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社論主筆:朱紹鎔

(第一版)新聞焦點(社論•週聞輯要)

社論

工地施工安全不應由專任工程人員會全攬

今年二月七日公佈之營造業法中,第三條第九款明定專任工程人員係指受聘於營造業之技師或建築師,擔任其所承攬工程之技術指導及施工安全之人員。就字面而言,工程技術指導意義明確,較無爭論,唯施工安全之定義,目前技師界之解讀卻莫衷一是,有謂是技師既是負責技術指導,施工安全就只就技術方面而言,其他不應算在技師身上。另有謂,施工安全是指工地上發生任何危險事故,專任工程人員皆應負責。對此項意義不明顯之說明,本期待營造業法施行細則中有一明確定義。但就目前已大致通過之營造業法施行細則草案中,亦無解說,看來以後,只有倚靠主管機關對施工安全之解釋或有關事故發生時,任由各主管機關或法院判定了。

在此我們認為專任工程人員對施工安全所應負責者,乃在於施工技術方面指導不當所產生之危險,此可從下述營造業法各條文看出。營造業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應負責辦理之各項工作。

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規定專任工程人員於施工前或施工中,應檢視工程圖樣及施工說明書內容,如發現其內容在施工上顯有困難或有公共危險之虞時,應即時向營造業負責人報告,並作必要之措施,以避免發生安全上之危險。

第三十二條規定營造業工地主任應負責辦理之各項工作。本條後項規定營造業承攬工程,免依第三十條規定置工地主任者,前項工作應由專任工任人員或指定專人為之。

由上述營造業法所規定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所負責之工作可知悉,除非營造業因不設置工地主任而由專任工程人員兼任外,其他部分之工作皆為技術方面之工作,如因技術工作處理不當而發生施工危險應由其負責外,如其他原因所生之施工危險,則不應算在專任工程人員身上。

再從另一有關施工安全之法律,即是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中規定應負責勞工安全者為雇主,整個條文中均未規定專任工程人員應負擔工地管理不當及機具操作不當所產生之危險,因此勞工安全衛生法明定之任何施工危險,皆不應由專任工程人員承擔。

當然施工安全是任何工程皆應達到之基本目的,但工地工作人員眾多,各有職司,負担之責任各自不同,故不能工地發生任何事故,即歸罪於專任工程人員。

 

板橋國泰街地層塌陷意外事故

﹝本報訊﹞九十二年十一月九日晚間約六點半左右,位於板橋市國泰街118122號公寓騎樓旁(35)發生地層塌陷之意外事故,造成路面嚴重龜裂及地層下陷現象,範圍大約是長4公尺,寬1公尺深度達1.5公尺,事故發生後,台北縣政府工務局施工管理課緊急召集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代表、台灣省建築公會代表、市公所工務課及住戶代表赴現場會勘,經檢測建築物外觀及內部受損情況,初步研判後得出以下結論:一、結構本體並無傾斜及塌陷現象,因此並無立即危險之慮。二、地下室平均滲水高度約30公分,此水源可能經由外牆或地下水箱處有裂縫所產生。三、緊鄰公寓旁之排水溝及路面塌陷原因懷疑是長期滲漏現象致使土壤經年累月被淘空所致。四、再由住戶代表陳述,本棟大樓地下室已經發生多次滲水,尤其是豪雨來襲時更為顯著,因此懷疑外牆之施工品質欠佳所致,此可由勘查中發現塌陷處附近地下室外牆之牆面有些許蜂窩現象,以及住戶於先前清理污水地時發現有污泥及細砂充斥於地下水箱之中予以推論。

目前市公所已針對塌陷處進行灌漿作業,預計三日內將路面修補完成恢愎正常通車。惟為長久計,縣府工務局施工課要求本棟大樓住戶代表、起造人、承造人及監造人於最短時間內找出滲漏源,並修補之,以防止災害再次發生。

 

台北縣政府

積極培養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主辦人員之專業能力

﹝本報訊﹞台北縣政府為培養縣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主辦人員之專業能力,於未來將陸續辦理相關訓練活動,在師資方面,特邀請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其他專家、學者為縣府同仁授課,在課程配當方面,計分共同課程及一般課程兩部分;其中共同課程包括: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與審核作業注意事項等。一般課程則包括:促參法與公共工程、專案融資、案例研究、促參法的作業辦法以及土地開發等相關主題。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政府主辦人員之角色,主要為計畫發展者及未來合約監督管理者,包括計畫可行構思、選出優良之民間投資者,因此承辦人員對於相關法令及財務、法律、風險分擔、契約談判等專業能力應具備足夠能力,惟大部分承辦人員普遍缺乏這類專業能力。

爰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使各促參主辦機關,於辦理相關行政作業有所依循,特委託國立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馮正民教授團隊,研擬「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整體作業手冊」,該手冊係依據促參法及其相關子法以及其他相關共通性法令(如環境影響評估法、土地法、都市計劃法、區域計劃法、水土保持法等),並參考國內實例之推動經驗編訂而成,該手冊對台北縣府而言,洵為辦理促參相關行政業務之重要參考,因此,台北縣府特邀請該團隊計畫主持人馮正民教授,於1113日假台北縣府三至四樓階梯簡報室擔任講座,希望可以藉由本次講座,提高台北縣府辦理促參相關行政業務之效率,減少多餘的摸索時間。

 

(第二版)時事論壇(我有話說•重大工程新聞)

台北縣政府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十月份查核結果出爐

﹝本報訊﹞台北縣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十月份查核八件工程,其中二件經查核委員評定「甲等」,五件工程評定「乙等」,一件工程評定為「丙等」。依各查核委員對於各工程評定之分數除以查核總件數,可得本月總體平均分數為75.87分。

其中,永和市秀朗國小主辦之「永和市秀朗國小全校電源改善維修工程」及縣府水利及下水道局主辦之「瓦瑤溝整治第一期工程」,因其主辦機關落實品質督導機制,三級品質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現場施工品質良好,各項計畫、文件紀錄建檔完備,經查核委員評列為「甲等」工程。

瑞芳鎮瑞濱國小辦理之「瑞芳鎮瑞濱國小鏽蝕鋼柱補強、危險圍牆及至善樓防水防漏工程」、瑞芳鎮公所主辦之「瑞芳鎮碩仁里沿基隆河至三貂嶺道路橋樑興建工程」、汐止市北峰國小主辦之「汐止市北峰國小校舍補強維修工程」、三重市永福國小主辦之「三重市永福國小南側西棟大樓結構補強工程」及縣府農業局主辦之「文山煤礦廢棄礦場整治工程」等五件工程,經查核委員評定為乙等工程。對於施工品質、工程進度及三級品保制度之落實,雖有部分缺失,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已要求主辦機關應立即辦理缺失改善事宜。

鶯歌鎮公所主辦之「鶯歌鎮立托兒所新建工程」,因抽驗之混凝土鑽心抗壓強度不合格,依照「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第八條規定,抽驗之混凝土鑽心試體抗壓強度試驗不合格者,逕列為「丙等」工程,目前正由主辦機關依工程契約規定查處中。

台北縣府採購中心表示,對於十月份查核工程案件有缺失部分,台北縣府已發文要求各主辦機關應督促承攬廠商及監造單位辦理缺失改善事宜,並限期將缺失改善結果函覆縣府,以提昇台北縣整體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營建署擬設基金300億推動都市更新

﹝本報訊﹞為鼓勵民間參與都市更新,營建署將建立都市更新單一窗口,研議成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300億元,推動都市更新示範地區計畫

營建署1112日指出,依據總統經濟顧問小組第一次會議總統裁示:「都市更新是當前提高老舊社區土地價值、促進建築業發展及提升民眾生活品質的最有效方式之一,應視為國家重大經濟建設計畫,而加速推動。有關都市更新申請案件,行政部門應研究建立單一窗口服務制度的可行性,並選擇若干適當地點作為都市更新跟不動產證券化的示範計畫,積極落實都市更新的工作」。內政部於114日,召開「研商當前都市更新執行課題與對策及建立都市更新單一窗口相關事宜會議」獲致結論如下:

一、由營建署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儘速成立都市更新單一窗口,並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文到一星期內,將相關資料逕送內政部營建署彙整,包括總負責人、連絡人、代理連絡人單位、級職、姓名、電話、傳真、電子信箱,以及辦理流程及組織運作機制,俾就都市更新申請案件及相關個案亟須協調解決之問題,分別就中央及地方權責事項,以單一窗口服務方式,積極進行輔導與協調。

二、由營建署儘速研擬由中央設置都市更新基金之方案,內容應包括基金補助、融資、投資項目、預算需求來源及中長期人力資源配置規劃,並研議未來成立都市更新法人機構之可行性,於三個月內邀集有關機關研商妥竣後,專案陳報行政院。

三、有關都市更新示範案例部分,除營建署92年度已補助都市更新6年示範計畫之9處示範計畫外,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於一個月內將適合推動都市更新之國有非公用土地相關資料造冊檢送營建署;直轄市、縣(市)政府亦可主動提供轄區內可供示範計畫地區之相關資料。由營建署彙整後,於三個月內邀集有關機關進行實地會勘,選定示範計畫地區,配合前述方案優先推動辦理。

四、請各與會單位於一個月內提出都市更新條例具體修正條文草案,送由營建署邀集有關機關開會研商,並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

五、由營建署另案行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建議將都市更新納入適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六、本案之推動長期而言須投入充裕之人力,始克有成,營建署將儘速檢討現有員額配置、業務分工,就現有人力作合理必要之調整,以因應當前都市更新業務推動之迫切需要。

營建署表示,已成立都市更新單一窗口的單位有營建署(連絡人柯鄉黨署長,陳光雄副署長,王銘正組長)、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都市及住宅發展處(吳家昌副處長)、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廖蘇隆副組長)、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產管處(鄒錦松處長)、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許志堅局長)、臺北縣政府住宅及城鄉發展局(沈陳成局長)、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吳孟德局長)、高雄縣政府建設局(湯毓勳代理局長)、基隆市政府工務局(許炯局長)、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黃秋榮局長)、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葉秀榮局長)、臺中市政府工務局(李立德局長)、臺中縣政府建設局(賴英錫局長)、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李得全局長)、南投縣政府城鄉發展局(許清欽代理局長)、嘉義縣政府建設局(伍宗文局長)、宜蘭縣政府建設局(林旺根局長)等單位。

營建署表示,根據總統經濟顧問小組建議,將選擇適當地點作為都市更新的示範計畫,目前已選定高雄市鐵路西臨港線水岸土地暨建築場域、台中車站附近地區、宜蘭市舊城區、基隆火車站暨二西三碼頭、新竹護城河末端信義街、台北縣樹林酒廠、汐止火車站、台南舊城區中山中正路、高雄鳳山市中心等九處。

 

高雄縣楊縣長全力推廣電信技術中心及環科招商

﹝本報訊﹞為全力推廣電信技術中心及環保科技園區的招商,高雄縣府不但將辦理說明會、規劃育成中心,楊秋興縣長更將親自上電視節目,大力行銷。

電信技術中心落籍高縣,未來配合本洲工業區、環保科技園區等進行招商,願景可期。楊縣長特別要求高雄縣建設局積極推動,也指示育成中心規劃案可結合高雄縣內大專院校及廠商辦理博覽會,由高雄縣府作媒介,讓學者研發成果適時發表並運用於產業升級。

建設局長朱正玨114日於縣府主管會報表示,推廣招商計劃除了安排於台北、竹科、高雄三地辦理說明會,並將藉由媒體大力發聲,包括發行海外的中國工程師學會會刊;楊縣長也將上坐南朝北、面對國家等電視節目,暢談行銷與招商。

朱局長說,經洽義守大學,預定於11月中旬舉行路科產學策進會籌備會議,會中將確定組織章程、會員及方向,即可進行研擬計畫爭取補助及辦理大專院校、廠商博覽會。

楊縣長表示,行銷及招商是往後重點,建設局要更加用心,增加招商人力的部分,組織編制調整可列入考量。

 

(第三版)技術專刊(建材•工法•營建管理•法令)

悲憫的華山昇華

台灣營建仲裁協會理事長 魏嘉甫

秋高氣爽,休閒伏居,心無物欲,秋空霽海,身寧意遠,淡泊心性,恬然平靜。優閒假期,踏青旅遊,沐浴山林,享受大自然的美景及生態景觀,即境即悟,啟悟造物奧秘,拋脫繁鎖俗事,呼吸森林芬多精,舒展疲憊筋骨,在清幽靜謐的深山夜晚,識心體之本然,汲養生之道理。於1123日兩天,參加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旅遊團,搭專車旅遊杉林溪及古坑華山。

斯時旅遊中部森林遊樂區不僅可享受重新開幕的優待價,且可體會九二一震災後重建的新景觀;九二一大地震,中部地區慘遭天災肆虐,山崩地裂,橋斷路坍,滿目瘡痍,峰谷變形,杉林溪無可倖免,秀麗的景緻垮於山崩移位,走山堵路,青翠山嶺被削成裸露山頭,光禿禿的大斜壁崩塌面,現仍寸草未生,封閉四年的森林遊樂區,於安定彎隧道貫通後,始能全線開放通車,重新開啟了杉林溪生態之旅;青山綠水,鳥語花香,鶯燕花茂,山濃谷豔,澎湃瀑布,天造佳境,身歷其境,心無波濤,九二一劫後重生吸引眾多的踏青遊客重入懷抱。然浩劫後的痕跡,至今猶存,勾引遊客對大自然的敬畏。

第二天清晨,離開了杉林溪直駛古坑鄉華山,經由149號道路轉入208號道路,就進入華山風景區,沿途綿延起伏的丘陵,風光旖旎,萋萋的青山,濃郁的咖啡,豪華的民宿,社區景觀亭園及意象標誌,讓這華山的小山村重新蛻變出新活力,在這裡已無土石流吞噬的遺跡,呈現著台灣鄉土趕集式欣欣向榮的熱鬧。自九二一大地震後,華山地層鬆動,爾後颱風豪雨侵蝕,土石崩坍,土石流滾滾而下,造成社區嚴重災害,華山人不以此垂頭喪氣,反而激發了社區再造的動力,經九二一災後重建,社區總體營造將華山從偏僻沒落的小山莊昇華為「台灣咖啡」原鄉的休閒風景區,這是九二一災後重建成功範例之一。華山村位於雲林縣東南側,北鄰桂林村,西界華南村,南接嘉義縣梅山鄉,區內以華山溪與科角溪主要溪流,皆自東向西流經本村中心,會合後於光華橋上游注入大湖口溪,上游的發源地皆是華山東側的大尖山與二尖山,也就是土石流的禍首源頭。

九二一大地震鬆動山區了土壤表層,無雨則安然無事,但天不作美,隔年(八十九)年二月至四月連續豪雨,土石不堪大水沖蝕流刮,引發了二座山的山壁分別剝落崩塌,泥沙挾帶大小石頭,沿山谷滾滾而下,流入溪中,爆發了土石流吞噬了民房及果園,溪水暴漲六公尺,沖毀二座橋樑,六月十四日豪雨造成更嚴重土石流,前後約有八度土石流來襲,村民時時刻刻準備逃命,苦不堪言。古坑鄉出身的立法委員林國華,鑑於事態嚴重,於是督促政府於六月廿三日上午召開雲林縣農業建設座談暨勘查華山土石流,邀請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派專家出席,筆者時任該全聯會理事長,召集當時省公會張理事長長海、北市公會余理事長烈,林理事四川、黃理事武雄、林理事清南、王理事金田、蘇主委國樑、吳朝燮委員、李元智委員共十位代表全程參與座談及勘災,由雲林縣張榮味縣長及當時農委會陳希煌主任委員共同主持,出席者除林國華立法委員外,尚有曾蔡美佐、廖福本、王麗萍及許舒博四位立法委員,政府相關單位皆派人出席,可見層級之高及被重視之程度,難能可貴的是僅邀請土木技師公會技術團體出席,故勘查華山土石流災區現場時,電視媒體記者特別訪問筆者,要筆者發表土石流的發生及防治方法,謹依據八十九年六月廿三日日記所載抄錄如下:「…與張榮味縣長、陳希煌主任委員、立法委員及政府官員共同勘查華山溪土石流吞噬房宿及果園現況,電視記者訪問陳主任委員後,接著訪問筆者,要筆者提出預防及治理之策,心想訪問播報時間很短,不可長篇大論,重點針砭,策略建議,於是面對鏡頭把握時間滔滔而言:『土石流禍因土層鬆動,農政單位放縱檳榔大面積栽植,及山坡地大規模開發,林木砍盡,土壤無抓握力,豪雨沖蝕,大水漫流,山壁崩塌造成土石流是所難免,治理方法:砍檳榔植樹木,停止大規模山坡地開發,土石流是水與土、石混流,故從土石分離水流,導水流入溝渠再流入溪河,將土石留置原地,則可避開土石流。如何防止水與土石混合流呢?乃是土木工程專業技術,土木技師公會願提供這方面技術協助政府治理土石流,謝謝』。上列訪問據說於晚間電視新聞有播報,筆者沒有再追蹤,…」日記所載事實,協助今日回憶,而因巧旅遊華山又參觀華山溪整治完成的現場,且標榜為「華山土石流教學園區」,意味著這是整治土石流的典範,可供師範,否則「教學園區」意義何在?我們參觀了整治後的華山溪,依據水保局舉辦研討會的「創造華山新契機」論文敘述華山溪土石流防治工程,將河道分三段兼顧生態景觀設計防災工程;第一段:上游段,係發生土石流的崩塌地,採用源頭整治工程;第二段:中上游段,係輸送土石流,採用梳子埧及拋物線堆石埧;第三段:中下游段,採用三明治砌石連續埧、砌石護岸及砌石沉砂池工程。三段的工程結構物有梳子埧三座、防砂埧三座、砌石護欄三百公尺、拋物線堆石埧三座、砌石固床工十四座及砌石沉砂池。文中又記載「在華山溪上本有拋物線堆石埧,迫於經費不足,無法以全面性的整體治理方式進行規劃,以致在九十年九月十八日發生豪雨時,造成二座拋物線堆石埧毀損,…」折損二座僅存一座拋物線堆石埧,可見此設計理論已初嚐折翼的滋味,整條華山溪的防災工程已完成,壯麗、美觀是極佳的旅遊景點,也是國人警惕、殲悔貪婪罪孽勝地,無心插柳柳成蔭,始料未及,然防災設施不能喪失防災功能,希望該工程源頭整治積效就能消弭土石流發生,若不幸上段防治失敗,土石流又來襲時,祈求老天悲憫華山,保佑下段設施工程能發揮功能,讓土石流不再吞噬民房及果園,讓華山永離土石流夢魘。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土石流的發生非三言兩語所能探究清楚,然肇禍者無庸置疑,眾人皆知,而台灣人很厚道,也很能原諒人,始終無有究責,一概歸責天災、人禍,讓老天承擔罪孽。今防災工程已完成,爾後該系列設施若任其失效或汲深綆短,再讓土石流來襲,其過失罪責可不能再推給上帝了。華山野溪發生土石流後,全國譁然,學者、專家群起獻策,魚貫而來,引經據典,揚揚為是,主政者擇優何據?模擬拼湊,東施效顰,成果公諸國人,靜待考驗後知勁力,但願所有的擔心皆是杞人憂天。

農村社區景觀休閒產業是振興農村經濟的時代潮流,農村具有大自然的美景,及豐富的棲地復育,鳥獸昆蟲生殖繁延,置身其間,可領悟人與自然生命的生物鍊,愛護大地,尊重其他生命的存在,提升人的品質,拋棄貪婪奪取之慾,建設人間淨土。故休閒農業之旅,可謂生態之旅,深具有生態教育的意義,遊客能享受高品味的休閒體驗,九二一後華山村以自然環境資源具體營造「華山生態村」結合農村文化與自然生態。農村休閒產業可促進經濟活絡,藉以促銷農作特產及其附加價值,繁榮農村社區,華山農村就是以農產咖啡豆為主題,建設成農村休閒風景區的城鄉新風貌;台灣咖啡自清光緒年間就引進在古坑種植,日人撤台,咖啡產業跟著消失,於民國七十年代,雖有再度種植,但稀稀落落,至九二一地震後重建,將咖啡列為重建華山社區的主題,經社區總體營造,尊重社區居民的意見,鼓勵社區居民共同參與,建設成咖啡休閒城鄉新風貌。該建設工程有民間經營的咖啡館、交趾陶及懷古的紙寮,而公共工程有意象公園、廣場、閒置空間設施、口袋公園、候車亭、磚造藝術、道路舖面及觀景平台,筆者曾被邀參加九二一重建工程評鑑及查核委員,出席該農村社區營造工程查核,該工程施工品質尚佳,然執行社區總體營造所採用的專案管理及統包承攬併行施工方式,架構及程序頗值檢討,若定位於九二一重建,權宜採用的施工方式是無可否非,但架構及程序雜亂無章,不敢恭維?

華山社區沿街併排的咖啡館,構成了特有社區景觀「咖啡大街」,其咖啡動線有著精緻裝潢、爵士或輕柔音樂的「都會咖啡館印象」,故甚多咖啡館以庭園或眺望山景吸引遊客,秋蟬夕陽西下,華燈初上之時,夜遊客總選擇有遼闊視野的咖啡館欣賞華山夜景,每到週休假日,華山人潮如織,形成了一幅欣欣向榮山村趕集的熱鬧場景,確實華山昇華了。

 

(第四版)焦點話題(地方焦點•生活情報•研習活動)

建構寬頻城市

-高雄市政府全力推行共同電纜溝整合建設

﹝本報訊﹞科技文明的發達,建構弱電寬頻共同網路(共同電纜溝)是中央積極推動之政策,行政院已於929月下旬召開協調會,全國預估籌款300億建設經費推動,高雄市政府基於公共利益及政策性需求,早已預為進行推動整體規畫方案,並已提出規劃方案向中央爭取20億之經費補助,預計全市道路內建置約800公里共同電纜溝,成為中央推動全國各縣市寬頻共同網路建置之重點城市。

行政院刻正推動全國寬頻共同網路方案,高雄市是率先預為進行推動整體規畫方案之城市,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近期將依中央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指示向各縣市政府報告推動建置e港都光纖寬頻網路執行計畫,以供全國寬頻共同網路建設之參考。

共同電纜溝規劃建設,在於全面收納固網、有線電視、電信、社區監控等管線,以統一管理地下弱電管線,減少道路挖掘頻率,收容暫掛於水溝、下水道之電訊纜線,解決電訊業者暫掛纜線需求,將可疏通排水設施,建置e港都光纖寬頻網路,並進而全面推廣e化高雄完成資訊專用電纜網路平台,打造高效率寬頻城市環境,更達成道路零開挖之終極目標,提供成為3T(觀光、通信與交通)機能海洋首都的基礎建設。

高雄市工務局表示,將建議捷運紅線R08~R11車站間,即中山路(三多路~中正路間)捷運施工後復原工程,屆時中山路兩側將拓寬為各11公尺之人行空間並配合捷運整體規劃設計出具有特色的美麗島大道,工務局已積極進行該路段共同電纜溝設計及管線整合,預計配合中山路復原可同時進行5000公尺共同電纜溝建設。

 

高雄市 一種用途多種使用之建築物

免變更使用執照將簡化申請

﹝本報訊﹞與建築物使用執照用途不同的營業場所,在一定規模以下時,將免除違規使用之困擾並可合法營業,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表示近日將率全國之先發布「高雄市建築物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供營業場所適用。

高雄市工務局表示9265日修正後之建築法第73條,已增列授權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得另定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相關規定。該局於建築法修正前為配合營業登記簡政便民需要,即已規定某些範圍於申請營業登記時,免變更使用執照而得逕行營業登記之行政措施。此次更參酌建築法第73條執行要點及以往營業登記規定,並考量各目的事業機關需要,在建築物的使用管理無影響公共安全原則下,研擬訂定「高雄市建築物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

該辦法業於1111日經市政會議審議通過,部分使用類組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將免再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因此可簡化民眾申請辦理建築物使用執照之程序外,亦能節省委託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費用。但為確保民眾消費或使用安全,營業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及室內裝修部分,仍應依消防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工務局表示修正後之建築法第73條,已經領得使用執照才准申請營業登記之規定予以刪除。以往民眾或公司行號辦理商業登記證時,該局需配合會同審核營業登記項目是否符合建築物使用執照用途。配合建築法之修正俟經濟部將商業登記規定修正後,該局將免再派員會同辦理「營業登記」之審核業務。為配合行政管理與商業登記分離制度之措施,目前該局已不再檢視使用執照審查建築物用途。至於營業登記使用後建築物如有違規使用事宜,該局會另依建築法有關規定處理。

工務局舉例表示,以往建築物使用執照用途為餐廳、飲食店者,欲作店舖或辦公室使用時,依規定須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該辦法已放寬餐廳、飲食店用途於住宅區地面一層或地下一層面積未達100平方公尺、商業區面積未達300平方公尺時,得作為店舖使用;面積未達500平方公尺,得作為辦公室,免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另補習班、托兒所、幼稚園、護理之家、養護機構等用途亦有放寬規定。

 

河川整治不宜盲目引進生態工法

宜蘭河生態工法博覽會的反思-喧賓奪主(上)

                王聖岑技師

王章凱先生

根據研討會的講師表示,宜蘭縣在生態工法上的實驗或者說實踐,是始於宜蘭河。雖然宜蘭縣政府對於冬山河河川整治有很成功的經驗,但以『生態』的角度來看待河川整治,宜蘭河才是開始。當然,如果沒有以景觀、遊憩為主的冬山河整治計畫,宜蘭也沒有辦法累積足夠的能量來以更永續的觀念來開展宜蘭河的整治工程。

其實這次的博覽會總共有四場,分別為台北縣大屯溪生態博覽會(1017);台北縣后番子坑溪生態工法博覽會(111~2);台南縣埤仔溝溪集水區生態工法博覽(118~9);以及宜蘭縣宜蘭河博覽會(1114~16日)

河川的整治,是不可以狹隘的由人類『唯用』的角度思考,應該從整體的『環境倫理』的角度來思考,朝著『生態環境重建』的目標來進行。

這是這次宜蘭場次的研討會提醒的一個極為重要的觀念。所以,與其說宜蘭這次舉辦的是生態工法研討會,不如說是一場 探討生態工法核心價值觀念的演討會。整個研討會真正FOCUS在『工法』的部分並不多,或者換一個角度說:討論『工法』的部分並不是這次研討會的真正價值,討論『規劃生態工法的觀念』才是這次研討會的真正價值。

宜蘭部分第一天為研討會,共有四個講題:宜蘭河流域人文及自然資源-張智欽教授;宜蘭河生態工法的回顧及展望-林大元總經理;河濱工程-華昌琳教授;宜蘭河都市段及週邊公共空間整體配合規劃-黃聲遠建築師。後三個講題的主講者,其實就是由宜蘭河三階段的規劃單位負責人。

雖然三個規劃單位都不認為他們是以某一段河域作為規劃的標的,而是以整個宜蘭河作為考量,但因為國家的發包制度與年度預算執行績效考核,宜蘭河整治計畫分為三段。第一期:中山橋至慶河橋;第二期:慶河橋至宜蘭橋;第三期:宜蘭橋至鐵路橋。而目前進行的是第三期的規劃階段(圖二:宜蘭河濱公園整體規劃平面圖;來源:宜蘭河生態工法說明書)

三個計畫主持人分別說明了規劃的主客觀條件,以及計畫與實際完成的落差,及這些落差的背後原因及反省。從三個階段的規劃以及第一、二期的成果,可以很明顯的看到,不論是規劃單位、地方政府或居民,對『生態工法』的觀念不斷的在進步。第一期顯著的成果是試驗了灘地的整治工法,以及突破性的堤岸護坡結構方式,但在規劃上是以河道兩邊的等距(寬度)河岸整理出一段可行龍舟或獨木舟等水上活動的直線人工河道為主。

第二期因為位於河道的彎道處,規劃單位特別爭取以『不等距河岸』的觀念,保留了天然河岸的紋理,因此,大幅度的復原了天然河道的可能生態景觀。而第三期因為上位計畫定本河段為『運動休閒區』,因此在規劃上將免不了出現大量的人工設施,因此規劃單位正陷入長考,仔細的評估河灘地的生態環境與扮演都會休閒空間功能之間如何取得平衡。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會中學習到了宜蘭人的反省能力與批判能力。對於享譽已久的冬山河及宜蘭河第一、二期工程,宜蘭人仍有相當的反省及批判的聲音,對於冬山河的『高度人工化』與『東洋風』,以及第一、二期的堤頂步道(自行車道) 的太過筆直、不夠自然,甚至材料上用了瀝青等等,都相當程度的對規劃單位與縣府單位提出質疑。當然,民眾也非常的關心與期待第三期的規劃將會呈現出怎樣的河川面貌。雖然在會中是透過少數人的發言,但從回應問題的學者及縣府官員的態度上,可以感受到這種反省與批判在宜蘭縣已經形成普遍的共識。

其實生態建築或工法,在宜蘭縣的公共工程中並不是一個新的觀念。相信許多人都到過宜蘭縣政府,都知道位於農業局及林業局後面有一個會長蚊子的水景庭院,就是一個嘗試在混凝土建築中,重置自然水族生態,使兩者並存的規劃。一般來說,位於建築物中間的水景庭園,不論是使用單位或設計單位都不會以自然生態環境作為考量,因為不好管理維護。在筆者利用研討會後的翌日再去縣政府時已是假日的白天,沒有機會了解會不會因為這個生態池,滋生許多蚊子及其他擾人的昆蟲。這裡且不探討生態工法的好壞,但是宜蘭縣政府在市府大樓啟用多年之後仍然保留了這個自然生態水景,可見自然生態與現代人的生活的確是可以朝夕共處的。除了主持規劃的象設計集團(Team Zoo)盡了很大的努力將兩者協調得非常的好之外,我個人更要佩服縣政府能夠有此眼光接受這樣的提案,並且堅持把這個極難維護的景觀保留下來,沒有因為會長蚊子而拆除掉。(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