆除前後,結構均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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