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期﹞
(第一版)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公告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訂於90年3月31日召開,請 貴會員於90年3月15日前繳清本年度與欠繳年度之常年會費,以免影響權益;逾期未繳者,則視為自動放棄第六屆理、監事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劃撥帳號:12295196,電話(02)8961-3968轉132劉芳君小姐。
社論
萬方矚目 技術顧問「三一七」
數天前,陳水扁總統在行政院全國行政革新會議上,以墾丁油污事件、二二八放假爭議等五個實例,批評政府沒有效率、沒有效能、沒時間觀念及成本觀念的控管,這一席重話,著實讓人對新政府「耳目一新」,至少已跳出過去官官相護的窠臼;總統提醒全體公務員及各相關部會,議會的監督與制衡,不是政府事情做不好的藉口,輿論的批評與指教,是政府可以改革與進步的最大動力,人民期待落空,不滿情緒溢於言表,是政府的責任和使命最好的鞭策。這段結語,對於墨守成規,不知以人民的需求為念的在朝高官,值得深思!
去年三月十七日,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據「技師法第六條第二項」通過之「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技管辦法),轉眼即將屆滿一周年,由於該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公佈前已設立者,於一年緩衝期內,要重新依據該法申請核發登記證,因此今年的「三一七」,必然成為大家矚目的焦點:規規矩矩依法完成登記的公司,莫不企盼政府能雷厲風行,剋日實施;尚未登記者,心存觀望,奢望一如往昔,雷聲大雨點小,混水摸魚;最心焦的是奉公守法的基層工務單位,摸不清層峰動向,無法預作籌謀;如果工程會玩真的,那麼眾多「三一七」之前的訂約工程,總要有個對策處理;萬一不幸又出意外,勞師動眾,豈不又要〝滿頭包〞…不管如何,工程會鐵定是「三一七」的焦點!
「技管辦法」通過施行後,反對聲浪時有所聞,工程會遭受之壓力,可以預期:首先,去年3月31日有結構、電機等技師公會,抗議通過之版本與訴求差距過大,門檻太低;接著又有社團申訴,該辦法違憲;然而經建會針對我國加入WTO後,該法第四條規定,技術顧問機構之負責人及負責技術業務之經理人、部門負責人皆須由技師擔任乙節,也表示該規範並非確保服務品質之必要條件,且在台外商管理階層欲考取專業技師確有困難,此限制不無導致市場進入障礙之虞,因而要求檢討修正;經濟部國貿局亦以會引致市場進入障礙,並不符WTO服務業貿易總協定(GATS)之規定為由,或有微詞。
綜觀上論,「技管辦法」誕生一年,似乎備嚐人間冷暖,大多數人敬鬼神而遠之,亟欲脫離其管轄;本報以為,值此景氣蕭條,政府力求掃黑,而工程品質的提升及人民生命財產的保障又遠大於其他需求時,「技管辦法」確實施行,正有其需要,工程會不應屈服於其他非專業單位的壓力,輕言放水,置工程於萬世沈淪之地!
台灣本是多山、多地震、多颱風的島國,與天爭地的結果,工程環境的惡劣和品質之重要性,豈是其他國家所能比擬;國家的法令、規章、制度、風土人情更迥異於他國;工程界的情境,與歐美亞各國,相去逕庭;加上營建業界的問題怪象重重,請問「技管辦法」應師法那一先進國家經驗?才能賓主盡歡;請問讓「技管辦法」合乎我國國情,保障我國人民的生命財產,提昇公共品質重要?或者墨守未合時宜的規章重要?換言之,當另外一個「九二一大震」來臨時,身受考驗的是我們哀哀無告的百姓黎民?或者是西裝筆挺的外商人員?那麼答案便呼之欲出矣!退一步來說該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外商從事相關業務得依該辦法、我國相關法令及與該國締結條約或協定辦理。對外商屆時再依締結條約或協定再修正猶時未晚,不致成為緩衝期將屆時退縮的理由。
陳總統曾說:政府存在目的是為了滿足人民的需求。今天工程品質的提昇已是全民一致的願望;我們並不諱言,「技管辦法」尚有許多改進的空間,但我們更要嚴肅的指出,「技管辦法」必須在「三一七」起嚴格實施,否則工程界沒有明天。我們相信工程會的專業,更盼望工程會在緊要關頭能擇善固執,堅持到底,勇敢的邁出第一步。
執業執照規費調降為壹仟元
﹝本報訊﹞工程會表示,自今年元月一日起,申請技師執業執照的規費,調降為壹仟元,為執業技師節省支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會林能白主任委員指出技師之中央主管機關原來為經濟部,民國89.01.19技師法修正公布後,技師之中央主管機關已正式改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技師法第七條之規定,領有技師證書,具有該科服務年資二年以上者經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執業執照後,始得執行業務;有關技師執業執照申請之規費,工程會係依照經濟部原本訂頒之標準收費,技師於首次請領執照之費用為壹仟伍百元,換發、補發、變更執照之費用為壹仟元。
由於立法院於審議九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工程會之歲入預算時,委員認為政府基於為民眾服務之目的,且現今社會經濟普遍不景氣,技師執照之收費不宜過高,以免徒增技師申請執業時額外之負擔,故立法委員遂建議自90.01.01起調降技師執業執照之規費,將原本壹仟伍百元調降為壹仟元,並經三讀通過此項決議。
林主委表示,工程會遵照立法院本項決議,認為調降尚符合工作成本,且可為執業技師節省支出,已於近期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討論調降費用執行事宜完畢,會議做成兩項結論:技師執業執照之規費,依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決議調降,不論新申請、換、補發,自90年1月1日起,一律訂為壹仟元。另有關九十年已溢收部分應辦理退費。同時,因為九十年一、二月已有一些技師執業執照之申請人是繳交壹仟伍百元並已領得執照,目前工程會正將九十年新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列冊整理,並將於近期內辦理溢收部份相關退費事宜。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各部會促降低門檻
﹝本報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各相關部會組成「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協調推動小組」,將分別與中央、地方機關舉辦座談會交換意見,目前已經完成農委會、衛生署、經濟部、教育部等四個中央部會的座談會,與會各部會對於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推動及運作均積極配合,也表達相當的熱誠與興趣,農委會、經濟部都希望降低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的門檻,使民間參與可享有租稅優惠,以創造更多誘因。
衛生署準備推出多項所屬醫療機構委託民間興建計劃,包括雙和醫院、台東醫院關山分院、北門分院及台南醫院新化分院,未來亦規劃將醫院附設之藥局委託經營,只是部分醫療院所因為地點關係,較不具投資效益,無法吸引投資人,希望行政院能夠協助取得融資。
教育部則希望轄下各級學校內包括運動設施、餐廳等都能開放民間參與;教育部也擬出一個指標性案件,如交通大學之國際會議中心的委外經營,以建立相關作業規範,提供各校參考。
農委會目前辦理的促參案件,包括森林遊樂重大設施、環境保護設施及商業設施,其中森林遊樂區建設案件共計十件,希望能依促參法引進民間投資。
由於中央各部會都提出希望參與工程相關的具體措施,行政院工程會副主委江耀宗表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未來工程會進行審議時,具自償性的公共建設將優先考量以促參方式辦理,以撙節政府預算支出。
(第二版)
行政資訊 政府應主動公開
﹝本報訊﹞行政院2月21日公布「行政資訊公開辦法」(共19條),未來政府機關應主動公開,攸關人民權利義務之資訊,人民也有權要求政府提供。行政資訊公開辦法係依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至於「政府資訊公開法草案」,由於目前仍在立法院審議中,因此,在其未完成立法程序之際,政府機關應依行政資訊公開辦法公開資訊。
行政資訊公開辦法主要條文有:
第2條:本辦法所稱行政機關,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第3條:本辦法所稱行政資訊,指行政機關於職權範圍內作成或取得而存在於文書、圖畫、照片、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及其他得以讀、看、聽或以技術、輔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紀錄內之訊息。
第4條:行政機關之下列行政資訊,應主動公開。但涉及國家機密者,不在此限:一、法規命令。二、行政指導有關文書。三、許(認)可條件之有關規定。四、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五、預算、決算書。六、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對外關係文書。七、接受及支付補助金。八、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前項第三款所稱許(認)可條件之有關規定,指行政機關對於人民申請事項之許(認)可條件所訂頒之行政規則。
第一項第四款所稱研究報告,指由行政機關編列預算,委託專家、學者進行之報告或各行政機關派赴國外從事考察、進修、研究或實習人員所提出之報告。
第一項第六款所定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限以書面為之者;所定對外關係文書,依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第三條規定定之。
第一項第八款所定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指該機關決策階層由權限平等並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成員組成者,其所審議議案之案由、決議內容及出席會議成員名單。
第6條:行政資訊應依本辦法主動公開或應人民請求提供之。
第9條:中華民國國民及依法在中華民國設有事務所、營業所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辦法規定請求行政機關提供行政資訊。
前項所定中華民國國民,不包括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及澳門居民在內。
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請求提供其行政資訊者為限,亦得依本辦法請求之。
城鄉新風貌
愛河親水景觀工程 重塑高雄新風貌
﹝本報訊﹞甫結束的元宵燈會,一舉讓全國民眾驚豔於愛河的水光美景,大幅提高愛河的知名度,謝長廷市長希望一鼓作氣,讓愛河成為大家樂於親近的觀光景點,繼去年十二月底後,2月19日要求養工處重視愛河景觀親水改善第一期工程整體感,植栽遮陽功能,指示串連附近景觀特色,以周休二日結合商機與休閒機能方向規劃活動,讓愛河煥然一新。
謝市長表示,愛河是高雄市的一個特色,經過這次首次移師南下的高雄燈會,證明利用愛河與高雄港的特色,可以把燈會辦得有別以往及他處,這就是他所說「only one─高雄唯一」的概念。謝市長說,愛河已打出知名度,我們更該珍惜它,現在進行的愛河景觀工程,沿岸都將栽種鳳凰樹,成為鳳凰步道,因為樹木甫移植的關係,最快也要等到明年才能看到花朵盛開的樣子,但他相信一、兩年後每逢五月至八月鳳凰花開時,定會吸引很多人來到愛河邊乘涼賞花,他也邀請大家想像屆時遊人在河畔,片片花瓣、碎葉被風吹落河面所營造出的繽紛浪漫景緻。
目前市府是朝周休二日結合商業、休閒機能的方向規劃愛河週邊活動,即在周休二日時在河西路及延伸處舉辦些小型活動,像愛河往中正路方向可連接到音樂館、工商展覽中心、市立歷史博物館及鹽埕埔市民廣場,往五福路高雄橋則可連結到公園路旁的親水公園;音樂館、市民廣場及河西路河畔都各有一個小型廣場,將來可由學校、民間小型劇場等藝術團體認養,辦理表演活動,另也可由高市交響樂團小型市內管絃樂隊定期做表演,應可提供市民更多輕鬆的文化空間;並納入燈會主燈「鰲躍龍翔」做整合設計,讓愛河煥然一新。謝市長還提到市府曾經成功辦過愛河喝咖啡活動,未來也可再尋找適當地點續辦,相信巡迴一周近二公里的這段愛河,將會變得非常美麗。
除了高雄橋至建國橋這段愛河外,謝市長強調,市府會再繼續往上游整治愛河,因上游的整治目前面臨一些阻力,謝市長說市府會先把下游這段做起來讓市民有信心後,慢慢再往上游推進,要與市立美術館全國唯一、相當漂亮,內有人工島、人工湖的四十公頃美術公園景點串接,希望將來藉此大幅提高高雄的觀光價值。
因應端午節前,今年三月、四月可能提前市港合一,會再使用到愛河舉辦活動,謝市長指示養工處詳細訂定一個修建重新再出發的準備時程,預估哪些的確是不能夠在施工中的部份。
許多人曾對愛河整治成效有微言,甚至認為愛河內不可能有魚能存活,但今天在河東路岸邊一早就有許多釣客成排在釣魚,河面上在黃昏時也不時有白鷺鷥、海鳥飛掠捕食,平時大批魚群偶爾爭食幾乎躍出水面的動作,讓愛河充滿生機與驚喜,謝市長看到開心的要大家對自己有信心。
謝市長見到河西路步道旁原有高大成蔭的大榕樹,覺得這是個資產,在河岸邊感覺相當好,細心指示養工處考據其歷史,並以木質材料妥予圍籬,凸顯其價值性,成沿岸特色景觀之一,讓民眾能夠注意並享受這片綠意。另要求包括路牌等指標要與整體景觀具一致性。
為讓愛河能降低污染,每時每刻看來皆美,謝市長也呼籲市民朋友勿亂丟垃圾,期喚起市民榮譽感,珍惜這條大家共存記憶的寶貝河川。
北縣追究山坡地業主違規使用責任
﹝本報訊〕臺北縣五股鄉登林路一一八號附近山坡地,有業主擅自開挖整地、採取堆積土石並構築擋土牆,該兩層鋼筋混凝土擋土牆,日前發現裂痕及滲水現象,有倒塌之虞,為免影響公共安全,臺北縣政府決定先行墊付二千六百多萬經費緊急搶修。案經2月20日臺北縣務會議通過,林錫耀副縣長特別指示農業局,要依水土保持法規定,積極追究業主相關責任,且不排除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務必把工程所需經費追討回來。
農業局官員表示,行為人溫樹林、簡清霖、李宗賢等三人,違反規定在五股鄉水碓段水碓窠小段一二九、四○之一、五○之一地號等三筆山坡地附近,擅自開挖整地、採取堆積土石並構築擋土牆。前經縣府查報後,已處行政罰鍰及移送司法單位偵辦多次,當事人曾表示願自行施作緊急防災工程,後又藉故不再處理。
農業局官員表示,會勘發現,目前仍有繼續違規濫墾開採土石之行為,現場雖施設有二層鋼筋混凝土擋土牆,但登林路一一八號左右兩側擋土牆高約十公尺,長一二六公尺,其洩水孔已堵塞無排水功能,積水已達飽和狀態,且擋土牆凹凸不平已發現有裂痕現象,積水由該裂痕處滲透出來,有倒塌之虞,已嚴重涉及公共危險。
農業局建議,為免影響公共安全,須緊急施工處理該區域水土保持工程,所需經費二千六百一十萬九千九百元,因考慮時效擬由縣庫先行墊付,待處理完竣後依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及細則第三十四條、三十五條之規定向水土保持義務人徵收實際所需經費。
林錫耀副縣長於會中裁示,該緊急工程的全數花費,要依法向當事人追討回來,必要時並得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另外,為避免處理過程曠日廢時,讓有心人士有脫產的機會,他也指示法制室和地政局協助農業局,先行針對如何向當事人追償,研妥因應對策。
和諧是穩定進步泉源
日前行政院宣佈核四復工,核四爭議是否應當就此打住,實有賴全民智慧,以尋找、創造更佳的解決途徑。誠如陳總統表示,作為國家領導人,他有義務與責任尊重憲政體制,捍衛憲政秩序,做事要有遊戲規則,而不是回到「蠻荒時代的叢林法則」。陳總統強調,在核四案處理過程,個人並不重要,國家憲政體制維繫才是永遠,即使「追求理想也不能漠視民主程序」。這一段話的意涵令人久久深思不已。
如果這些話能夠早日實踐,台灣人民生命共同體,或可減少許多莫名的困難,因為人民生活獲得安定幸福的照顧,才是終極目標。今日台灣穩定進步的基礎,必須尊重生命體整個的和諧,共同追求、營造理想的實現。
個體意志的展現,通常無法完全瞭解他人的角色與立場,容易造成生命體內部的衝突與破壞,如何運用智慧,期使傷害達到最少,並且達到理想的具體實現,才是正當途徑。
目前台灣亟需關切的事務包括產業政策、經濟環境、就業市場供需、外交政策、兩岸關係等等問題,絕無必要因為單一問題,破壞生命體的和諧。年底重要選舉亦將展開,更需營造和諧的氣息,以爭取肯定與擴大支持,需知「一時的堅持,無法戰勝永恆」,唯有以智慧融合他體,才能獲得全面的成功。而全體人民將是最直接的催生者與責任承擔者。
今日工程界亦有近似的迫切問題,需要排除個別認知的差距,凝聚最大幸福目標,通力合作解決問題。為了促進整體的穩定進步,必須保護團體的和諧,消除不必要的紛擾,並且體認他體的立場與理念,「一時的堅持,失去永遠的朋友」將是難以挽回的憾事。
(第三版)
行政革新─工程界的期盼
陳水扁總統二月廿五日在「全國行政革新會議」上,指出二二八放假爭議、九二一震災重建進度落後、高鐵影響南科廠房、中二高通霄至大甲路段落後30%、「阿瑪斯號」漏油事件處理緩慢等五大施政缺失,對行政院嚴詞抨擊。陳總統強調,人民的期待落空,絕對是政府的責任和使命加重的最好鞭策。陳總統最後並以「張院長加油」、「各部會加油」,做為結語。張俊雄在挨刮之後主張行政革新要「六減」:減事、減文、減章、減會、減話、減寫。工程界祈盼的絕不是口號而已,但願此次政府的行政革新能為我們政府提高效率,與民間企業一起來革新,「廉潔」、「效能」、「便民」才是工程界要的,如此帶動整體社會經濟的復甦。
行政院經建會公布的今年元月景氣概況,景氣對策信號再度亮出代表景氣衰退的藍燈,綜合判斷分數較前一月劇降5分而為11分,是民國七十三年一月以來的最低分。經建會同時公布元月產業景氣調查,製造業生產、銷售、新接訂單、設備利用率、利潤率等,均較前一月下降;其中利潤率劇降為4%,設備利用率大幅降為77.2%,均屬多年來最低水準。且大部分先進國家幾乎同時出現衰退問題,對此,我們認為擴大內需及行政革新已刻不容緩了。然而行政革新是政府的基礎工程,如行政效率不彰,則擴大內需將是緣木求魚。
行政革新主要有五大目標:一、健全政府財政、減少預算赤字;二、健全機關組織、合理分配員額;三、提升行政效率、強化工作效能;四、落實制度變格、加強為民服務;五、檢肅貪瀆、端正政風。行政革新,這是一句老掉牙的口號,以往公務員習慣把它當作開會吃便當(對外領出席費)的理由或上級或其他機關找碴的藉口。八十七年的「政府再造綱領」強調一、組織要精簡、靈活,建立小而能的政府。二、人力要精實,培養熱誠幹練的公務員。三、業務要簡化、興利,建立現代化、高效率的法令制度。後來前行政院長蕭萬長開了第一次推動委員會後,再也沒再開過會。原本說要組織縮編,但三年內行政院下一、二級中央機關不但沒少,反而至少增加了十個以上;說要人事彈性運用,已完成擬訂的「中央政府組織基準法」及「中央政府總員額法」,行政部門以前也從沒認真的推動過;說要法規鬆綁,但主管機關要作成裁量時,總是顧忌司法及監察機關會不認同,誰又敢有作為。
在中央政府工程部門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係依據研考會之建議案,由行政院於八十年八月一日起,按「行政院公共建設督導會報設置要點」設立,其目的是要強化幕僚作業,以辦理行政院交辦之重大公共工程之規劃協調、工程技術及計畫審議事項,掌握列管計畫之執行情形,並檢討當前公共建設之進度與品質,推動營建業之健全發展。工程執行中遇有重大困難問題,可提經會報逐案檢討,研擬協調或處理方案,以利工程之進行。「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由行政院長親自主持,其組織功能非常明確。
現在行政院為加速公共建設計畫之推動,提高預算執行率,又成立「公共建設督導小組」,由該小組召集人工程會主任委員林能白及研考會主任委員林嘉誠共同主持,與會之小組成員包括工程會、研考會、經建會、主計處、法務部、環保署…各部會副首長及相關工程主辦機關高階主管,針對公共建設推動過程中遭遇之困難問題,探討解決對策,並配合獎勵措施,促使公共建設順利推動,並由工程會及研考會共同列管追蹤。其實工程會本來就是行政院辦理公共建設督導的幕僚,政府採購法立法後,賦予工程會法制的職權;政府採購法第九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採購暨公共工程委員會,以政務委員一人兼任主任委員。」,我們認為成立「公共建設督導小組」與否並不重要,而是要求工程會拿出勇氣與魄力,認真執行加速公共建設計畫之推動工作,否則再成立什麼小組,都是疊床架屋。
精省後,原省府組織大部分歸併至中央機關,如營建署原設綜合計畫、都市計畫、國家公園、國民住宅、建築管理、公共工程等六組,及技正室、資訊室、公關室、新市鎮建設組及高雄都會公園管理站、台中都會公園理站等五個臨時任務編組單位;為就地安置與本署整併之省屬員工並分別設置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及台北第二辦公室;附屬機關除原有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等六個國家公園管理處外。精省後增加改隸機關新生地開發局、重機械工程隊及市鄉規劃局,目前共計有九個附屬機關。此外,並承辦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都市計畫委員會、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加速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協調督導委員會、中央國民住宅基金管理委員會、建築師懲戒覆查委員會、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營建業務協調會報、內政部公共建設管線基金管理委員會、中央新市鎮新社區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等任務編組之行政業務。營建署組織越來越龐大,行政效率是否隨之提升?是令人懷疑的。這也難怪營建署近來的函文與現行法規有疑義處越來越多。
工程行政人員的高官,有時必須高談加速公共建設計畫,與政府重大工程投資,讓我們這些工程界有希望有信心。但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環境中,公共建設比的不是是否比過去好,是否有進步,而是工程行政人員,究竟有無提出什麼具體的政策及法規;創造最好的基本建設環境,能吸引企業與大眾投資本國市場。因此,一個欠缺競爭力的工程行政人員與機關,雖不見得一定會失敗,但可預知一定會被工程界與社會大眾所唾棄。
綜觀中央的工程行政單位如工程會、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等均須積極地進行長期的行政體制改革。工程行政革新的議題,與現在行政院所推行的「政府再造」雷同,包括減少預算赤字、合理分配員額、強化工作效能、加強為民服務、檢肅貪瀆。長久以來工程行政革新都是工程界期盼推行的政策,但在不敢改變或調整現有機關人員之組織職權下,淪為口號。原因何在?乃是因為工程行政革新如果玩「真」的,所產生的利益固然對社會人民有巨大的外部利益,但因工程行政革新所造成的調整成本,卻往往是要由不適任的公務員及「黑金」所自行吸收。換言之,對於維護國家社會長遠利益的勇氣與決心,將可以從這次工程行政革新的改革程度與推動成效,作一客觀的公斷。
工程界盼望的行政革新,絕對不止於減事、減文、減章、減會、減話、減寫等六減而已,因為六減僅為程序管理,我們期盼的是「廉潔」、「效能」、「便民」,有競爭力的工程行政單位。以輪船擱淺、油汙漫延事件為例,雖暫時清除,但生態恢復還有漫漫長路;類似的二次危機及後續處理,又有誰認真扛下責任?因此,六減絕不只減成本而已,而是整體考量後的減少浪費。總之,工程行政革新絕不是成立一個「建設部」或「公共工程部」便大功告成,應經由長期的督導及管制,先行改變工程行政人員的觀念(力行、廉潔、效能、便民),再逐步進行組織的變革或改造,以符合先進國家的革新做法。
誠如陳總統所說,所有公務人員要永遠記得:議會的監督跟制衡,不是政府事情做不好的藉口;輿論的批判跟指教,是政府改革與進步最大的動力;人民的期待落空,人民的不滿情緒溢於言表,絕對是加重政府責任和使命最好的鞭策。相同的,工程界的期待落空,工程界的不滿情緒溢於言表,絕對是加重工程行政單位的責任和使命最好的鞭策。我們衷心祈望,今日工程行政的革新,能帶來國家最好的基本建設。
營建工程資訊系統研討會
主辦單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中華技術學院土木工程系
時 間:90年3月16日(星期五)8:30∼16:00
地 點:中華技術學院圖書館八樓國際演講聽
(台北市研究院路三段245號)
報名方式:請於3月13日前傳真或郵寄土木系報名,傳真(02)2653-9148,電話(02)2786-4448轉11劉又菁。報名費500元,請於當日報到時繳交,全程參加者於會後退還
課程內容:1.政府推動營建電子化之相關政策及獎勵措施
2.施工用水資訊管理
3.e世代營建管理系統含資訊庫計畫及進度系統應用
4.Internet/Intranet上建構地理資料供應網站及內業管理資訊化之模式評估
◎工程會已認可本次研討會之訓練積分,請確實簽到、簽退。
研討會報名表
姓名:_________職稱:_________服務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午餐:□一般□素食
台中地方法院與民有約綜合座談會暨參觀活動
主辦單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中區辦公室
協辦單位:台中地方法院
時 間:90年3月9日(星期五)14:30∼16:30
集合地點:台中地方法院第二辦公大樓門口(台中市自由路一段91號)
費 用:免費參加(限40人),請以傳真報名,即日起至3月7日截止
洽詢電話:(04)2280-2775張煥芳秘書,傳真(04)2280-2782
台中地方法院綜合座談會暨參觀活動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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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美崙山登山活動
主辦單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登山社
時 間:90年3月18日(星期日)8:30∼12:00
集合地點:故宮博物院大門站(對面)
自 備:午餐、飲水、雨具、交通自理(市公車213、255、304線)
規劃路線:故宮博物院è臨福橋è水管路階梯è登山口è美崙山(原路折返)全程約3小時
洽詢電話:(02)8961-3968轉143楊如玉小姐,傳真(02)2964-1159,3月15日(四)報名截止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登山社活動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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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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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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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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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數 本人及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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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主東峰順訪翠池登山活動
主辦單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登山社
登山時間:90年5月17∼20日(星期四夜∼星期日)
對 象:A.登山社社員及眷屬、B.全體會員及眷屬
活動特色:雪山主峰,海拔3,884公尺,高度僅次於玉山山系,為台灣冰河遺跡最多之區,主峰頂脊,橢圓平坦,東北面斜坡,呈一巨大而完整的圈谷─冰斗,坡北為流礫石坡,一瀉三百多公尺,坡下即為香青環繞的翠池,水質清澈,終年不涸。
報名截止:90年4月25日(星期三),來函或傳真報名。限收35名,先報名並繳費及本年未獲公會補助者優先,額滿為止,未達最少出團人數25名則取消。
費 用:5,000/人(多退少補),郵政劃撥12295196,戶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本活動適用國內旅遊補助辦法)
詳情請洽:(02)8961-3968轉143楊如玉小姐,傳真(02)2964-1159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登山社活動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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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數 本人及眷屬 人,費用總計 元 |
(第四版)
政府應即修訂技師執業範圍
去年(8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函內政部,要求受聘營造業之技師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特性,也就是說,技師執業範圍內無建築一項者,即不得對建築工程簽證。導致內政部發函各縣市政府,規定自89年10月1日起申報開工之工程,其專任工程人員如果是水利、環工技師,則不能辦理建築工程之開工、竣工、勘驗之申報工作,必須另由土木、結構技師加簽方可。之後公共工程委員會雖去函內政部,請延至「營造業法」通過後再實施,但未被內政部所接受。
其間水利、環工技師公會也多次至營建署、內政部陳情,未見訴求得到回應,因此委請林政則等三十六位委員提出「營造業法」草案修正案,修正草案第七、八、條及第卅五條加入「技師受聘擔任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時,其職務不受各科技師執業範圍之限制。」以抵消技師法第二十條「技師所承辦之業務,不得逾越執照內記載之業務範圍。」的規定。由於此一修正案否決技師執業範圍的效力,如果成立的話,說的誇張一點,除了土木、結構以外其他三十類科技師也都可以擔任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因此本案必不易在立法院通過。
可是目前的營造業管理規則卻規定,工地主任與技師、建築師並列,得擔任專任工程人員,雖然內政部自知理虧,兩度發文各地方政府,規定以工地主任設立之丙等營造業,在建築物必須勘驗部份,「應委由符合技師法及營造業管理規則規定之執業技師辦理簽章,並負施工之責。」遺憾的是,地方政府多未嚴格執行此一規定,造成目前工地主任與技師及建築師並駕齊驅,尾大不掉的怪象。如果工地主任可以辦理建築物施工簽認,但水利、環工技師反而不能,有識之士皆認為不符法律衡平原則。
為今之計,除了建議政府應嚴格執行內政部八十四年元月廿一日台(84)內營字第八三0七0一五號函,要求聘請工地主任之營造業在建築工程施工時,開工、竣工及勘驗報告必須委由符合技師法及營造業管理規則規定之執業技師簽章辦理,同時,我們也建議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立即全面檢討技師的執業範圍;邀請學者、專家,討論水利、環工等技師是否可以負建築物施工之責,如果答案是正面的,就修改其執業範圍。至於其他技師其執業範圍必須重疊部份也予以澄清,以消弭爭端;許多無業可執的執業範圍也應該檢討原因,或合併,或取消。
總之,技師分科太細已是社會及技師界的共識,重新檢討技師執業範圍,想必會得到大眾的支持。如果認為目前修改技師執業範圍茲事體大,可能會曠日廢時,本報213期曾建議設立專科技師制度,也是不錯的方式:譬如說,水利技師從事專任工程人員工作一段時間之後,就可以參加土木水利工程學會等的甄審,甄審合格後,再報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複審,合格後即可取得土木技師資格,由於這是以實務經驗及能力為主,既可避免一般考試只重理論的缺點,同時讓真正有能力有興趣的人,可以合法的從事他所喜歡的工作,並藉以暫解技師執業範圍重疊之爭,同理,因執業範圍造成不同類科技師衝突的解決方式亦可依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