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社論主筆:朱煌林
廣告:第一版合理、七洲
第四版天之浩、盟鑫
第二版聯興
想到幾米的繪本《向左走,向右走》,總會令人感嘆世間奇妙的命運,一個向左走、一個向右走的那兩個人,後來走到哪一個命運裡去了?「不知道耶。」沒有人可以給ㄧ個答案。
ㄧ個朝令夕改的政策,使技師到底要向左走,還是向右走,同樣的是「不知道耶。」內政部像足了幾米的繪本,給了一個難解的答案,卻又足以改變技師的方向。就以影響技師權益至鉅的營造業法,就其中第35條第5款之工程查驗是否包括工程估驗,卻在92.12.17及93.2.20短短相隔2個月即做出互相歧異之函釋結論:其ㄧ為…(略)將估驗及查驗分列,故本部認查驗並不包括估驗,亦非本法所定專任工程人員應負責辦理之工作。其二為…(略)基於工程實務,機關辦理工程估驗時,除應估驗數量外,並查核品質是否符合規定,方得計價,並非僅以估價為目的。故本法第35條第5款及第41條所稱之查驗工程,包括工程估驗。
至於「工程查驗」是否包含「工程估驗」的爭議,雖是枝節末微的法條文字解釋,卻影響技師權益甚大,工程界普遍的認知是工程查驗並不包括估驗,首先是性質不同,「工程查驗」屬技術層面,技師負責本無疑慮,「工程估驗」屬細目會計,每個工程現階段實際完成多少數量,價值多少金額,因工地標價而易,即使同ㄧ工程項目卻也有不同單價,無疑的這屬於行政層面,理應由工地依雙方合約向業主申請計價即可。其次是場地的不同,「工程查驗」是在工地實際勘驗,「工程估驗」則是內部會計作業。最後是負責的人員不同,「工程查驗」是技師工作範圍,「工程估驗」則是會計人員、工地主任或公司負責人的工作。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2.12.4工程企字第09200460190號函說明二略以:「機關於履約施工中所辦理之估驗程序,並非驗收,爰計價估驗並不適用採購法有關之規定。另查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8點第3款規定,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工程,應於招標文件內明定廠商專任工程人員於工程查驗、估驗、查核或品質評鑑時,到場說明,惟並未規定應於估驗作業相關報表上簽章。」故本報認為無論工程查驗是否包括工程估驗,專任工程人員都應無需在報表上簽名,且工程主管單位亦不可以此為理由,刁難並拒絕工程估驗請款而影響廠商合法權益。
工程估驗問題的癥結點並非技師有否簽署,也並非「工程查驗」是否包括「工程估驗」的爭議,政府不能將問題單一化,而利用行政權擴大解釋法令,將「工程估驗」未來所可能延伸的法律責任推給技師,這並非正確的作法,讓技師成為“等待罪行的羔羊”,問題應端看本質,否則緣木求魚,跟本無法解決問題且徒增爭議。
《岳武穆》「文官不愛財,
武官不怕死,天下太平矣!」某名嘴笑稱現在是「文官愛財不怕死,武官怕死又貪財。」這對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公職人員是不公平的,但為何總是執有政府公權力的人不斷貪贓枉法,不禁感慨”三令五申杜絕不了紅包文化”,若政府有心要使公共工程再次向上提升,不應用在枝節末微的法條文字解釋上,而是應糾出那一批愛財又不負責任的害群之馬,自然就能端正政風,杜絕貪腐舞弊。《論語.顏淵》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在上位者的德政好比是風,老百姓的德行好比是草,風加諸於草上,草必定會隨風仆倒。在上位者若做出不符合人民期待的法令解釋,其目的只為推卸並轉嫁人民付予責任,如此只會增徒生民怨,對國家建設及未來並沒有幫助,因此將單純的工程查驗解釋成包山包海的工程估驗,試圖轉嫁責任就是最好的例證。
全國首創備援防災中心落成啟用
﹝本報訊﹞全國首創備援之用的臺北市第二災害應變中心暨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
台北市政府表示,自從921大地震、納莉風災及SARS危機過後,國人均能深刻感受到災害種類、規模、形態及影響等都具有不確定性,以往認為「異常」的災害強度及密度,已逐漸形成「常態化」;事實上,人是無法勝天、大自然的力量是無窮的,在防救災工作上也是不可能無限上綱,不過,只要在事前做好萬全的準備,必能使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因此,臺北市乃積極規劃建置第二災害應變中心暨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以因應臺北市未來可能發生的各種災況。
台北市政府同時指出,第二災害應變中心當初規劃時,就是定位為「備援中心」,因此在經濟效益的評估下,用最少的經費著手規劃建置,雖然規模較小,但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其防災強度經過「災害潛勢分析」後,明顯高於目前使用中設於消防局的災害應變中心,未來更可以與興建中的全方位災害應變中心相輔相成,採一東一西以分散災害風險,構成完善嚴密的防災網路。第二災害應變中心暨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平時除了可以輔助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9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的派遣管制工作之外,更可在主系統因故無法運作時,即時取代成為救災指揮中樞。
「工程查驗是否包括工程估驗」內政部解釋函對照表
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內政部 |
發文日期 |
93.02.20 |
92.12.17 |
發文字號 |
台內營字第0930082168號 |
台內營字第0920014481號 |
主 旨 |
有關營造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35條第5款及第41條第1項所稱之查驗工程是否包括估驗乙案,請查照。 |
有關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所提工程主辦機關規定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需於工程估驗報告表上簽章之適法性乙案,敬請再惠賜卓見俾憑辦理,請查照。 |
說 明 |
三、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略)…又查貴會(註: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前揭函說明二略以:「機關於履約施工中所辦理之估驗程序,並非驗收,爰計價估驗並不適用採購法有關之規定。另查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8點第3款規定,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工程,應於招標文件內明定廠商專任工程人員於工程查驗、估驗、查核或品質評鑑時,到場說明,惟並未規定應於估驗作業相關報表上簽章。」將估驗及查驗分列,故本部認查驗並不包括估驗,亦非本法所定專任工程人員應負責辦理之工作。以上意見於政府採購案件是否妥適,敬請惠賜卓見俾憑辦理。 |
函釋結論 |
工程查驗包括工程估驗 |
工程查驗不包括工程估驗 |
(第二版)時事論壇(我有話說•重大工程新聞)
從桃園缺水事件淺談台灣水資源利用問題
鄧勝軒技師
一、 前言
近年來颱風造成石門水庫因為水質混濁,使得大桃園地區民生用水無法順利供應之問題,我們看到水利署及自來水公司互相推諉,經濟部長也跳出來,最後由總統及行政院長出面解決,此問題似乎演變為政治新聞事件。此新聞事件剛落幕而新聞沒有再追似乎整個問題又平靜下來,但筆者認為這樣展現方式似乎沒有找到問題的核心,難保下次颱風來臨時還會再面臨同樣的問題,這不僅是現今石門水庫有此問題,其他的水庫亦有此種危機。實際上看這個問題應從比較從長遠觀點去看,才能獲比較好的解決方法,即應該從治標及治本併重方式去解決,也就是說不應該單從工程方法技術面去解決問題,更應該從政策面、制度面(非工程方法)去設法解決才是長遠之計,且此長遠之計應提高至行政院甚至總統府之層級,不應該僅是水利署或自來水公司等單位來解決。
回憶此缺水事件發生,水利人員忙得不可開交之時,還遭受社會輿論的交相指責,相信他們都覺得很委屈,殊不知在上位者是否瞭解問題的核心在那裡。行政院長謝長廷指示要更換一個懂水的次長,筆者持不同的看法,因為決策者應負責政策面及制度面,只要此人邏輯觀念清楚且勇於任事,則不一定要限定要懂水的人才可以,筆者認為屬於技術面則應由水利署、自來水公司、縣政府等層級去解決,否則由經濟部甚至行政院、總統府去解決技術面之問題,官大學問大,請問底下的單位誰敢提技術面之問題,再來一次颱風老問題一樣會再浮現的,所以經濟部、行政院乃至總統府應去思考政策面、制度面如何解決,例如國土規劃、國土復育條例、政府組織再造(環境資源部)及各種節流政策等問題想辦法與立法院溝通儘速通過。
二、 當前台灣的水資源問題
台灣之年平均降雨量約為
三、 解決水資源利用問題策略
水資源所面臨的問題應從治標及治本來看,實際上是一個非常不易處理的問題,水與土有著密不可分關係,涉及許多部會層級,也是政策面、制度面之問題,必須由行政院及總統府的層級來解決,我們很希望最高層級的官員去思考如何永續水資源利用,即從長遠角度來看才是根本之道,而不是僅處理技術層面之問題而已,水資源利用應以如何節流為主,開發為輔才是重點,從治標及治本面去談才有意義,茲就筆者看法分述如下:
(一) 治標(技術或管理面):
1.
檢討開發水資源的可能方式
水庫功能當然最主要為調節豐枯,但傳統水庫上游集水區帶下之泥砂過多會影響水庫壽命,若在環境生態衝擊最小(對河川流量影響很小)並兼顧經濟發展需要,興建離槽水庫對於水庫安全、泥砂量會比較少是有利的,亦即對於水庫壽命相對於興建大水庫是比較容易維持的,如目前雲林縣之湖山水庫。當然國內還有許多研究單位進行海水淡化之相關研究,若在經濟分析上、技術上能克服亦是開發水資源方法之一;此外,鼓勵農民興建農塘,以及利用現有台糖、台鹽公司等國營事業之土地增建平地人工湖亦可以思考的方向。惟無論上述何種方式開發水資源都必須要有政策可行性評估或環境影響評估,以興建農塘或人工湖而言,若其滲漏、優氧化都可以克服,就可使民眾不再抽取地下水,這都是開發水資源可以思考的方向。
2.水庫取水口高度依不同水資源利用設置
石門水庫最早是主要提供灌溉之用,故取水口較低,隨著大桃園地區工業經濟發展需要需大量用水,使得工業或民生用水大幅增加,若技術可以克服,其水庫取水口高度是否應該就不同水資源利用設置不同高度之取水口。
3.水庫集水區整治與保育
進行水庫集水區工程治理,即運用各種技術減少土砂量,包括植生方法、農藝方法及工程方法,以減少水庫土砂量淤積,使水庫壽命不致減少。目前石門水庫集水區之整體整治規劃已經委由學術團體負責規劃。此外,目前政府鼓勵造林似乎有流於形式或成效不彰現象,相關單位亦應檢討改善。
(二)治本面(政策或制度面):
1.
政府組織再造成立「環境資源部」
國家水資源問題,不僅牽涉水利工程而已,亦與組織、政治協調,甚至社會觀念等方面的進步息息相關,加上大環境改變、全球氣候變遷,降雨量非常集中,每當颱風過後用水發生問題時,水利人員就成為眾矢之的,承受極大社會壓力。事實上水資源不僅是水利人員責無旁貸的責任,亦更涉及整個政府組織體系分工不良無法整合問題,使得水資源管理的成效不彰,因此有必要將農委會、水利署、環保署等相關單位整併為一個「環境資源部」,統籌成一個單位來管理水、土資源問題。
2.落實「國土計畫法」及「國土復育條例」
「國土計畫法」草案目前內政部已經於九十三年六月完成,經建會版之「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亦已經於九十四年一月完成,尚待立法院通過。過去台灣地區土地經由「區域計畫」、「都市計畫」與「非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等體系進行土地使用管制,但出現了很多問題,其中水、土、林未能整合,缺乏有效管理為問題之一,因此國土計畫法亦是藉由政府組織再造希望有良好的管理效能。而國土復育條例主要目的是有效管制山坡地、河川區域、海岸區域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開發行為,降低自然災害所造成危害,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並復育過度開發地區的生態環境,促進環境資源永續發展。此兩重要之計畫法及條例,為當前台灣面臨水土危害重要法案,立法院委員們應該大公無私讓法案儘速立法通過。
3.落實水庫集水區管理
此次石門水庫水質混濁與集水區土地不當利用因素很有關係。目前台灣海拔
4.調整合理水費並宣導民眾節約用水習慣
以價來控制民眾節約用水習慣,台灣民眾用水量平均約每天
5.增加工業區用水及生活污水回收率
台灣各工業區都設有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都以二級處理多,目前回收再利用率比起先進國家少的很多,而工業用水是相當龐大的,若能妥善回收再利用必可以大幅增加水循環再利用。此外,目前政府正積極辦理興建污水下水道建設,亦可積極思考如何回收再利用。
6.檢討整體都市及經濟發展區位調整
興建水庫有其條件性,尤其興建水庫對於生態環境衝擊及日後水庫壽命終了如何處理也必須加以考量,台灣政經發展都集中在北台灣,大型水庫興建不可能無限興建,即便是離槽水庫亦然。故對於都市及經濟發展區位調整是否檢討往中南部移動,如此亦可以平衡南北發展不平衡的狀況。
四、 結語
水為國家重大資源,是民生、社會、經濟及農業等活動均是不可或缺的條件,沒有水甚至可以亡國並不為過,因此,水資源如何有效利用是當前政府施政的重要課題,而水資源利用應從長遠永續角度來看,應儘量以節流方式維持現有的水資源利用,我們也很希望立法院能儘速通過政府組織再造「環境資源部」,這還包括國土計畫法及國土復育條例等草案。若過度開發水資源,反而更容易造成民眾水資源浪費習慣,開發水資源亦有可能造成環境影響衝擊之疑慮及日後管理上之另外一個問題。而開發水資源利用,更應從整體都會經濟發展前提去思考,從比較長遠方向來看,同時整合各部會及專家學者意見,由行政院乃至總統府層級主導協調工作,對於水資源開發之各種方法進行政策可行性評估。因此,現有之水資源管理與維護工作是當前政府施政重要課題,再來進一步去思考如何開發水資源,如此方為長遠之計。
無線電與數位研究9月份活動通知
主辦單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無線電社
活動時間:
集合地點: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台北市東興路28號9樓)
使用頻道:144.98(主頻道)、430.98(副頻道)
活動內容:『Photoshop
CS2』教學,並加實例解說操作步驟四及五(請攜帶筆記型電腦)
聯絡電話:(02)8961-3968轉143
(第三版)技術專刊(建材•工法•營建管理•法令)
垃圾掩埋場滲出水水質變化及穩定性探討
簡琪玲 工程師
一、一般垃圾掩埋場滲出水水質變化
垃圾掩埋場滲出水初期之有機物含量高,而隨著掩埋時間的增加,加上微生物的代謝作用趨於穩定,滲出水中的有機物含量開始降低。根據Chian及DeWalle(1977)之研究,掩埋場滲出水BOD/COD比值於掩埋5年後會開始下降,並於掩埋10年後開始趨於穩定,請參閱圖一。
資料來源:Chian and DeWalle, “Change of the ratio of BOD/COD
with increasing age of the landfill”,1977
圖一 掩埋場滲出水質中BOD/COD隨時間變化情形
國內垃圾掩埋場滲出水質調查結果,請參閱表一。經換算成BOD/COD比值與圖一比較後發現,國內滲出水中的BOD/COD比值有偏低的情形,而滲出水質隨時間的變化趨勢,顯示與國外調查結果吻合。
表一 國內垃圾掩埋場滲出水質調查
採樣 地點 |
時間 |
BOD5 |
COD |
NH3-N |
SS |
pH |
BOD/COD |
掩埋齡 |
苗栗縣 |
85年 |
484∼4,414 |
1,100∼8,950 |
NA |
39∼1,830 |
7.1∼8.4 |
0.44∼0.49 |
NA |
台中市 大屯區 |
78∼80年 |
395∼3,046 |
1,661∼4,000 |
288∼5,783 |
20∼1,330 |
NA |
0.24∼0.76 |
約2年 |
台中市 大屯區 |
83 |
162∼438 |
1,940∼5,704 |
1,540∼2,312 |
144∼314 |
1.9∼8.9 |
0.08 |
約5年 |
台中縣 后里等 三鄉市 |
79-80 |
525∼2,781 |
1,425∼4,201 |
280∼505 |
160∼610 |
NA |
0.37∼0.66 |
約2年 |
鳳山 大寮 |
80∼81 |
320∼1,750 |
3,204∼7,015 |
1,260∼2,571 |
76∼350 |
7.8∼8.8 |
0.10∼0.25 |
約3∼4年 |
中壢市 忠福場 |
89 |
560 |
1490 |
54.6 |
45.4 |
7.3 |
0.37 |
約3年 |
台北市 福德坑 |
76 |
358∼2,357 |
2,488∼7,976 |
1,800∼2,250 |
NA |
NA |
0.14∼0.30 |
約3年 |
台北市 福德坑 |
78 |
300∼400 |
2,900∼6,100 |
900∼2,200 |
20,000 |
8.1∼8.9 |
0.07∼0.10 |
約5年 |
台北市 福德坑 |
79 |
300 |
4,000∼4,700 |
1,400∼2,070 |
700∼1,050 |
8.5∼8.7 |
0.06∼0.08 |
約6年 |
台北市 福德坑 |
83 |
300 |
2,700 |
1,800 |
120 |
8.2 |
0.11 |
約10年 |
台北市 山豬窟 |
83 |
42∼2130 |
45∼3817 |
3.5∼230.5 |
190∼570 |
3.26∼8.5 |
0.56∼0.93 |
約1年 |
台北市 山豬窟 |
84 |
302∼1662 |
1776∼5420 |
0.41∼1.99 |
23∼982 |
7.0∼8.4 |
0.17∼0.31 |
約1年 |
台北市 山豬窟 |
85 |
296∼890 |
1173∼7514 |
140∼1320 |
56∼550 |
6.9∼8.4 |
0.17∼0.31 |
約2年 |
台北市 山豬窟 |
86 |
312∼714 |
731∼4528 |
2.6∼21.1 |
50∼412 |
6.4∼8.5 |
0.16∼0.43 |
約3年 |
台北市 山豬窟 |
87 |
86∼475 |
917∼3350 |
245∼1864 |
48∼670 |
6.9∼7.9 |
0.09∼0.14 |
約4年 |
台北市 山豬窟 |
88 |
42∼175 |
215∼1961 |
3.2∼17.3 |
31∼208 |
6.2∼8.1 |
0.09∼0.20 |
約5年 |
台北市 山豬窟 |
89 |
192∼234 |
357∼380 |
228∼246 |
56∼75 |
6.7∼7.0 |
0.54∼0.62 |
約6年 |
資料來源:中興工程顧問社,93年。
註:1.檢測項目除pH無單位外,其他為mg/L。
2.NA(Not Available)表示未檢測該項目。
3.台北市福德坑掩埋場啟用日期為民國74年,山豬窟掩埋場啟用日期為民國83年;中壢市忠福場啟用日期為民國86年;鳳山、大寮鄉掩埋場啟用日期為民國77年;台中市大屯區、台中縣后里鄉掩埋場啟用日期為民國78年。
4.台北市山豬窟掩埋場為垃圾與灰渣共同掩埋且近年來之灰渣所占比例愈來愈高。
二、焚化灰渣對一般垃圾滲出水水質之影響
國內高思懷及柴浣蘭等人(2001年)研究發現,焚化底灰具有鹼度及很好的緩衝能力,重金屬不易溶出,適合以掩埋方式處理且其滲出水具有緩衝掩埋層酸性水質pH的能力,而使得掩埋環境更適於微生物的生長。羅煌木、顏正平(2002年)將底灰及垃圾依不同比例添加進行厭氧消化顯示,添加底灰可明顯促進微生物的分解作用,因為其中的微量元素可提供生物反應所需並有除污之潛勢。
故在理想狀態下,使用達10年以上的垃圾衛生掩埋場,其滲出水水質應已達穩定。
台灣水土保持芻談-台灣集水區經營
張添鉢 博士
集水區經營是水土保持工作很重要的一環。集水區這個名詞,一般使用於溪流工程有關的工作。在台灣,以前的水利局(目前的經濟部水利署)負責河川下游的治理工程,常使用流域,來表示降雨時雨水流入某一河流的面積大小。水利局管轄的河流規模較大,且重心在下游地區的防災工作,考慮的集水面積較廣闊。水土保持工作開始後,要處理的溪流規模較小,也注重河川上游的荒廢山區,考慮的面積較小,很少使用流域而常使用集水區。
在河流上的任何計畫區域,我們都可以繪出集水區的範圍。例如,為了工作計畫的需要(例如築壩),要繪出A點的集水區範圍,即以A點作起點,往A點兩邊,連接所有的地面最高點(山頂)。即可獲得彎彎曲曲不規則的封閉線。這一條封閉線,就是分水嶺線,也就是集水區的界線。換句話說,降雨的時候,落到封閉線以內的雨滴,不管是形成地表上的逕流,或是滲透地下土層而形成地下水流,最後,都向封閉線內的溪流滙集。這封閉線內的土地,就是集水區。
集水區是經過幾千年、幾萬年,甚至幾億年的地殼運動,風雨積雪,動植物生態,人類活動等自然界侵襲作用而形成的天然單位。因此,同一集水區內的地文、水文,甚至人文文化等,都息息相關,都有很類似的地方。在考慮治理溪流,或是實施水土保持工作,以集水區作為工作單位來考量,是符合邏輯,且很合道理的。因為集水區內的任何生態變化,對集水區內其他部分,都會引起反應的。
台灣實施集水區經營工作的歷史不長。八七水災及葛樂禮颱風接踵來襲後,鑒於受災情形嚴重,很多水庫的淤砂情形,比原來設計時的預估,要嚴重許多。同時,溪流上游的泥砂下移,殆害下游沿岸,集水區經營工作的重要性,始受社會有識人士的注意。
台灣集水區經營工作的開端,以保護水庫的上游集水區,延長水庫壽命為主要目標。如青草湖、大埔、阿公店、霧社、曾文、石門、達見(後改名德基)、白河、後龍等水庫,都由有關單位推行集水區工作。
接下來,各地方的野溪治理及各大河流上游集水區的規劃調查工作接續展開。另一方面,配合這些集水區工作,選擇多處小集水區(面積大小一般在數公頃以內)設置試驗觀測站,搜集基本的水文資料。也觀測集水區內土地利用或其他生態的變化而引起的水文影響。每一個觀測站,設有雨量計、三角形量水堰及水位記錄井,做長期性的觀測及分析。這些試驗工作,一般由林業試驗所協辦或主辦。
台灣集水區經營工作的初期,由美國援華公署,請來柯羅拉多州州立大學森林及天然資源學院院長兼集水區經營教授
茲以霧社水庫集水區為例,略予說明集水區經營的實際工作概況;霧社水庫係以發電為目的,由台灣電力公司所建設的蓄水庫。也是日人離台前未完成的三大水力發電工程(霧社、烏來及天輪工程)之一。於1939年開工後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戰發生,致無法繼續施工,終於1944年被迫停工。戰後1953年,電力公司爭取美援成功,由美國墾務局從事變更設計,由原來直線重力壩,改為曲線重力式混凝土壩,水庫最高水位提升
以往霧社水庫集水區經營,以多元化的措施,保護集水區內的天然資源。例如,設置火災瞭望台、撲救火災的訓練及對策、引火開墾管制、防火線的設置、造林的推廣、坡地農業的改良、防砂工程的實施、集水區觀測試驗區的設立等不勝枚舉。
(第四版)焦點話題(地方焦點•生活情報•研習活動)
都江堰上走一回
廖耀宇 技師
我行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於今(2006)年
此行張家界覽山,九寨溝臨水,都江堰崇德,峨眉山禮佛,山奇水秀,歎為觀止。九天緊湊的行程目不暇及,相機快門按個不停,恨不得把眼前美景通通留下紀錄,帶回家作紀念品。但對一個土木人來說,能夠親臨都江堰,見證這舉世聞名水利工程的經典之作,非一般遊客所能體會的了。特從工程人員的角度,將看到所知的都江堰向各位報告,以供尚未到過的朋友們參考。
我見
我們在唸書時代就知道,天府之國的四川有個都江堰,是一個全世界最古老,迄今還在運作的防洪灌溉水利工程。它位於四川成都平原西部的岷江上,距省會成都市
岷江是四川的母親河(與沱江、烏江、嘉陵江合稱四川),是長江上游的一條較大支流,發源於川北摩天嶺山區,年均流量約150億立方米。每當春夏雪融或傾盆大雨引致山洪暴發時,奔瀉的流水直下成都平原氾濫成災,水退後卻又留下遍地砂石(估計每年約有4000萬噸),偏偏在灌縣東邊的玉壘山又阻擋了江水之東流,造成”東旱西澇”的苦況。
在公元前256年的戰國時代,亦就是秦昭襄王五十一年間,當時的蜀郡太守李冰體察到旱澇之苦,與兒子李二郎率眾“分流導江,築堤引水”,用去八年的時間,修建了這個巧奪天工,造福後世的不朽水利工程,成就了成都平原為“水旱從人”沃野千里的天府之國。目前灌溉面積高達1000多萬畝,並為六個地區36個縣市提供了用水。李冰父子治水有功,川民奉為”川主”。宋、元兩代先後敕封為王,入祠玉壘山窩的二王廟。
都江堰這水利工程基本上是將岷江水流分成兩股;我們站在上游往下游看(見照片二位置圖),左手邊一股引水入流成都平原,作為民生灌溉用是為“內江”,右手邊一股循原有河床匯水入流“金馬河”,作為分洪減災用是為“外江”。其關鍵工程在渠首工程,渠首工程主要由“魚嘴”分水堤、“飛沙堰”溢洪道及”寶瓶口”進水口三大要項所構成,巧妙地將江水自行分流、自動排沙及控制進流量等問題均作了妥善的安排。
“魚嘴”是在岷江江心修建出的巨大分水堤,這分水堤像一條巨魚溯江臥在江心,此堤又叫金剛堤,長約三公里,最寬處有300公尺。堤的前端成圓錐狀,形如魚嘴將江水導入內江(見照片三)。利用內江河床低而於枯水季節能六成引水,外江河床寬則洪水季節能充分泄洪,正是所謂“分四六,平潦旱“的做法。由於魚嘴正處岷江中游第一個拐彎的末端,河水流經彎道,表層水必衝向凹岸,底層水必流向凸岸,因而沙石含量較少的表層河水都順勢進入內江,而底層水則順著江彎的凸岸擠入外江,而把絕大部分的沙石摒除到外江了,這就是“四六分洪,二八排沙”的道理,這你就不得不嘆服先人的智慧了。忽然間我發現先民們還真是有守法的觀念呢;你看!左側是內車道(內江),外側是外車道(外江);要小車走內車道(含沙石量少的水),重車走外車道(含沙石量大的水),這不是完全合乎現今的交通規則嗎?這話雖然有點掰,但現今政治環境下大家耳濡目染,掰功能向上提昇是必然的,何況不騙你,事實上亦真的是這樣啊。
“飛沙堰”建造在魚嘴分水堤的末端與離堆之間,是內、外江間的一段約300公尺長的溢洪道,而離堆是玉壘山被寶瓶口所截離出的山丘(其上修建有伏龍觀,為蜀郡官方祭祀李冰的地方)。這飛沙堰的高度約高出內江河床2公尺出頭,它有二個主要功能;一是當內江的水量超過寶瓶口流量的上限時,超過的水量便從飛沙堰溢至外江,如遇特大洪水時此堰亦會自行潰堤,及時讓洪流整個回歸岷江。另一功能是因為在內江之末溢洪道之前,修有彎道使江水形成渦流,當這些沙石含量己大減的內江水在越過飛沙堰時,水中挾帶的沙石便因離心力的作用,及伸向江心的虎頭岩的支引,寶瓶口的節制及離堆的頂托作用,被飛擲回外江,解決了沙石淤積灌溉水道問題,因此這道矮堰被稱之為飛沙堰。
“寶瓶口”是從內江左側玉壘山山腰開鑿出來的一條頂寬約23公尺,底寬約17公尺,高約40公尺(通常水深約十多公尺),80公尺長的進水口,形狀像個瓶頸口,因而取名寶瓶口(見照片四)。它的最大功能在調控流入成都平原灌溉系統用水的流量,以免進水太多而氾濫。在2,000多年前尚無炸葯及破碎機的發明,要在岩石上開鑿如此大的進水口必然很費力,但先民想出火燒岩石,再澆以冷水,利用熱脹冷縮的道理來爆裂山岩,加速工程進度真是高明。為了觀測及控制內江水量,樹立了“三石人”在水中以觀察水位消長,讓人們知道“枯水不淹足,洪水不過肩”這顯然是現代監測系統的濫觴。
水流通過寶瓶口後,經由人工修建的總幹渠,分流七江後再分成無數條河、渠、溝等灌溉水道,構成一個縱橫交錯的灌溉網絡,使得成都平原有了充足的用水(現今約有三萬多條灌溉渠道)。當然啦千百年來人口日增,整個系統當然有所增修,從1936年開始採用現代建材及技術,對渠首工程進行維修加固。1960年代在魚嘴處外江上,修建了一道八孔攔水控制閘門(位於安瀾索橋上游一側,安瀾橋又叫夫妻橋,橋長
我思
都江堰水利工程先民充分運用當地地理條件,觀察水勢水性,因勢利導無壩引水,從分水、排沙、控流一系列的巧思,落實“深淘灘,低作堰”,”遇彎截角,逢正抽心”的原則,就地取材採用“籠石”、”槎榪”、”羊圈”等等獨特的生態技術,使防洪灌溉的效益得到極緻的發揮。最難得是它經歷了二千多年歲月的考驗,仍能運作不毀,使我想到唯有“順天應人”,”道法自然”才是自強不息的法則。
古代的中國有一個都江堰留名千古造福後人,現代的中國有一個長江三峽大壩工程,亦將留名千古名揚世界。雖然是福是禍尚是未知數,不過眼前的發電、航運及觀光效益是可期的。可是台灣呢?台灣有著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亦有一段輝煌的農業發展史,隨著社會的變遷,農業雖被工商業所取代而趨沒落,但台灣有太好的氣候環境,朝精緻農業及休閒農業發展仍是大有可為的。可惜當今台灣政壇政客當道,選舉文化造成急功近利;為官只想剪采,施政只圖矇騙,包裝的建設及樣品屋化的建設做了一大堆(燒錢的蚊子館就是一例),像治水這種長治久安,為後人種樹的工作沒人願做。而且當政者往往以外行領導內行,無視專業與倫理,造成社會成本大量的虛耗。歷史是一面鏡子,鑑古知今,若不重視文化,沒有倫理,無視歷史經驗教訓是經不起歲月考驗的。
都江堰上走一回,除了溫故知新,緬懷先賢,亦有幾分深沉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