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無法檢視此頁面,請點選我

電子報 第 278 期 技師電子報於2000年9月21日創刊

本期編撰:周榮隆
本期出刊:95年06月27日

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發行

編者的話  

權力、責任、義務    

編者為何特別撰寫此文,此乃上週二(即本月20日)晚在諸多有線電視台觀看陳總統「向人民報告」電視節目後所生出之感想。

話說國人對民進黨執政後有甚大之期望,期望其取代腐敗之國民黨後能一新國人耳目,使政治清明、官員廉能、國人生活幸福、社會一片和諧。

檢討國民黨兩次在總統大選中皆失敗,端在其以前之執政者腐敗而極權,予國人影響普遍不佳,然民進黨取代國民黨後執政初期並無良好表現,國人似能一時容忍,因所謂幼兒學走難免失腳,但久而久之,仍無具體表現,則難免引起國人怨聲載道,反之政府官員卻仍是貪腐,彼此推卸責任,上下一片不講誠信。最近國人不滿之火已燒到總統官邸,陳總統有這麼大的總統權力卻讓國人對其執政能力和清廉持甚大之疑惑,乃有向「人民報告」之想法,但觀看其兩個小時之陳述後卻仍令人一頭霧水,未見其有任何政策之陳述或國家遠見之描繪,只見陳律師之巧辯,未見陳總統之道歉,這是我看該節目後之淺見,或許你的看法與我不同,但沒有關係,我們應該是一致期許其能負責地且有義務地在剩餘之兩年總統任期內,替國人創造出一個祥和、發達富裕的國家,你說是嗎!

根據陳總統之執政表現欠佳亦讓我連想到我們技師在某些方面亦是如此。

依據技師法第三章第12條規定:技師得受委託辦理本科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施工、製造、保養、檢驗等事務,可說政府賦予我們技師相當大之權限,在以上各項事務方面,我們應可發揮相當才幹,扮演好「土木專家」之角色,但公會內據我的觀察平常表面上會員彼此間似是一片祥和、不見爭執,恰似一灣池水波痕不興,毫無漣漪,但每逢理事長選舉時,則檢舉黑函或用E-mail或依會員通訊錄住址直接寄達,場面真如「立法委員」選舉般好不熱鬧,參與選舉的人真的是想用良心在為會員服務嗎?至於當選後任公會領導幹部者,容我說,並未做到「政通人和」之地步,難怪有人想發起另設立「專任工程人員公會」之想法,以脫離母會另設爐灶,此是否因歷次公會選舉理監事所產生之後遺症,則不得而知,但依編者在公會之偶爾走動,可感覺出好像公會內亦有所謂「當權」和「在野」兩種派系之分,但願這只是我的一時失察,而其實並無此事,若然則對於本公會之會務推動必不見其利,反受其害。

至於我們技師的責任在那,當然是你在受託辦理上述有關事務時努力把它做好,尤其在負責鑑定案件時,更應秉持公正、中立、不可偏對任一方或特別優惠那一方,如此才是一個對得起自已,對得起雙方當事人之正直技師,我經常在審查一些產險理賠案件時,發現我們公會技師所做之鑑定報告,尤其是「鄰屋險」鑑定報告,對於「施工者」或者「營造廠商」,依技師之鑑定報告研判,施工廠商幾無半點施工責任,施工者由於技師如此之鑑定或可逃避其之法律責任,但就鄰屋險來說若包商無施工責任,則保險公司為何又要替其負責任而加以賠償呢?若由於你收了委託人之金錢,就刻意要像律師執行業務般千方百計為委託人「伸張正義」、「編造故事」則由於你的存心不公、把持不正絶對會影響到權益受害的一方,為了一點區區小利而喪失了自已人格,屆時引起訴訟帶來牢獄之災,實在划不來啊!我等技師你能再不盡到技師應有之義務和負起應盡之責任嗎? 

技術交流
技師投稿
回頁首▲
 

版權所有,未經確認授權,請勿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