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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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視的花博 賠上永續的都市環境 蔡志揚律師 最近台北市民走在路上,或是在自己的住居辦公處所周遭,可能會發現有一塊空地突然騰空蓋了個小花圃、放了幾張座椅。在最精華的地段居然出現這樣的景物,北市私人土地莫有不是拿來蓋高樓華廈,哪有可能作花圃使用?就算是公有地,政府似乎應該也不會讓它這麼沒有「經濟價值」? 原來,這是台北市政府為了2010台北花博會,訂出的「台北好好看-系列二」之容積獎勵政策。現在地主凡是有空地拿來作綠美化的,將來會給予最高10%的容積獎勵。 然而,「容積」代表著將來這塊土地可以享有多少的樓地板面積,多了容積,意味著這塊土地可以多蓋幾個樓層,地主及建商當然搶著要提供空地作花圃。但是,建築樓地板面積卻深刻地影響到我們都市的環境與居住品質。樓地板面積越多,意味著帶來了更多的人口,周邊的交通就會受到更多的影響,當然也會製造更多的污染。再者,樓層越高,可能會帶給人們壓迫感與不適,甚至會影響日照、健康等。 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的說明,這樣的花圃需管理維護18個月,也就是18個月後拆掉就可蓋更高的大樓了。實在想不到政府僅是為了短短幾天的花博會,居然要犧牲掉永續長久的都市生活環境!都更處98年12月21日的新聞稿更大言不慚地說,此舉預計可為台北市增加綠化面積176,403.29平方公尺,可減少100,996.7噸的碳排放量,相當於98座大安森林公園可吸收的碳排放量(註1)。然而,依據2000年經濟部能源局的研究,在台灣平均每公頃的樹林,每年約可固碳20.2噸,而且不是每一種樹種都有良好的固碳效果(註2)。因此,僅僅只是種了一些花草的草坪綠地,並無法有北市府宣稱的減碳效果,其顯然是誇大不實的政治文宣。 事實上,這樣的綠美化鼓勵政策,應該使用減免稅捐等手段誘導,例如台北市私人空地拿來作停車場,有地價稅的優惠,而不應該讓政策用到永久都市環境的容積獎勵手段。尤其是短短僅存在一年半載的小小綠地,是否果真對我們一般市民有著什麼樣的實惠或裨益,顯有疑義。 海角七號裡面有句很有名的台詞:「山也BOT、海也BOT」,是對於現今政府在財政緊迫之下,以為可以用BOT當作興建公共建設的萬靈丹,作了非常生動與深刻的反諷。或許再過不久,就有電影會出現說:「花也容獎、草也容獎」了! 註1: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1068545&ctNode=7816&mp=105011(台北市商業處網站,最後瀏覽日期:2010/4/5) 註2:《台塑一貫化作業煉鋼廠環境影響說明書》,頁8-9。 附錄 「台北好好看」系列計畫系列二 容積獎勵機制說明 (資料來源:「台北好好看」官方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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