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社論主筆:陳良雄

(第一版)新聞焦點(社論•週聞輯要)

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豈可獨厚建築師

內政部營建署正研擬「營造業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應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及學分認定要點(草案)」,該草案解讀該款為「擔任綜合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者,僅技師需有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及學分之限制,建築師則不受限制」並不正確亦不合理。依立法意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在學教育、考試科目與人才之運用,解釋該條文應為:領有土木、水利、測量、環工、結構、大地或水土保持工程科技師證書或建築師證書者,均應於考試取得技師證書前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一定學分以上,且均需具有二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經驗,才可擔任專任工程人員」,上項所指領有建築師證書者,應為指民國六十五年以前,領有建築技師證書或土木技師證書換領建築師證書者。有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學、考、用與分類科執業之設計,均應以適才適用,以確保工程品質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為基本考量。

營造業管理規則時期,擔任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需請領技師執業執照,受技師執業範圍之限制;營造業法公布後,擔任專任工程人員不需請領技師執業執照,不受技師執業範圍之限制,故有於考試取得技師證書前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一定學分以上之限制。

以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及土木工程系應修習學科及學分為例,分別檢討是否符合課程及學分認定要點(草案),可發現()建築系畢業者,修習課程僅限建築工程,相關土木建築課程必修學分僅13學分,選修學分全修為20學分,合計僅33學分,故實際建築系畢業生符合草案需要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30學分以上者,可謂鳳毛麟角;另必修測量學僅2學分及「選修鋼筋混凝土及鋼結構」僅2學分,亦不符合要點草案第二點規定須包括材料力學、結構學、測量學、鋼筋混凝土工程等四學科,每學科三學分以上之規定。()土木工程科系畢業者,僅大一、大二之必修學科即達34學分,就完全符合要點草案之規定。故僅規定領有技師證書者需有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30學分以上之限制;規定領有建築師證書者不需有修習學分限制,顯不正確亦不合理。

營造業法自今(九十二)二月七日總統頒佈實施後,有關營造業之申設、升等、變更等事項,因學分認定要點迄未訂定,致各縣市政府沒有執行依據即已停止辦理。營建署雖於三月三十一日函頒「營造業法相關子法訂定發布前辦理綜合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登記暫行處理原則」,表面上似已解決施行細則及其相關子法未公布前之營造業之申設等業務,實則不然,依該暫行處理原則附件五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填寫須知第三點,其為技師者,應檢附考試取得技師證書前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一定學分之證明,但該學分認定之標準迄未訂定,致形成各縣市政府只受理建築師擔任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而不受理土木等技師,讓土木、結構、大地及水利技師有被「乞丐趕廟公」之感覺。

()月二十五日營建署召開學分認定要點(草案)研商會議,已獲致結論:領有土木、結構、水利技師證書及建築師證書者,不需檢附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及學分,營建署應即刻修正該暫行處理原則,通函各縣市政府以解決土木等技師不能受聘營造業,而獨厚建築師之不正常現象。

 

技師及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資訊系統已正式上線使用

﹝本報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便利所主管技師及技術顧問機構證照核發、異動資料、技師換照積分審查及公共工程簽證等相關業務之資料集中管理,以加強資料稽核,運用網際網路的便利性,讓民眾上網申辦案件及查詢公示之相關資料,提供多元化之為民服務措施,藉以提高行政品質及行政效率,研擬之技師及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資訊系統已自本()月二十一日正式上線使用。

該系統預計目標一、針對該會所主管之技師及技術顧問機構相關業務,整合現有相關之資訊系統,結合資料交換介面,以便達到資源整合資訊共享之目的。二、分析該會在業務執行時之資料查詢或稽核需求,而建立一套完整之管理機制來執行資料查核比對,增進工作效率及降低人工疏失。三、開發建置線上送件、申辦、進度查詢及結案公告等相關系統,在網路上提供技師及技術顧問機構申辦案件與業務並公告相關資料以方便民眾隨時查閱,落實服務便民之政策。

本系統網址pesys.pcc.gov.tw或(工程會網址www.pcc.gov.tw【技師相關業務】項下之【技師及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資訊系統】)。屬技師(含單獨設立技師事務所)及技術顧問機構(含聯合設立技師事務所)身分者,請上網至【使用者註冊區】,自行登錄資料(資料必須完整填寫正確)後,本系統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密碼(可再到【使用者註冊區】修改密碼)後,即可操作使用。以上系統使用方式若有任何問題,可與本系統客服專線0800-080-512或工程會企劃處先生(02)8789-7611連絡。

 

急迫性公共工程 可先行發包

﹝本報訊﹞爭取500億元擴大公共建設預算執行時效,行政院長游錫表示,只要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急迫性公共工程,可先進行招標、發包作業,工程發包將採最低標原則。

游揆指示具有急迫性的公共工程,可以先行發包。這些工程主要是防洪排水,估計這部份編列的經費近50億元。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指出,500億元擴大公共建設方案,編列購買土地款僅占2.5%,機具設備1.5%,高達93%是工程款。

游揆在與執政黨籍縣市長茶敘時,說明行政院的立場,而與會執政黨縣長也表示全力支持,反對擴大公共工程建設預算直接撥付給鄉鎮的作法。

游錫會後做出三點裁示,除表示政院將在「多不刪、少補」原則下,保留預算的完整性、同時也指示各縣市可依照採購法,先行發包攸關人民生命財產的工程,待預算通過後再執行,以爭取時效。而發包工程的原則是,採取最低標,同時公開上網招標,以免引起外界疑慮。

 

(第二版)時事論壇(我有話說•重大工程新聞)

測量技師擔任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之法理情

朱紹鎔 技師

今年一月下旬,本人曾參加由林志隆立法委員應測量技師公會邀請召開欲將測量技師執業範圍變更,並將測量技師改為測量工程技師之公聽會。會中邀請了許多在大學教授測量學之教授及各有關機關代表,我們有幾位土木技師乃以惶恐心情冒然與會,得悉高見,可謂不虛此行。

會中各教授說明測量重要性,皆說明由於衛星定位系統GPS、地理資訊系統GIS、遙感探測及電腦之發展,促使測量儀器有極大進步,已使測量工作範圍,上探太空,下探海底及土壤內層,且其精確程度,已達數公分、數毫釐。測量技師公會理事長更強調一切工程皆由尺度做起,長、寬、高不對,工程將會失效,這些論點都很正確,但與公聽會之主題,似乎有極大的差距。

本人認為本次公聽會之源起,乃是因為新的營造業法第七條規定,已將測量技師增加為可受聘於營造業擔任專任工程人員,測量技師已取得合法資格,但避免外界質疑其合理性、正當性乃至資格性,希望作此修改,俾消除外界質疑,達其合法、合理、合情之目的。

對於上述說明,本人有些意見,首先談到測量技師是否要加上工程二字,本人了解到測量工作之最終成果,乃是先得測量成果之數據,經過適當平差後,所製出之地圖、模型、或直接拍攝製成之相片或圖或電腦軟體,這些地圖、模型、相片或軟體可否稱為工程?

其次言及執業範圍變更,變更之目的除合法外,尚要能合理、合情擔任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但從營造業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應負責辦理之工作內容,及營造業實際從事工作觀之,測量技師擔任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之合理、合情,實在令人質疑,因營造業之實際工作除了量度工作與測量技師有共同性外,其他工作均差異甚大,此因營造業之工作,量度係第一步外,尚須依照設計圖說,選用施工方法、使用材料、材料強度等,我們不可說一根柱子或樑只要尺寸,不論用鋼、木、混凝土皆可製作,因此擔任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並非只要懂一小部分工作,內容即可擔任,尚須適當之養成教育、歷鍊及資格來銓定,這也可由測量技師所受養成教育及考試資格科目來凸顯測量技師擔任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不合情理。

養成教育以一般大學設置有土木工程系及測量工程系之成功大學所教授專業科目來做比較如下(科目係參考成功大學網站)

成大土木工程學系專業必修及選修課

大一課程

1.工程圖學。2.測量學與實習。3.計算機概論。4.應用力學

大二課程

1.土木法規。2.應用測量學。3.運輸工程學。4.作業研究概論。5.工程數學。6.材枓力學。7.工程材料學。8.工程材料學實驗。9.水文學。10.動力學。11.電腦在工程管理上的應用。12.混凝土配合設計。13.計算機應用。14.土壤力學。15.土壤力學實驗。16.流體力學。17.營建與管理。18.鐵路工程學。19.工程經濟。

大三課程

1.數值分析。2.公路公程學。3.結構學。4.鋼筋混凝土學。5.基礎工程學。6.施工計畫及估價。7.中等土壤力學。8.工程計畫管理。9.公路工程實務。10.工程計劃管理。11.施工學。12.振動力學。13.工程演算法。14.鋪面工程與管理。15.公路設計。16.交通工程學。17.結構材枓。18.瀝青材枓實驗。19.基礎施工法。20.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21電腦輔助結構設計。22.鋼結構。23.邊坡穩定與土工結構物。

大四課程

1.都市計畫。2.結構矩陣法。3.土壤工程學。4.大地工程特論。5.結構系統。6.土壤破壞理論。7.預力混凝土學。8.高等材枓力學。9.地震工程。10.耐震設計。11.深開挖基礎工程學。12.機場計畫與設計。13.衛生工程學。14.混凝土橋樑工程。15.鋼結構設計。16.房屋建築。17.論文選讀。18.論文。19.極限分析與設計。20.基礎設計。21.共同管道概論。22.有限元素法導論。23.預力混凝土橋樑設計。24.水利工程學。25.契約與規範。26.論文寫作。27.專題研究。

 

成大測量工程學系

專業必修課程

1.土木工程概論。2.平面測量。3.平面測量實習。4.計算機程式設計。5.應用力學。6.地圖學概論。7.測量座標與時間系統。8.測量平差。9.工程數學。10.土地法及地籍法規。11.工程統計。12.地理資訊基本原理。13.大地測量。14.大地測量實習。15.土地行政。16.遙感探測概論。17.攝影測量。18.攝影測量實習。19.地圖投影。20.測量總實習。21.工程圖學。

專業選修科目

1.計算機概論。2.普通物理學實驗。3.地理資訊科技基礎。4.工程地質。5.材料力學。6.GIS資料模式與資料庫。7.數值分析。8.普通測量儀器學。9.測量管理。10.工程測量。11.誤差理論。12.航測研討。13.數值地形測量。14.數值製圖。15.地理資訊系統資料。16.品質標準與共享。17.專題研究。18.都市測量。19.衛星測量。20.近景攝影測量。21.測量規劃。22.專題研究。23.土木工程實務。24.都市計劃。25.網系設計與評估。26.幾何大地測量。27.地球物理概論。28.慣性測量學。29.土地利用。30.工業管理。31.線性代數。32.土地登記。33.地籍測量。34.攝影測量儀器學。

從成大兩系科目列出,測量系之專業科目共同者除有工程圖學、應用力學、材料力學外,及一必修之土木工程概論之外,與土木工程修的專業科目相較,測量技師硬要擔任土木工程技師所要擔任之專任工程人員,顯屬不合情理。

再從考選部網站所公佈之土木工程技師、測量技師應考科目觀之,專業考試六科中,亦只有工程測量學一科目屬測量工程系統外,其他均不相同。

土木工程科技師

應考科目

1.國文(論文與閱讀測驗)2.中華民國憲法。3.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4.結構設計(包括鋼筋混凝土設計與鋼結構設計)5.大地工程學(包括土壤力學、基礎工程與工程地質)6.工程測量(包括平面測量與施工測量)7.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8.營建管理

測量技師

應考科目

1.國文(論文與閱讀測驗)2.中華民國憲法。3.土地資訊系統。4.測量平差法。5.平面測量法。6.製圖學(包括地圖投影、地圖編繪與地圖製印)7.大地測量學。8.航空測量學。

所以從養成教育及技師資格考試科目觀之。測量技師擔任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之情理性,實在令人質疑,當然測量技師要擔任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亦非不可能,既然營造業法賦予其有資格,本人亦樂觀其成,不過希望能依照該法第七條中之規定,在取得技師證書前修習土木建築相關一定學分以上,以補其正規養成教育之不足。而依考選部規定,以相關系科畢業資格參加土木技師考試,獲得土木工程技師資格者擔任專任工程人員仍是最合法理情之方式。

 

結構工程電腦計算實例研習班

主辦單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時間與課程內容:

場次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

費用

92/5/24()

8:3012:00

結構設計規範分析

許資生博士

每班本會會員2,000元,非會員2,500

 

92/5/24()

13:0016:30

ETABS實例演練

92/5/25()

8:3012:00

結構耐震評估分析

92/5/25()

13:0016:30

結構耐震詳細評估實例演練

講習地點: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12A3

截止日期:各場次上課日期前五天截止,將報名表及劃撥單收據傳真至(02)2964-1159會本部辦理;報名表請上公會網站www.twce.org.tw

聯絡電話:(02)8961-3968122徐素珍小姐

說  明:1.預定40人,未達40人,延緩辦理。2.報名參加者,上課務必自備手提電腦及備用電池。3.全程參與者發給講習研習證明。4.本次活動正向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技師換照積分中。

 

奇萊南峰南華山高山活動

主辦單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福利委員會

活動日期:92529日至61

集合地點:中正紀念堂大中至正門5/29(星期四)晚上七時

費  用:4500/

報名電話:(02)8961-3968143楊如玉小姐;514日報名截止

※請自備雨具、手套、登山鞋、個人衣物與藥物

 

鑑定講習會

主辦單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委員會

講習內容:1.公會鑑定作業程序。2.各縣市損鄰處理原則。3.現況鑑定。4.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5.損壞修復鑑定。6.未報勘驗先行施工。7.山坡地安全鑑定。8.非破壞性檢測(透地雷達、鋼筋檢測、敲擊回音、鋼骨檢驗)9.火害鑑定。10.橋樑安全鑑定。11.新澆置混凝土震後安全鑑定。12.海砂屋鑑定。

場  次:

場次

時間

名額

講  習  地  點

 

()

北區

92.5.31()8301645

92.6.1()9001530

400

台北縣政府新大樓會議室

(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4)

 

()

南區

92.6.14()8301645

92.6.15()9001530

100

南區辦公室

(台南市林森路一段1494樓之8)

 

()

中區

92.6.28()8301645

92.6.29()9001530

200

朝陽科技大學第二教學大樓天生廳

(台中縣霧峰鄉吉峰東路168)

 

 

備註:第一場(北區)若報名人數不足250人、第二場(中區)若報名人數不足100人、第三場(南區)若報名人數不足50人則延緩辦理,日期將另行通知;報名人數如超過,另擇期增開班次辦理。

費  用:本會會員1000/場,非會員會1200/場,請將報名表及劃撥單據傳真至公會,92526()報名截止,劃撥帳號12295196,戶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聯繫電話:(02)8961-3968124陳玉真小姐,傳真(02)2964-1159

1.全程參與者發給講習研習證明。2.有意登記報名法院人力庫輪派案之技師,必須參加本會或相同公會舉辦之鑑定講習會乙次以上。3.鑑定講習會現場分送八十九年編印鑑定手冊,每本酌收工本費100元。4.本活動已向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技師換照積分中。

 

(第三版)技術專刊(建材•工法•營建管理•法令)

襯砌環片之結構分析方法回顧

何泰源、陳卓然、林士誠 技師

潛盾隧道係一種在隧道軸向及環向均有接縫(Joint)的地下結構物,由於襯砌環片之結構設計法(應力分析)仍未確立,設計時必須適切地評估其結構與地層之互制行為。目前相關研究大致可分為二大類,其一為研究作用於環片之載重大小,其二為研究環片結構分析模式。上述二者原本互相影響而無法分別考量,但為利於分析模擬,目前除有限元素分析法(FEM)將二者合併考量外,一般皆分別考量。

一、載重與分析模式分別考量之方法

原則上,本方法可考慮接縫效應及環間彎矩分配(除慣用計算法外)。由於構成潛盾隧道之襯砌係由環片(Segment)與螺栓(Bolt)組合而成之環狀體,其接縫之勁度(尤其彎曲勁度)較單一環片之勁度低、較易產生變形,如何評估接縫效應之勁度折減係襯砌環片結構分析上之重要課題。再者,由於環狀體之變形,隧道軸向環與環間之接縫交錯配置(Stagger)會產生彎矩分配及勁度提昇之效果,如何評估接縫交錯配置之效果亦是襯砌環片結構分析上之另一重要課題。襯砌環片之結構分析模式可分為下列三類(詳圖一)

1.整環彎曲勁度一致之樑模式:本模式即日本所謂之「慣用計算法」及其修正方法,由於自潛盾工法發展初期至今使用實績頗多、且設計考量較簡單明確,故日本下水道協會、土木學會、鐵道施設協會、營團地下鐵等單位之設計規範均採用此方法,其主要之考量方式又分為下述二種:

(1)慣用計算法:不考慮接縫效應之彎曲勁度折減,組立完成之環狀體與單一環片具有相同之彎曲勁度EI。此方法採彈性理論分析,在分析計算上較簡便,但無法忠實表現實際應力與應變行為。

(2)修正慣用計算法:可考慮接縫效應之彎曲勁度折減,即環狀體之彎曲勁度為ηEI(彎曲勁度之有效率,η1)。再考慮接縫交錯配置之環間彎矩分配,採折減後之彎曲勁度ηEI計算所得之斷面各別作用力(MNQ)中,考慮彎矩M提昇率ξ(0ξ1),再分配予前後相鄰環狀體,因此設計彎矩採(1+ξ)M(詳圖二),圖中M1M2係因襯砌環片前後相互咬合所造成之潛盾隧道整体彎矩能力提高,其將反應於設計彎矩Mξ值上。此方法雖已修正前述彎曲勁度不折減之方法,但ηξ值之大小仍無法由理論分析確實掌握,目前皆採經驗或全尺度環片組立試驗結果推估(一般採η=0.60.8ξ=0.30.5),惟設計上仍以前述(1)之慣用計算法即η=1ξ=0較常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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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潛盾隧道襯砌環片之結構分析模式

 

圖二 環間彎矩傳遞示意圖

2.多鉸接系統模式:以鉸接系統模擬環向接縫(同一環狀體之片與片間之接縫)之方法。由於本鉸接系統屬不安穩結構,必須由周圍地層提供相當程度之反力才可維持結構穩定,因此,較廣泛應用在英國、蘇聯等歐洲國家之良好地層條件。由於台灣及日本之潛盾工法大都應用於軟弱地層,在環片組立過程中、或剛脫離盾尾時,即使施工中已採用真圓保持器等輔助措施,惟因地層尚無法及時提供地盤反力,致環狀體仍有產生較大彎矩之疑慮。因此,多鉸接系統模式較不適用於軟弱地層。

3.樑旋轉彈簧模式:以「樑」模擬環片主體、以「旋轉彈簧」模擬環向接縫,可同時考慮相鄰兩環以上之樑旋轉彈簧模式之方法,如僅考慮相鄰兩環時,即所謂「雙環模式」。針對接縫效應,本方法為兼具上述12模式特點之折衷方法,當旋轉彈簧模數取無限大時,則等同上述1之方法,當旋轉彈簧模數取零時,則等同上述2之方法。

針對交錯配置效果,本分析方法之環間接縫採剛體或剪力彈簧、環向接縫則採旋轉彈簧模擬其結構形式,由於此模式之分析必須採用數值模擬,可較忠實地反應襯砌環片之應力與應變行為,係一種較合理化之設計方法,但目前尚無法由理論計算模擬接縫之彈簧模數大小(多仍由試驗推估),且受施工精度影響頗大,加以使用實績尚不多,除日本運輸省鐵道局外,將之列為標準設計方法之單位不多。

二、載重與分析模式合併考量之方法

前述之載重與分析模式(地層)分開考量之方法,係從結構分析的觀點出發,為彌補分析簡化模式中未計入地層之缺失,必須引入彈簧以替代所忽略之周圍土體之束制作用,惟採用前述分析方法雖較方便,但亦容易造成分析結果上的誤差。歸納其缺點如下:1.採用彈簧結構模式無法同時獲得地層之變位,亦即無法求得潛盾開挖引致之地表變位;2.若須進一步採分階段開挖模擬時,彈簧結構模式不容易模擬;3.彈簧模數大小與潛盾隧道直徑、覆土深度有關,換言之,大尺寸斷面之隧道,其頂端與底端之彈簧模數不會相同;4.當隧道有較大變位時,代表土體之彈簧模數為非線性;5.在計算分析過程中彈簧變形為張力情況時,彈簧結構分析模式不易處理;6.除非放置雙向彈簧,否則當變位與彈簧方向不一致時,容易造成分析之誤差;7.為求得較精確之計算結果須加密彈簧數量,且彈簧模數之取捨須依賴經驗,如未妥適處理將嚴重的影響分析結果的精確度。

為解決上述難以避免之缺點,建議採用載重與分析模式合併考量之方法,雖然此種分析法較麻煩且耗時,惟最近電腦科技之進展迅速,早期難以考慮之襯砌環片與地層合併考慮之FEM分析模式,目前利用ABAQUSFLACPLAXIS等業經多方驗證之專業軟體,在分析計算上已不是件難事,且可解決上述彈簧結構模式之缺點。至於前後環片交錯配置及環片接縫效應,可藉由三維有限元素法進行模擬。若僅考慮環片接縫而不計前後環片交錯配置之影響,採Muir Wood建議之勁度修正,則可按照常用之二維有限元素法分析。

 

(第四版)焦點話題(地方焦點•生活情報•研習活動)

房屋身份證()

房屋身份證簡介:

如上述房屋生命週期的四個階段。僅將這些階段作業內涵及必須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業主構思階段:通常這個階段的專業技術問題比較少,此階段購屋的對象指建設公司推出的產品,購屋者考慮其設備、地點、交通、建材、價位後,依本身財務及需要選擇適合房屋,至於結構安全部份以往則視建設公司信譽、監造人員能力、承攬營造業及工程師與施工團隊的技術和能力。但可惜絕大部份的購屋者對於這些情形卻所知無幾。通常建設公司及承攬的營造業信譽,有時也會影響購屋者的購買意願。

2.建築師、各科技師規劃設計:本階段無論設計規則、規範、設計理論、圖說…等,都在最後完成的圖說中顯現,比較沒有盲點。唯一的盲點只有設計當時某些假設條件和實際情形也許有不相符或不足的情形,如最近幾次地震之地震力有超過以前規範規定的情形。另外便是設計者學經歷的盲點了。

這個階段影響安全甚大,但是隨著電腦科技發達,以及國內外學者專家對結構設計研究的進步、政府主管單位的重視、設計程式必須經過審查合格、先進技師的傳承…等,各項作業經過如此嚴密考核,瑕疵可說已降至最低。但是正如上述房屋結構仍然必須由人去規劃設計操作,由於設計者因學經歷的不同,因此缺失仍在所難免。但設計結果全部呈現,並且永遠紀錄在案。因此此階段之責任歸屬的問題自相當清楚。

3.營造業施工:目前的市場及社會制度運轉的機能下,不要說「他們」對於房屋施工的安全及耐久性,幾乎可說全是盲點,就是有很多工程人員也一樣對房屋施工的技術充滿盲點。很多工程人員都認為「RC房屋施工不可能不打石」及「打石造成RC房屋強度受損降低耐久性」可見一般。本階段可說品質差異最大的一個階段。另外工程受標價的影響最大,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要求的施工品質再高,業主編制預算低或算錯標或搶標導致來價甚差時,品質實在堪虞。現在不僅營造業搶標嚴重,就連業主方面通常也大砍預算。再者承攬的營造業信譽影響施工品質的因素極大。有的工程被甲公司低價標到時,給人的印象是工程品質不會差到那裡。被乙公司低價標到時,大家知道這工程品質不保了。甚至高價標到時,也不敢很樂觀。其中牽涉到承攬的公司的信譽,對施工品質要求到何種程度。施工前的施工圖、施工計畫有無準備,準備的施工圖、施工計畫是否「正確」、是否有將相關的工作項目連貫整合、是否與實地、實務相符、公司的教育訓練是否落實,公司的管理機能(校正)是否有效。能否精益求精?最重要的是應如何以最低價做出最好品質,以及工地的工程師能否落實施工圖、施工計畫上品質管理、校正工作等有關措施,主管工程師本身在工程上的盲點多不多,甚至有的公司對於工程施工是「憑著感覺走」。完全不會考慮以上品管的問題。但是在此有必要說明很重要的一個觀念,提昇施工品質是否會提高工程費?答案是「就是有也微乎其微」。因為從以上施工圖、施工計畫、施工校核…,可以看出這些工作項目影響工程費實在有限。用另一個觀念思考,事先計畫正確、週詳,就不會因做不好或做錯導致增加修改的工料及工時。況多數工程施工品質低落,除了設計者責任外,大部份都由於施工者居心不良或疏忽甚或如上述的盲點所導致。另外如筆者以前發表文章中說明一些獲得ISO認證的營造公司編寫的施工計劃一樣不夠週延甚至於是錯的而不自知。於是使很多營造業及其從業人員從來不知道這些造成「施工錯誤」根源仍然在工地流傳,實在非常可惜。其他如施工中是否有遭遇天災(如地震或土石流)人禍(如敗模、鋼筋綁紮錯誤、…)有無損毀、如何補強(方法、材料),補強廠商、監造建築師、技師等(以下簡稱專業技術人員),均須加以登錄。至於工程材料的品質,由於品管人員的訓練進駐工地,混凝土、鋼筋的品質已較以往有良好控制,這當然對於結構安全有明顯的提昇。但是一樣的也要詳實紀錄。總而言之從地下室到屋頂(含坡地處理、擋土措施)的施工缺失,影響的因素太多了,實在很難一一列舉。但本階段一些重要資料仍須記錄如監造建築師、各科技師、施工中變更設計之原因、內容、圖說變更情形,各項工作施工前的施工圖、施工計畫有無準備,準備的施工圖、施工計畫完工後是否有打石?打石位置?工地的工程師有否落實施工圖、施工計畫上品質管理、校正工作並詳加記錄,施工中有無錯誤、天災、人禍?如何補強,補強廠商、建築師、技師等,各項工程材料品質的管理是否依施工/品管計畫並有詳實紀錄?

4.交給業主運轉、使用階段:本階段將房屋交給所有人後,所有人對表面已經裝修完成亮麗的新房屋結構是否安全、房屋可否修改、如何修改一般人可說並不瞭解。房屋要轉移時新購買人一樣的並不瞭解結構的安全性,而且除非房屋修改痕跡猶新,否則連房屋是否有修改也不可能知道。當然實際進住人是租屋者的話,對房屋的現況則只有全盤接受。這種情況對他們實不公平。因此本階段一定要記載完工交屋時房屋隔間,期間有無天災(如地震或土石流、水災)人禍(不當修改時)房屋是否受損、有無補強、如何補強、修改方法為何?如何善後?專業技術人員?補強廠商?當房屋身份證上有了這些記載時,「他們」應該可以比較放心去「使用」吧!

房屋身份證建議記錄事項:

項次/階段

負責人

作業項目

各項缺失處理或變更

備註欄

1.起造人

 

 

 

 

2.規劃設計者

建築師

結構設計

設計規範

結構設計程式

結構體採用材料強度

該房屋原設計平面圖

其他

 

建築執照:

平面圖:房屋平面圖必須記載該間房屋每階段結構(柱)剪力牆隔間牆尺寸材料等

3.營造施工

營造業

工地主任

工程師

品管人員

專業技師

監造者

施工計劃

施工校核(含材料)及記錄

變更設計

 

使用執照:

整棟房屋結構除了基礎外應詳細註明結構體其餘部份有打石的位置及該處混凝土打石的厚度。

註明整棟房屋變更設計及施工情形。

監造者

專業技師

施工廠商

施工中天災人禍

其他

 

註明採用之補強計劃、施工經過及使用材料

4.業主運轉、使用

所有權人

專業技師

施工廠商

完工時該房屋平面圖

房屋修改情況

 

 

專業技師

施工廠商

天災

其他

 

註明採用之補強計劃、施工經過及使用材料

結語:

最近參加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第九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會中有技師先進提案建議對營建生命週期各項作業採用系統性思考,向國際上先進國家引進新觀念及制度並向政府建言。也有技師先進提案建議房屋交易應附安全證明。前者不知和筆者主張的整合式管理是否符合。說起來實在很可笑,只因為直到現在民眾對於居住的房屋除非經過專業人員做各項深入檢驗評估,否則對安全方面購屋者幾乎可說全部都不知道,處於挨打的地位。因此筆者認為建立事先預防之機制比事後追述更為有用,因此為知識經濟之重要性。因此綜合筆者前在建築師、營造業服務的經驗編寫本文,沒想到和那位技師先進之提案類似。除了新屋可將本項機制和房屋保險結合為一體外,對於舊屋的安全無法以目視看出,故政府更應加入「保險業請技師先做房屋結構安全評估才能訂定保險費用」的規定方屬合理。

常看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提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頒獎公共工程金質獎的消息。不知上述施工過程中材料及施工等的管制過程有否全部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