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13條修法及土木建設法立法權益座談會圓滿舉行

 

高雄辦事處林清南處長

 

關係吾等技師權益至鉅之建築法13條修法及土木建設法立法,是全體土木技師執業尊嚴與法定地位保障之重要體現,是建立土木技師工程龍頭地位基本法案,由於事關重大,由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會余烈理事長主辦,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及本會共同協辦,共邀中華民國結構技師公會陳純森、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藍朝卿、高雄市結構技師公會陳信村及黃昭輝立法委員,於96年9月27日共聚高雄,介紹分析、論述評斷建築法13條修法及土木建設法立法經過與進展,本次座談共有130位南部土木技師及30位結構技師共160位參加,堪稱是土木與結構技師第一次團結為爭取自己定位,及百年大業與正名而舉辦之座談會,稱的上是我國工程龍頭界之大結合,希望對國內工程生態產生重大影響。

座談會中全聯會余理事長表示,關於建築法13條之所以必須修法,爭取土木結構技師亦能等同建築師般,恢復建築物之設計監造權益,這只是將過去我們失去之權益爭取回來,而這個失去許久權益,如今被建築師公會告上法院,至今已經出庭高達八次,而仍未結束;可見這是一條漫長艱苦與高度意志與抗壓之考驗,只有堅定走下去,技師才能獲得公平待遇,才對得起技師,光是建築法13條修法在立法院審議就被建築師背景委員檔下100多次數,僅次於軍購案與監察委員同意案,在所有被退回案件中居第三位,而在立法院中黃昭輝委員就十分贊同,對於建築法修法為我們無怨付出奔走,忍受同僚極大壓力,是我們土木結構技師最堅貞朋友,希望各位技師能體認與給予高度肯定,讓黃昭輝委員繼續留在立法院,與諸多認同土木結構技師之委員一起克服萬難完成立法。

中華民國結構技師公會陳純森與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藍朝卿理事長,亦於會中陳述,目前工程界諸多亂象,諸如,一般工廠儲存槽下部基樁是土木技師專業、而上部槽體是結構技師專業,整個工程根本看不出有何建築師專業項目,但建築法規將其歸類為雜項執照,如此一來就變成建築師法定業務;儲存槽工程實際上由專業技師擔任全部工作,卻只能讓建築師以檢討建蔽率將所有業務獨享,咬去大塊燒餅,留下芝麻讓技師舔食,這種不公局面,一定要改變。更不可思議的是,營建署準備立法讓不具結構專長之建築師辦理建築物結構耐震評估,專業顯然不足,公共安全將出現重大缺口,嗚呼,真是『歧家、滯國、貧天下』。

土木為最古老科別,竟然毫無專法保障土木與結構技師,我們應該加緊腳步,盡快推動土木建設法,為土木人建立百年基業,讓優秀人才進入土木行業

憲法86條明訂保障各科專門職業人員執業應受保障,放眼其他類科皆有專法保障,不僅建築法用來保障建築師,水利法保障水利技師,水土保持法用來保障水土技師,連景觀法都可以未雨綢繆為景觀技師留下一片美好江山,唯獨土木為最古老科別,竟然毫無專法保障土木與結構技師,我們應該加緊腳步,盡快推動土木建設法,為土木人建立百年基業,讓優秀人才進入土木行業,為國家基礎建設奠定更穩固優良基石。

現場全體技師ㄧ致舉杯,授權到場之各公會理事長與理監事們,繼續為建築法13條修法及土木建設法立法而奮鬥打氣,並在強盛企圖心與團結氣氛下圓滿結束本次座談會。

 

立法委員黃昭輝(右5)致詞

 

市公會理事長施義芳致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