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社論主筆:林士誠
(第一版)新聞焦點(社論•週聞輯要)
社論
公共投資應做詳細規劃
政府為創造台灣新一波競爭力,積極擴大公共投資議題以期提昇經濟景氣,然而在五年5仟億元的公共建設計畫中,卻未提出針對台灣整體性發展的建設方案,如此倉卒的提出將冒投資失敗或成效不彰的風險,也值得社會及工程界加以關注。
台灣目前財政拮据,中央未償債務達到空前高峰,對於高達5仟億元的建設方案理應有輕重緩急,同時也應針對台灣社會所迫切需要的工程建設,及提振經濟效益急迫性的民生議題等加以詳細評估,規劃出近、中、遠程之公共建設循序漸進才是,絕不是以一時興起或靈感而納入建設方案。由於目前台灣之交通建設,隨著國道三號高速公路將於93年全線通車外,12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及西濱快速公路主線工程也將於94年底完工,高速鐵路亦將於94年10月營運通車,而93年度公務預算也納入台鐵捷運化計劃、BOT興建北宜直線鐵路及興建「五大湖」、中正機場捷運及地方都會捷運系統等,雖再再顯示出政府積極以擴大公共投資方式來提振經濟環境的用心,但諸多建設項目似乎重疊或是可以延後進行的,然而這些建設的研擬及評估始終未曾詳見於相關報告或書面資料之中,若貿然執行沒有效益之建設,不僅浪費民脂民膏,也將使台灣因過度開發而窒礙永續發展的契機。
政府的用心良苦,相信社會大眾都能夠瞭解,然而以公共投資來刺激景氣絕對不是一帖萬靈丹,在實際執行的層面上而言,政府應該針對台灣整體發展的前景及資源的整合做審慎的評估及詳細規劃,謀定而後動,進行擴大公共投資建設方案才可發展台灣未來的生機、創造另一波的台灣奇蹟及提昇競爭力,而不致造成產業空洞化之疑慮。
台北市政府全面性徹查營造廠受聘技師個人資料
省土木技師公會向市府嚴重抗議違反人權
﹝本報訊﹞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近期迭獲受聘之會員反映,其所任職之營造廠接獲台北市政府的公文,表示為遏止台北市營造廠專任工程人員租、借牌風氣,請營造廠提供技師之個人資料,受影響技師陸續向公會陳情,余理事長經瞭解整個狀況後,8月21日在黃珊珊市議員陪同下,與周子劍常務理事、宋科進理事及相關技師會同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詹添全理事長及結構技師公會陳司斌理事長、藍朝卿理事長等人共同赴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拜訪陳威仁局長,反映此次全面性查核作法的不合理性並表達強烈不滿與抗議。
余理事長在會中指出,省公會最近陸續接獲會員反映,內容主要是台北市政府引用營造業管理規則第十八條行文各營造廠,請營造廠提供專任工程人員之相關資料,但營造業法實施後營造業管理規則應已失效,如此違法作為形同將所有的技師當作罪犯般對待,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既已明定專任工程人可兼任教學、研究、勘災、鑑定或其他業務,以舊有法規來規範專任工程人員明顯不當。營造業法三十五、三十七、三十八條已清楚表列技師之職責,如技師有違反上列法令之事實,市政府自可依法查辦。但全面性的行文各營造廠形同花蓮縣長補選時警察全面站崗之查賄動作,受到民意唾棄。把所有的技師當『租牌』嫌疑人,除已嚴重違反人權及侵犯個人隱私權,並違反營造業法(因查核差勤紀錄已被刪除)。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陳威仁局長表示,市府與公會的立場是一致的,希望在工程品質上嚴格控管,在相關法規看來,關係到受聘營造業的技師專職之問題,此次查核的重點是技師有無兩份全職的薪水及違反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有關擔任專任人員是否為繼續從業人員的問題。也許查核的技巧及公文內容有爭議,但應加強營造業法三十五、三十七、三十八條之查核工作,以維護公共安全及工程品質。
黃珊珊市議員指出,依規定主管機關絕對有權利進行查核工作,但是查的方法有待商榷,薪資屬個人隱私權,是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之範疇;市府如此粗糙之處理顯然不尊重專業人,明顯違反人權,必須儘速謀求改進。對公會及議員反映之意見,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新任何幼榕處長承諾,將重新檢討查核之對象與改進查核之方式。
技師報新聞研習營
﹝本報訊﹞技師報每年定期舉行新聞研習營,以培養全體同仁對採訪寫稿、專題報導及社論評論,加強寫作及思考能力,提昇對文章佈局的運作。八月二十二日於新店京采飯店舉行,邀請馬西屏擔任講師。
社長施義芳表示,今年的新聞研習營,特別規劃與以往不同的課程主要內容是主筆工作的保護傘-從大法官509號解釋文談起、專題討論-謝長廷告聯合報社論、求償十億。主筆參加踴躍,現場紛紛與講師討論技師報相關問題,獲益匪淺。
馬西屏,四川成都人,台灣大學圖書館學系畢業,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碩士。曾任中央日報記者、組長、新聞編採中心主任、專欄主任、主筆室撰述、副總編輯、台灣商務印書館總編輯。現任人間福報特約主筆、北京國際商務董事、文化大學新聞系所兼任講師、中華民國專欄作家協會會員。民國七十五年獲第一屆吳舜文新聞獎,七十六年獲金鼎獎新聞報導獎,七十八年獲第二屆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八十年獲曾虛白公共服務獎,為全國第一位囊括此四項全國性新聞獎記者。著作:王任遠司法六年回億錄、外丹功祖師爺-一代奇人張志通傳、別鬧了登輝先生、標題•飆題、圍棋風雲錄。
(第二版)時事論壇(我有話說•重大工程新聞)
生態工法 再造雲林華山
﹝本報訊﹞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十五日實地訪察曾經嚴重發生土石流災區之重建情況,肯定生態工法的效能。與會的余範英等委員認為,任何工法均應尊重環境和生物多樣性,並確保社區生命財產安全。
適逢全球氣候異常加劇,永續發展委員會親臨南投縣九二一重建區,及雲林縣曾經在八十九年發生嚴重土石流的華山地區訪察。水保局長吳輝龍簡報指出,九十年納莉颱風過境,全台崩塌地為五萬多公頃,經過源頭處理,自然植生覆蓋,去年底的崩塌地已減少一萬多公頃,在華山地區效果更凸顯。吳輝龍局長更為華山描繪未來的願景是,將依地方特色、休閒遊憩等功能再造華山為國際級休閒渡假場所。委員們目睹地方稱譽為「十層黃金瀑布」,在雨後溪水滾滾而下,相當美麗,不但達到治山防洪功能,還為地方增添一休閒觀光新景點,對水保局與縣府的努力多所肯定。
曾任重建會副執行長的政務委員林盛豐表示,生態工法是非常重要的革命,過去工程師均以水泥對抗大自然,此種單一思考模式有待改變。中華民國溼地保護協會理事長邱文彥建議,可從環境影響評估等法令配合行政機制,替推動生態工法的公務人員「解套」。台大土木系教授陳振川強調,水泥絕非萬惡不赦,在危及人命安全的地區施工,仍需使用部分水泥工法,藉以消減土石沖刷的能量,任何工法絕對不能走極端,應該「因地制宜」和「適材適料」,工程師也應學習如何與大自然和平相處。時報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余範英指出,近年來,她參觀過各地農田水利設施,發現台灣早期社會早已大量使用生態工法,問題是,地震之後,住在危險地區的民眾堅持不肯遷村,任何工法均應尊重生態環境,且兼顧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濟部次長尹啟銘表示,民眾對原有生態工法沒有安全感,民意代表為民喉舌,拚命要求政府施作水泥構造物,近年隨著民眾環保意識抬頭,水利單位已逐步改變觀念,努力尋找人類和自然相容並存的空間。
吳輝龍局長說,自然生態工法有其特性與風貌,在安全與自然生態兼顧下,才能創造永續經營的雙贏局面,尤其更要有在地人的參與。
透水鋪面 人行道不再積水
﹝本報訊﹞不少市民都有在大雨中踩到人行道上的「水坑地雷」經驗,未來這種情形可望改善。台北市工務局正與台北科技大學合作,進行透水鋪面的試辦計畫,如果成效良好,將逐步推動人行道更新,到時不管雨勢再大,人行道也不會積水。
工務局長陳威仁表示,過去台北市政府使用的人行道鋪面,有「軟底式鋪面」與「硬底式鋪面」。「軟底式鋪面」使用連鎖磚或透水磚,雖然排水效果很好,但是國人習慣將汽機車壓上人行道,所以時常被破壞得凹凸不平,目前已經停用。「硬底式鋪面」則是使用高壓磚、窯燒花崗石或純混凝土,雖然種類多樣且較美觀,但是不具透水性,環保功能較差。這次的新型鋪面,希望在透水與耐壓之間另闢蹊徑,讓透水鋪面也能承載高壓。透水鋪面每平方公尺的成本約二千二百元,遠低於傳統透水磚的四千一百元,也低於窯燒花崗石的二千八百元。
目前透水鋪面正在石牌國中東側人行道試辦,現場並有台科大的研究測量儀器。路過的機車騎士說,人行道「紅配綠」不太好看;行人劉小姐則表示,如果新鋪面真的不會積水,她希望趕快全面換新。
適用與準用
伍勝民 技師
實務上,不管工作或居家生活中,總免不了須「用」到法律,當碰到非直接規定之條文時,常見「……適用本法之規定。」或「……準用之。」。到底什麼是「適用」?什麼是「準用」?
「適用」規定係指為立法時避免重複規定,而明定某種事項逕行適用同樣事項已有之規定,或標示出性質屬於普通法或特別法之事項者。如刑法第三條前段:「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非訟事件法第一條:「法院管轄之非訟事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準用」規定係指就某事項所定之法規,於性質不相牴觸之範圍內,適用於其他事項之謂。如民法第三九八條:「當事人雙方約定互相移轉金錢以外之財產權者,準用關於買賣之規定。」準用非完全適用所援引之法規,而僅在應予準用事項之性質所容許之範圍內,始能適用而已。如民法第三四七條:「本節規定,於買賣契約以外之有償契約準用之。但為其契約性質所不許者,不在此限。」
工程承攬或勞務工作業者之契約,除可依承攬契約或委任契約之規定外;其應可歸屬於買賣契約以外之有償契約,則另可依民法第三四七條之規定,準用民法債編第二章第一節買賣契約之規定。
「減量試(檢)驗」宜於施工規範內明確訂定之
王壽延 技師
營建工程由營造公司承做施工,工程品質是否良好,營造公司是重要的一環。然而就事論事,營造公司係承攬契約、工程圖樣及施工規範施工,並依監造人員要求,配合辦理各項檢(試)驗工作,「偷工減料」這項罪名加諸於營造公司未免太重,倒是民法上的「工作瑕疵」難免會發生。
消費者保護法通過後,營造公司施工時,向預拌廠購買混凝土成品,向鋼筋工廠購買鋼筋,向砂石業者購買砂石料。這些主要工程材料供應商有責任提供合格的產品,並配合辦理檢驗工作,營造公司品管作業和責任,因而減輕。
上述之情形,較適用於一般建築工程,對於道路、機場、社區(工業區)開發等大型土木工程而言,因為自辦填方滾壓,自行設廠生產(水泥、瀝青)混凝土方能符合工程成本。這些攸關整體工程品質之主要工程項目(材料),其品管工作由營造公司土木人員配合監造人員依照施工規範進行,營造公司工程品管責任無可旁貸,也是土木人繁重的品管工作。
筆者在國內營造公司負責品管工作時,自行設廠生產預拌混凝土,品管工作做到製程管制、取樣分析和抗壓試驗等層次,對於品管理論所揭櫫的變異數分析、迴歸分析及減量檢驗等理論,未有運用機會。後來在沙烏地阿拉伯參與利雅德機場工程,總包商美國貝泰公司十分重視品管工作,尤其是土方及瀝青混凝土之減量檢驗作法印象深刻,惟有關減量檢驗作業在國內工程承攬契約、施工規範內,並未明確規定之。
依現代品質管制理論,利用各種儀器和方法測定物品,把測定結果與原設計時所設計規範標準比較,而判斷各該物品是否優良,謂之檢驗。將所有物品逐一予以檢驗者,是為全數檢驗。因經濟因素或特定困難時,則可採行抽樣檢驗。如製程管制良好,歷次檢驗合乎規範要求,則可考量減量檢驗以節省買賣雙方時間和成本。一般做法係將抽樣檢驗所得的數據先行繪製管制圖與管制界限上限UCL及下限LCL(不正常點)比較。發現不正常狀態時,可供給工程師(管理人員)調整改進之參考。如抽檢驗結果,不良品大於合格判定數,則可拒收該批產品。如施行正常抽樣檢驗連續五批中有二批拒收,則改用嚴格檢驗,加重抽樣檢驗次數,並要求改善製程。當實行嚴格檢驗連續五批均合格允收,則恢復正常檢驗。施行正常檢驗十批中,無一批被拒收,則改用「減量檢驗」,如有二批被拒收,則恢復正常檢驗。
以高速公路工程為例,公路基層(Subbase)填(土)方壓實度規定:「… 每1000平方公尺試驗乙次,惟工程司得視工地實際情況,酎予增減試驗次數。」另瀝青混凝土壓實度工地檢驗頻率:「…每鋪築600噸之瀝青拌合料,應取一組樣品,每一組最少鑽取樣兩個平均之,若使用ASTM02950核子儀方法亦可,惟檢驗頻率由工程司決定之。」
以上抽樣檢驗頻率(次數)規定,筆者個人經驗頗為合宜,惟抽樣檢驗頻率增減由監造工程司決定,並未參照上述之品管理論明確規定之。監造工程司常不願採用減量檢(試)驗,以免有圖利包商怠忽職守之嫌,如予以明確訂定於施工規範中,則監造工程司採用時有所依循。營造公司經過良好的製程管制達到規範要求品質,亦可堂而皇之要求減量檢驗,以節省雙方辦理檢驗時間及成本。
監造工程司採用減量檢驗對營造公司是一種榮耀,一種鼓勵及工作方面之肯定。因此筆者淺見除請於施工規範中明確訂定減量檢驗之標準及方法外,並請監造工程司多多利用,必有助於國內土木工程品質之提升。
(第三版)技術專刊(建材•工法•營建管理•法令)
測量技師欲擴大其執業範圍不合理
朱紹鎔 技師
一、測量技術之成果
測量界前輩尹鍾奇編著之實用平面測量學中,對測量所下定義是測量為在地球表面上決定各點間之相互關係位置之技術,應用儀器以量測地面各種地形,包括:1.天然之山岳,河流等地表面起伏形狀之地貌。2.人為建造之房屋、道路,田地等,量度凡與地面相繫之人造物體等地物之間的距離、方向及高度,以得其位置進而製圖。
這是尹前輩在早期對測量所作定義,當然現今由於科技進步,測量技術也有長足發展不僅能作地形、地物測定,更能測出地表上下覆被物之種類、大小,甚至水體深淺不同性質情況皆能測出。
無論如何,或許筆者愚昧,筆者接觸到之測量書籍中,對測量一詞之定義大致與前述類似,所以經由測量技術所得最終成果,不外是地圖、模型、相片以及有關測量且經平差後之數值,這些數值皆可存檔於光碟片或磁碟片中。
筆者接觸到之任何有關測量書籍,從未有一本對讀者說明如何去縫製衣服,如何去蓋房屋,修築道路,如何去製作螺絲。
當然,測量成果是整體土木工程作規劃設計所用基本資料之一,工程開工時之定位放樣施工及竣工後之大小量測皆需用到測量技術。但這些測量技術土木技師即能勝任(見後述)。
二、測量技師公會提議修正測量科執業範圍內容不合理性
上段敘述乃大致說明測量技師工作所得之成果。說明之原因乃是筆者日前看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文主旨為預先公告測量科技師科別名稱及該科執業範圍修正草案。這是台灣省測量技師公會提出的,筆者讀後覺其不合情理且有撈過界之感覺,故先行說明測量工作之成果,與欲修正之執業範圍不適合。
測量技師公會修正執業範圍之內容為:從事有關各項測量、製圖、遙感探測、放樣、土石方、土地開發、工程及空間資訊等調查、規劃、設計、監造、研究、分析、試驗、計價、評價、鑑定、施工、檢驗、監測、計畫及營建管理等業務,乍看之下,欲修正者目前甚多是土木技師業務。如果測量技師背景及技術能夠勝任,彼等欲修正之業務,土木技師自應尊重,但從測量技師之養成教育,專技師考試科目(相當於技能檢定)均與欲修正大多執業項目無關。教人如何能相信測量技師能勝任該等工作而維持工程品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呢?
三、測量技師之養成教育與專業考試
測量技師竭盡全力,力圖擴大其執業範圍,但最為人所詬病者,就是他們所受之養成教育與專業考試科目與欲擴大執業範圍所需之技能能力,大部分不相符,茲以唯一獨立設立測量工程之成功大學測量工程系,九十一年度在網站上公佈之必修、選修科目而言,可見一般,其科目請參見技師報第334期筆者從網站上抄錄之課目。
另者,在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亦設有測量組,從網站上抄錄其修習課目如下:全球定位系統、平差理論、遙測學、物理大地測量、衛星大地測量、變形測量理論、地理資訊系統、地球物理探堪。高等衛星、大地測量、測量工程專題討論等。這些高深之測量課程詢之相關專業人士,即可了解,其課程內容真正用於小面積地面土木工程幾無關連性。
再由考選部專技考試測量技師科目(見技師報334期),除測量一科外,其他科目能應用於實際工程者極稀。
而真正與土木工程有關之土木技師,在養成教育中所修習之結構學,鋼筋混凝土、土壤力學、工程材料、土木施工法、測量學等,除測量學外,測量技師皆無修習。且土木技師專門技術考試中之專業科目,除工程測量(包括平面測量與施工測量)外,其他如結構分析、結構設計、大地工程學、施工法、營建管理等,皆未修習,這些科目皆與從事整體土木工程工作息息相關。
由上述可知,測量技師養成教育內容及專技考試科目與土木工程業務,相去甚遠,要說服其他科目技師,擴大其執業範圍,甚難矣。
測量技師對擴大執業範圍內容及理由不足取,本文第二段已敘述測量技師修正內容,其中有關各項測量、製圖、遙感探測自屬測量技師工作,無庸置疑,但以下各項都有討論空間。
1.放樣:土木技師在養成教育及專技技師考試科目中,均有測量、測量實習或工程測量課程是以土木技師能作平面測量,熟悉應用經緯儀、水準儀之能力,無庸置疑。且一般土木建築工程,現皆由土木技師執行放樣工作,皆能勝任。當然在現實環境下,亦有測量技師從事此項工作,雙方工作配合無間,若刻意凸出,反為不美。
2.土石方,採取土石方除了要知悉長寬高數量外,尚要知悉採用土石品質,土石採取對環境影響,土石採取方法等,以測量技師受教經歷環境而言,恐難勝任。
3.土地開發,土地開發中除開發面積大小,各項已設計工程放樣需用到測量技師技能外。其他需考慮之條件,測量技師能力恐無法勝任,故此項工作亦不能列入測量技師執業範圍中。
4.工程及空間資訊,此項執業範圍,恐怕是測量技師筆誤,否則便是太自大了,吾人所謂工程應包括所有工程,除了傳統之土、機、電、化,尚包括現代如生物等一切工程,空間資訊應包括通訊、電視網路等。任何類科之技師皆無法包辦,何況是測量技師呢?
至於這些工程之調查、規劃、設計、監造、研究、分析、試驗、計價、評價、鑑定、施工、養護、檢驗、監測、計畫及營建管理等,這類工作,以現今測量技師能獲得之成果而言,是否足以負責值得商確,尤其營建管理更非測量技師所長,他們又如何勝任呢?
至於要修正執業範圍之理由,更屬可議,如主要說明測量工程之重要時更特別強調測量之主要工作是量度。量長寬高等業務。如衣服製作(與測量業務可說是無關業務)要測量,但要測量技師去製作衣服嗎?類推至土木工程,測量技師只考慮測量長寬高就能完成一土木工程嗎?以上敘述測量技師無法勝任土木工程工作之基礎,乃是根據測量技師過所受之養成教育及專技考試科目之推論而來。
四、結語
近年來,測量技師大概由於原有執業範圍所限,致使工作機會不多,故竭力設法擴張其執業範圍,以增加其工作機會,無可厚非。但因受到「測量」一詞之定義,傳統給予工作範圍有限,致使在養成教育,專技技能考試科目中,均以其定義所限範圍來設計。當然設計出來的科目,應用於實際整體之土木建築工程,有所差距。今欲擴大其執業範圍,希能從事於整體土木建築工程,當然引起相關人士懷疑其勝任能力。這是測量技師之宿命吧!欲改變此一情況,最佳辦法是全盤改變測量技師之養成教育科目內容,隨之改變專門職業技師考試科目。這些改變首先要重定「測量」一詞定義,或不用測量用另一名詞取代。
無論如何,即使能擴大「測量」一詞定義,能重定其執業範圍,但對重定定義前之現在已是測量技師者仍無幫助,因其所受之養成教育及技能考試科目仍不能對整體土木建築工程有勝任能力矣。
(第四版)焦點話題(地方焦點•生活情報•研習活動)
南水北調救不了中國─長江及黃河日趨枯竭
朱瑞源 技師
年年高度經濟成長的中國大陸,正在為即將到來的〝缺水〞的定時炸彈忐忑不安。尤其在國家權力中心的首都北京,在享受生活水準的提升,經濟大躍進之同時,遇到嚴重的缺水問題。此一問題在北京及天津尤其嚴苛。目前不分四季,限水措施頻頻發生。如此般的供水,是否會影響奧運的舉辦,已然成為北京首都人們的話題。據報表顯示,快速成長的大陸經濟其實有相當深刻的隱憂。貪污、腐敗、失業、呆帳、仿冒商品、智慧財產權之侵犯等等都會成為阻礙其進步之要因。但水資源問題的嚴重性與這些弊端相比,是屬於更急迫的層面。水資源的枯竭,不僅威脅大陸的「世界工廠」之地位,更將引起世界穀物價格的高漲,甚至危及其國家民族的存亡。
從上一世紀的爭奪能源,到進入本世紀的爭奪水源,只是治絲益棼。大陸目前正處於兩難的局面;所謂缺水地區,係在缺水及乾旱的自然現象之外,另有過度使用及過度污染等人為因素。大陸的煩惱及無奈就在於無法抑制其過度使用及過度污染。因為若就過度使用及過度污染嚴格抑制的話,則倒閉的工廠將不知凡幾!
一、南水北調
帶來「豐衣足食」的經濟成長,很遺憾地只是使水資源的問題更加表面化,而依靠現今的資金及技術並無法解決。
幾年前3天才洗澡一次的中國人,現在每日入浴數次。於上海等大都市賣出的高級華廈更以附設游泳池作為號召,歌頌景氣好的暴發戶,當然無意降低其生活水準。但是,水是上天所賞賜的無可替代之生活必需品。為解決此一矛盾,大陸人所期望者為南水北調,亦即從水源豐富的南方水系送水至水源缺乏的北方。具體而言,係自長江低處開挖上千公里的水路直至黃河的艱鉅事業。在耗費十年時間完成調查工作之後,去年終於開工。其中揚州及天津間為第一期事業,擬於2010年完成。另有二條路線亦將陸續開工。目前黃河每年斷流達100多天,缺水情形相當嚴重。
現任中國環保總局污水司長蔵玉祥估計本工程於2010年完成後,大約8億立方公尺的大水量將可流至北京。北京市每年消耗水量為40億立方公尺,約佔消耗水量20%的水資源將有助於彌補北京市所需。中國的水資源偏在南部至西南部地區,但農地的四分之三,及人口的35%卻集中於北部。
自飛機上俯瞰陸地,此一現象即可一目瞭然。為解決此一不均衡的狀況,首都的人員期待南水北調早日完工的心情,當可理解。但是此方法真可把缺水難題根本解決嗎?蔵司長憂心忡忡地指出此一大工程因恐破壞生態,反對者眾多。本來應做者非截彎取直或大量開挖水路而是節水或再利用。最重要者,即是不要污染水質。中國人自古以來認為水是天賜的,卻無花錢予以循環利用或不可污染的觀念;再者企業僅著眼於眼前的利益,繼續排放污水致使水源缺乏的北方,將70%的水資源給污染了,因此南水北調的水路建設不過是一種臨床式的療法,解決不了根本的問題。
二、涼水河的惡臭
自北京南下三環路,約幾十公里後高速公路就跨過一條大河─涼水河。僅觀其名,此河似應為美麗的代名詞。但一靠近此河,其發出之惡臭令人不得不立即緊閉車窗,此河之異味撲鼻,於夏天時尤其讓人受不了,其濁流已非泥土色,而是白濁的藍綠色,不用說這乃因其渾濁不見其底,且混雜著化學物質的臭味。北京近郊的涼水河已是如此,其餘者不難想像。若目前的浪費及污染水資源之積習不改,早晚會將其消耗殆盡。目前大陸每人平均耗水量一年約為430m3。但30年前僅有100 m3,暴增達四倍之多。
1970年,台灣每人每年平均耗水量約為351 m3。2000年時為381 m3,增加率僅有10%。大陸的工業用水量目前尚稱安定,激增的是一般人民生活用水,每年以7%速度增加。2030年時大陸人口預計將達16億人,但目前大陸每人平均擁有水資源量(包括灌溉)為2,220 m3,超過水源不足危險值的全球基準值1,700 m3達500 m3。目前大陸全體的供水能力為5,600億m3,實際消耗量為5,580億m3,供需大致平衡。
從事於水利事業的某高幹指出「目前供應北京的主要水源是密雲水庫及官廳水庫。建造此二水庫的原來目的是農業灌溉,及天津市及河北省居民的生活用水的供應」,但隨著北京市的快速發展,都會地區的急遽擴大,而停止對河北省的供水,其後又停止對天津市的供水。因此,天津市就不得不建設千橋水庫,但卻借用了河北省的河川。密雲水庫及官廳水庫雖然專供北京市,但仍然無法滿足北京市的供水。南水北調建設的真正原因在於解決首都北京的缺水。但其貪婪無厭的需求,當然招來與周邊地域的摩擦。而河北省及山西省農民所需用水被北京巧取豪奪後不少農民就放棄了農地,離開農業。當然,並非全部農民皆溫和地放棄農業,難免有激烈的衝突。河北、山西省之外,原本就缺水的天津情形更嚴重。天津的每人平均水資源量僅有300 m3,極端缺乏。天津的水源海河是中國七大水系之一,但其水量的90%被佔用,附近的地下水的過分抽用導致天津某地區的嚴重下沉,有些華廈的二樓變為一樓。
北京、天津等主要都市的2001年平均GDP各為3,056美金及2,414美金,較先進國家為低。但隨著政府的提倡經濟加速,今後的用水量會水漲船高。但每人每天耗水量已達400公升,凌駕日、台之380公升。相對於經濟水準,其耗水量實在異常。其理由主要與中國人的消費效率之低劣有關。依某經濟高幹的說法,中國的水資源雖然極其缺乏,但是浪費卻異常的高。據統計,產值1萬元人民幣所需的耗水量,中國較日、美要高出5至10倍。如何減少浪費,提高效率,才是改善用水問題的不二法門。國務院目前正在一面進行南水北調,一面呼籲「先節水後調水,先治水後用水」。如能徹底節水及再利用,水荒問題當可減輕不少。但現實上則不但是節水有困難,連阻止水污染也難以執行。「對污染水質的企業可以處罰取締,但並無強制力去強迫這些企業遵守基準」,固然這些企業是見利忘義,但皆為了生存而艱困渡日也是事實。即或有餘力可以為環境保護而盡力,最終還是選擇在夜間偷偷排放污水,或想盡辦法,不管破壞環境與否,儘量減低成本,先求自保。目前大陸中小企業占所有企業的43.7%,且繼續增加中。這些企業皆較無財力,或縱有財力也無意接受環境保護的觀念。
三、進退兩難,何去何從?
自1996年起展開之第九次5年計劃,八萬四千多家的企業被強制關閉。這些企業不但污染甚劇,亦不獲利,被認定為沒有前途。對於有獲利的企業,若以環境破壞為由予以關閉,則等於增加失業者。這是中國政府最忌憚的(依某主管經濟高幹言)。上述八萬四千家企業若以每公司有五名員工計算,失業者即達40萬人,遭斷糧的失業者的抗爭將難以想像。例如,1992年曾有以破壞環境為由被迫停工的企業員工,襲擊告狀舉發的居住住民而發生死傷慘重的衝突之事件發生,但此一消息遭到封鎖。
前述經濟高幹又指出,上述情形並不足為奇。因為吃大鍋飯的時代已經過去,各家企業為求自己之生存,已無暇顧及他人,政府也難以取締或關閉企業,因其難以提供新職以僱用被解僱人員─當然也無法叫失業者餓死。
北京的媒體對上述現實亦不甚樂觀,指出「企業的非法排放污水甚為盛行,連取締之法令亦不具備,頂多以行政命令科以罰金,原本應可勒令停工者亦因恐引起社會不安,不知如何處置。因為大家都違反,而違反企業及件數太多,無從下手」。具有符合工業排水處理基準設備的企業僅有23萬家公司(全中國的企業數約有300萬家),而其中大多數僅裝置設備而不經常運轉。其後果之嚴重,實不難想像。
蔵司長進一步指稱「國內46個重要城市將於2005年予以全面查察。在此以前,法律將予整備,並據以科罰。對象是企業經營者、監督首長以及環保局公務員。情節嚴重者將不惜予以監禁,以徹底執行。否則中國國內供水之水質無法維持」。上海某主要媒體記者並指出「長江是重要的航道,但在渴水期,因水深不足,往往導致斷航。黃河每年斷航達100天以上,長江也已開始呈現不穩定的跡象」。
上述經濟高幹憂心忡忡地提到「三峽水庫是舉世聞名的大工程。加上南水北調及西氣東輸(天然瓦斯自西部送至東部),是中國的三大工程。尤其是在北高南低的大陸地勢上欲做南水北調最具挑戰性。不用說,其技術上是有困難。但完成後的運送成本,目前難以預估」。以此高成本的供水提供利用,當然會擠壓生產性較低的農業之生存空間。如前所述,污染甚劇不適於農業的水源居多。如再廢除農業,食糧將需仰賴進口。但全世界之糧食餘額已所剩不多,中國究應何去何從呢?據某農業專家指出「如再將農田廢耕,將導致地表水的減少,及降雨量的減低。這樣一來,中國等於掐自己的脖子」。或許有人以無科學依據斥為謬論,但日本氣象局氣象研究所第一研究室鬼頭昭雄室長曾說「若變更土地利用,降雨量亦會變化。自地面蒸發的水分再自空中降下乃內陸水循環現象所致。地面的保水力等於降雨量是大自然之常理」。
北京的官僚及企業家再三強調「中國的景氣將於2008年達到顛峰。但一過此年則其前所隱藏的問題將一齊浮出檯面。屆時自許為世界工廠而活躍的時期亦將告終。眾人皆相信:污染問題只會日益嚴重,發展企業的機會只有目前而已。中國的缺乏水源不僅在國內撒布紛爭的種子,向國外求水也難免引發戰火。湄公河(泰國國內大河)河水的利用導致臨近6個國家間的反目成仇即是實例。
因人口過多所導致的只顧自己,不管別人死活的自私心態恐一時之利亦不可得。我國人最近如有前赴日本的機會,不妨去逛逛其市場,當會驚訝其市場內堆滿滯銷的大陸進口之蔬菜及鰻魚。日本人當初因價錢較低廉,而包裝尚可,所以爭相購買。但在日本農業部門發表蔬菜內含有有機農藥,而鰻魚內含有抗菌劑(Enro-flochishin),會影響人體健康後,其銷路頓時一落千丈,無人問津,而使進口商叫苦連天。本來日本需求量達每年15萬噸的鰻魚之中的80%係由中國及台灣供應,但現在差不多只剩10%。日本人好騙嗎?何況日本最近已成功地人工孵化出鰻苗,將來在不擔心鰻苗的情況之下,大陸沿岸好幾千甲如雨後春筍般的養鰻業者恐將面臨存亡之抉擇。所謂「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中國人的處事心態若不從根本有所改變,恐將禍患頻仍,又豈僅限於上述水資源的大問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