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見樹亦見林」的施政制度
官明郎 技師
今(96)年9月30日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表示,牙醫助理僅能依醫師吩咐遞送器械、整理資料,至於坊間常傳出牙醫診所由助理執行洗牙等較簡單業務,因性質上屬醫療行為,助理不可代醫師執行。另日前檢警偵破一個專門詐騙全省齒模業者、葯房的犯罪集團,集團成員之所以有機可趁,是因為有部份的齒模師和藥師私下從事打針注射等對人體具有侵入性之「密牙醫」、「密醫」的違法醫療行為。牙醫助理、齒模師和藥師從事醫療行為,均違反了醫師法;從技術上的角度來看,均可說是不具該項專業的人士,在違法從事該項專業的工作。
欣慰的是當初不當培訓專業不足之工地主任執行專任工程人員業務,現在即將回歸到技師及建築師的身上 從醫事領域回顧工程領域,隨著工地主任可擔任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的落日條款期限逼近,我們覺得非常欣慰及憂心,欣慰的是當初不當培訓專業不足之工地主任執行專任工程人員業務,現在即將回歸到技師及建築師的身上。憂心的是此落日條款是否會苟延殘喘,死灰復燃?讓良法、美意再步上歧途。
公共工程有關非建築物的部分,並不屬於建築師的執業範圍,亦不為其專業,實有再斟酌檢討的必要,以避免機關在對「實質環境」做擴大解釋時,造成獨厚建築師的環境 另上(9)月17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告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修正草案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機關以公開客觀評選方式,委託廠商辦理公有建築物,及其實質環境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服務費用在公告金額以上者,其委託服務項目內容與廠商評選,依本章之規定。」,又草案第三十五條:「機關辦理前條公有建築物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應依建築法規定,委託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辦理。非屬建築法規定,限由建築師辦理之建築物實質環境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除依建築師法得委託建築師辦理外,依本辦法第四條規定,亦應允許相關科別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該項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辦理。」,公共工程有關非建築物的部分,並不屬於建築師的執業範圍,亦不為其專業,實有再斟酌檢討的必要,以避免機關在對「實質環境」做擴大解釋時,造成獨厚建築師的環境,亦變成工地主任案例的再版。對於工地主任及建築師,我們並無排斥立場,而是堅持專業分工、各司其職。
人與人互助共生及各司其職的重要性 孟子說:「一人之身而百工所為備」(近代文學家夏丏尊先生將此話釋之為「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此強調了人與人互助共生及各司其職的重要性。觀各科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各有其執業範圍,如同森林中的各種樹木,各有其異同點,也各有其生長茁壯的環境、各有其長處;倘若未加認識一個樹種生長茁壯的環境,而誤認其具有某項長處,進而削弱具該項長處之他種樹種的生活環境,定會造成此森林生態上彼消我長(而且是不當的長)的破壞,絕非森林之福。 「見樹不見林」,常常僅考慮個體或局部,而未顧及全局和整體;「見林不見樹」,則常常顧了大局而忽略了可能造成日後危機的細節。我們需要的是「見樹亦見林」的施政制度,在執行面上,不能有所偏頗;溯及源頭,在法制面上,尤其是制定新規章時,更要廣泛推演模擬各種可能性,務必讓具該項專業的人士,始能從事該項專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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