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期間為20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截止, 詳細申請辦法請參考附件或至浩然基金會網站http://www.hao-ran.org.tw/ 查詢。
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 2009年『國外碩士進修獎學金』申請及獎助辦法 說明: 一、 浩然基金會為大陸工程公司創辦人殷之浩先生成立,為鼓勵優秀人才投入土木、環境、營建等…相關產業機構,特設立『浩然國外碩士進修獎學金』。 二、 申請期間為20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截止,詳細申請辦法請參考附件或至浩然基金會網站http://www.hao-ran.org.tw/ 查詢。 一、宗旨: 浩然基金會為大陸工程公司創辦人殷之浩先生於1978年成立,為鼓勵優秀人才投入土木、環境、營建等相關產業機構,特設立此獎助辦法。 二、申請人資格: 1.有志從事土木、環境、營建等相關領域者; 2.大專院校畢業,年齡35歲以下; 3.已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者; 4.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三、名額: 每年5名為限。 四、申請時間: 20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 五、獎學金額度及相關事項: 1.獎助留學期間之學費,至多二年為限。 2.學費憑學校繳費通知撥付(不包括保險及住宿費…等)。 3.受獎人如有應辦理之稅務報繳,由受獎人自行處理。 4.如無人申請或申請人未通過審核,本獎學金得保留。 六、受獎人應履行義務: 1.受獎助期間,每半年應提交學習心得報告一份; 2.留學期滿必須立即返回台灣,於土木、環境、營建等相關產業機構服務,服務年限至少等同獎助之留學年限。 七、申請程序及應繳交文件: 1.填具本獎學金申請書; 2.研修計畫(個人過去學經歷、研究計畫、未來發展方向); 3.教授或服務單位主管推薦函兩份; 4.檢附國外學校入學許可證明; 5.留學國語文能力證明; 6.大學成績單(在職者免)。 請依序備妥資料一式四份(原稿及三份影本)函寄本會參加甄選。 地址:10682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5號12樓 電話:02-3701-6399#6303阮小姐 八、其他: 1.申請人檢具之證件如有不全或不實等情事概不受理。 2.受獎人於請領獎學金時,應同時提供一名連帶保證人。 3.受獎人若有下列情形,將取消其受獎資格,已申請之獎學金,應於一年內無息償還本會: (1)未遵守受獎人義務或違反本辦法者; (2)因休學、轉學、退學或其他理由離校者。 4.受獎人如欲轉系或因特殊理由延畢,需取得本會同意,否則需償還獎學金。 九、審查原則: 依申請人發展潛力、研修主題、執行計畫內容、外語能力等為主要評 審基準,另視審查需要通知面試。 十、本辦法經本會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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