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制定之需要,請 貴會依提供所屬人員曾經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案件之人員數調查表

日期 2012/5/4 18:26:39 | 新聞類別: 公會公告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調查表
依據:全聯會101年4月25日函轉內政部消防署來文:為應「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制定之需要,請 貴會依提供所屬人員曾經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案件之人員數」。
主旨:敬請 貴會員於101年5月8日(星期二)中午前填妥下列附表後即回Email:tseng@twce.org.tw
傳真至公會(02)2964-1159或2963-4076。
貴會員曾經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業務

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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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傳真:

□ 設計業務 案件數:
□ 監造業務 案件數:
□ 裝置業務 案件數:
□ 檢修業務 案件數:
◎ 敬請 貴會員於101年5月8日(星期二)中午前填妥下列附表後
即回傳Email:tseng@twce.org.tw 或傳真至公會
(02)2964-1159、2963-4076 曾秘書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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