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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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池規劃原則之我見 曾浩雄 技師 一、用水情況 世界各地無論是城市或鄉村,其居民每日用水量必然有尖峰與離峰用水之別。根據統計城市尖峰用水量約為其每日平均用水量1.5倍:而離峰用水量約只其平均每日用水量0.5倍。 二、淨水場供水情況 1.平均日用水量:淨水場平時之出水量經常保持1.0Q,社區在平時之需水量=1.0 Q。 2.最小時(離峰)用水量時,淨水場之出水量仍然維持1.0Q,社區在離峰用水時段之需水量=0.5Q,配水池可進水0.5Q。 3.最大時(尖峰)用水量:平時淨水場之出水量仍然維持1.0Q,社區在尖峰用水時段之需水量=1.5Q,故需配水池出水補充之,其水量= 0.5Q。 三、出水管 從上述三種情況可知,若供水系統設有配水池,則淨水場出水量都是1個Q(30,000CMD),因此其出水管管徑只要能輸送1.0Q即可。但若未設有配水池,為滿足共水區最大時之用水量,其出水管管徑必須要能輸送1.5Q,這會徒增供水系統建造成本。 四、配水池之功能 從上述三個情況可知,配水池具有調蓄尖峰與離峰用水功能。尤其是淨水場原水是取自河川時,若河川水流只足夠平均日需水量,並不足於最大日需求量。雖然最小時之取水量只需平均日之需水量之一半,但河川水流川流不息,未取用之一半流量當然會流失。為彌補此缺失,就需要建造一座蓄水池,將這一半流量蓄存於水池中。 五、配水池容量 在最小時用水量時段,可儲存於淨水場之水量=0.5Q,若每天時變化有三次(全天用水有尖峰用水及離峰用水各三次,即上午、中午及晚上用餐前後),配水池容量=0.5Q/3。假設某一社區之平均每日用水量為30,000CMD,則配水池因時變化所需之容量= 0.5 * 30,0000/3 = 5,000 m3。配水池容量除須考慮時變化之外,最好還加計消防用水量(在美國必然要增加)。 六、水池設置位置 配水池設置在淨水場內、不在用水區內,雖可達到調節供水時變化之功能,但自淨水場社區送水管,其口徑須足以輸送1.5Q之水量,如圖1。相反,配水池設置在社區附近,自淨水場社區送水管,其口徑足以輸送1.0Q之水量即可,因為最小時用水時,淨水場出水量尚有0.5Q的水可就近送至配水池儲存,最大時用水時另設一條可輸送0.5Q水量的管線,如圖2,在此情況下配水池距離社區越遠越不利。
配水池若設置在社區中心,如圖3,則自淨水場至社區之送水管,其口徑足以輸送1.0 Q之水量即可,最小時用水時,淨水場出水量中之0.5 Q可直接就近送至配水池儲存,故不必再另設一條可輸送0.5 Q 水的管線,因此配水池越接近社區大用水之處越有利。 若配水池欲設置在社區之上游,但因用地問題無法解決,致須偏離路線改至附近之山區時,自淨水場配水池間之送水管,雖然其口徑足以輸送1.0Q之水量即可,但最小時用水時,配水池儲存水量(0.5Q)需送至供水區,故必須再另設一條可輸送0.5Q水的管線,此時配水池距離社區越近越有利。 七、水力坡降線 水流經水管必然會因摩擦而損失其水頭(可依海森-威廉公式hf = 10.66 * L * (Q/C)^1.85 * /D^4.87,加以計算,式中之hf為水頭損失,L為管線長度,Q為輸水量C為管線磨擦係數,D為管線口徑),因此其水壓(水頭)會逐漸減小。若將水管各段之水頭連成一條線,此線稱之為水力坡降線(Hydraulic gradient),詳如圖5所示。亦即水在管中能達到之高點(壓力= 0之等壓線),因此管線埋設,其高程必須低於水力坡降線,否則水無法流過此點,因此埋設管線時須加深或以推進方式通過。
八、水池設置高度 配水池設置型式究應採用高架水塔或地面甚至是地下配水池,須根據供水地區之地面高程及其供水系統之操作水頭(水位高)而定。依照自來水營業章程之規定:自來水系統送供用戶之最低剩餘動水頭(Dynamic Residual Head,DRH) 不得低於10 m (1.0kgf/cm2)。若供水起點高於供水區最高處之用戶,例如其接水點(裝接水表處)之地面高為EL:20 m,則自來水系統送供該用戶之起點,假設自來水系統供水起點(原則上是淨水場)至該用戶間之管線,其水頭總損失hf=12m,則自來水系統供水起點之操作水頭至少要有30+12+10=52m。亦即其起點之最低水位應在EL:52m以上,此時之供水系統稱為重力自然流,如圖6所示。在此情形下,若淨水場至供水區間有適當高程之土地可資興建配水池,則可在此建造之;否則,只好在靠近供水區附近覓地建造高架水塔,但其最高水位仍須維持在水力坡降線之下。在如此安排下,當離峰用水時,水可藉由其重力流入高架配水池並維持其原有之位能(Potential);尖峰用水時,再藉由其持有之位能以重力流方式流至用戶。
假設出水點之高程比供水區高很多,則水送達該處之操作水頭上有10m以上,則配水池不宜採用地面式,否則將無形中白白浪費可貴之位能。因為將水輸入地面配水池後,為使用戶獲得足夠之剩餘動水頭(10m),必須再將流入地面配水池之水量,藉由抽水機壓送至用戶。如此消失位能後再使用電力提升其位能,殊為不智。相反,若淨水場之高程低於供水地區,甚至兩者約在同一水平面上,則淨水場之出水必須依賴抽水機加壓供水。假設供水區最高處之用戶,其接水點之高程為EL=26m,淨水場至該用戶間之管線,其水頭總損失=6m,配水池最低水位為LWL=18m,則配水池上須設置之抽水機,其總揚程=6m+26 m+10m-18m=24m。如圖7所示。
九、結語 水池是自來水供水重要設施之一,除可作為淨水處理單元外,尚可具備調節尖峰與離峰用水之功能。例如取用河川水源之淨水場,若未設原水蓄水池,則離峰用水時,只能眼睜睜的看河水流失,到了尖峰用水時,則恐因取水量不足致造成缺水現象。當然設置之蓄水池其容量也應足敷需要。至於其設置位置若不符需要,則會徒增送水管之長度甚至增加其管徑。另外,若淨水場具有高位能,可以藉由重水供應用水戶之用水時,蓄水池就不宜設在地面,以免水流入水池喪失其位能後,再藉由抽水機加壓送供用戶,徒然浪費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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