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期﹞主筆:周子劍

(第一版)社論

施工簽證應由營造業受聘技師辦理

最近公共工程委員會函請各地方政府及各技師公會就其「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草案」表示意見,因草案中包括施工簽證規定,由於目前是土木技師公會理監事選舉季節,若有人冒然主張施工簽證,就成了選舉攻訐的對象,人人避之,惟恐不及,此種現象令人憂心忡忡;如果人人諱疾忌醫,將問題隱藏起來,不敢面對,等到事情真正發生時,措手不及,反而無法收拾。

記得民國八十五年間,經濟部工業局舉辦「公共工程技師簽証規則」草案會議,當時工地主任問題已經形成,就有人主張施工各項表格,應規定只有受聘於營造業之技師才能簽字,而工地主任則不能,此項規定即為「施工簽證」。換言之,當時土木技師全國聯合會的主張,是僅有依技師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執業的營造廠受聘技師才能辦理;而現在主張施工簽證的人,則多主張由技師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執業的開業技師辦理,與當年狀況有很大不同。因此,反對施工簽證者,便針對這一點,大肆抨擊。

專任工程人員負施工之責,完成施工有不少程序、步驟,誰負責完成的人,自然必須簽字以示負責。如果規定只有技師可以負責辦理,工地主任自然消弭於無形,而這個行為即為施工簽證,唯一要堅持的是,只有技師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執業的技師才能辦理。

以上所言,相信技師都會同意,可是在目前的受聘制度有隱憂出現,卻無人提出討論。譬如說,營建署規定營造業必須聘任土木、結構技師始能簽署,而水利、環工技師不能在建築物施工勘驗的表格上簽認,卻可由自行執業的土木、結構技師代簽。雖經水利、環工等公會陳情反對,卻未見效。水利、環工等公會,乃請林政則立法委員,提出修改「營造業法」草案,第七、八、九條及第卅五條,加入「技師受聘擔任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時,其職務不受各科技師執業範圍之限制。」但並未得到其他公會的全力支持,是否政府會以自行執業技師適宜辦理簽證的方案,修改營造業管理規則,演變成自行執業技師得辦理施工簽證?果真如此,受聘技師的執業空間頓時被壓縮瓜分,才是值得關切的問題。

 眾所周知,營建業界今日的困境,原因何止一端,其中光是受聘技師這個環節便問題重重,執業範圍、權責定位等,便有許多不切實際的地方;但我們深信,在營造業界這個領域,受聘技師及開業技師的空間,是互為消長,相互倚賴的,除非整體法律、制度有全盤的翻新和修訂,否則,我們要嚴正的呼籲主管當局:當今環境,施工簽證仍應由營造業受聘技師負責辦理,才是唯一務實之道。

 

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草案出爐

﹝本報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明確技師執業權利義務、落實技師專業責任制度,杜絕技師租借牌照弊端、改善設計監造及施工品質,提昇工程技術及管理之競爭力,於二月八日將「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草案函請各技師全聯會、地方政府及相關公會表示意見。

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草案共十六條,其重要內容說明如下:

簽證範圍:由於「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有「水污染防治法」及「空氣污染防治法」,而「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有「建築法」作為實施之依據。因此在無其他法律配合之情形下,以公共工程作為推動技師簽證制度之標的,配合政府採購法之查核機制,較為可行。

其簽證之工程種類為:一、公路工程。二、軌道工程。三、橋梁工程。四、隧道工程。五、機場工程。六、港灣工程。七、水庫工程。八、發電工程。九、海岸及河川整治工程。十、自來水工程。十一、下水道工程。十二、焚化廠工程。十三、垃圾掩埋場工程。十四、新市鎮開發工程。十五、工業區開發工程。十六、水土保持工程。十七、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工程。

簽證項目:其簽證項目建議以「設計」、「監造」及「施工」作為一般性之簽證項目,若特殊工程有必要訂定特殊工程簽證項目,或排除項目,則規定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主辦機關訂定之。

得簽證之技師科別:簽證是由技師對於自己所做的工作,簽署負責,不但代表權責也是義務。但各公會對於得簽證技師科別部分意見分歧,有表示回歸「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不另訂簽證科別;亦有表示以明列「主辦」及「協辦」技師科別方式訂定,為避免責任不明,在草案中尚未明確規定方式。

簽證時機:草案規定每三個月將簽證紀錄,報請建築主管機關或中央環保主管機關申報。

簽證內容:現行「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規定,技師執行簽證業務必須完成工作底稿、簽證紀錄及簽證報告,並明確規定工作底稿及簽證報告內容。「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雖未規定,為利於未來之查核,建議仍以明確訂定為宜。

而有關施工簽證部份,草案之規定為「技師執行簽證,應負簽證責任,非屬其執業範圍部分,應交由其他相關專業技師,執行該部分之簽證,並負連帶責任。」

草案同時規定,「依本法(技師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受聘於營造業擔任專任工程人員之技師,應依本規則執行施工簽證。」但又於結論中表示:「推動施工簽證除可加強營造業專任技師之執業品質外,尚能提供營造業,得斟酌業務量及業務性質,委託相關科別技師依法執行業務之方式,並得以解決專任技師數量供給問題」。工程界認為上述論調,不無為營造公會版之「營造業法」版本,預埋伏筆之嫌,而期期以為不可。

註:公路工程包括: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一般公路及市區道路等。軌道工程包括:鐵路、高速鐵路及捷運系統等。發電工程:包括水力發電及火力發電。下水道工程:包括雨水下水道、污水下水道及污水處理廠。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山坡地開發工程及土石方挖填工程。

 

行政院「公共建設督導小組」啟動

﹝本報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加速公共建設計畫之推動,提高預算執行率,於十五日召開跨部會「公共建設督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由該小組召集人工程會主任委員林能白及研考會主任委員林嘉誠共同主持,與會之小組成員包括工程會、研考會、經建會、主計處、法務部、環保署等部會副首長及相關工程主辦機關高階主管,針對公共建設推動過程中遭遇之困難問題,探討解決對策,並配合獎勵措施,期使公共建設順利推動,並將由工程會及研考會共同列管追蹤。

林能白主委表示,成立此跨部會公共建設督導小組目的在加速推動公共建設。九十年度預算各機關務必達到在半年內完成百分之八十五、全年度完成百分之九十之計畫目標,並兼顧施政品質,使各項計畫能如期完成。

為達成加速推動公共建設、提高預算執行率之目標,各部會應立即成立公共建設推動會報,並於每月中旬召開會議,針對九十年度列管計畫檢討執行情形,對於目前執行落後計畫,應確實檢討原因,研擬解決對策,加強追蹤考核。有關工程所面臨之用地、土方、砂石、管線及環保等共同性問題,已指定業務有關部會之本小組委員,召集相關單位協調,其中用地、土方請內政部,砂石、管線請經濟部,環保問題請環保署負責,協調處理,辦理情形應提下次小組會議討論。

林能白主委指出,各部會所提一億元以上列管計畫執行情形,及面臨跨部會之共同性問題,除報請負責之相關單位及委員協調處理外,並應同時函送工程會彙辦,俾提報下次小組委員會議討論。根據現有資料顯示,到目前為止,一億元以上的工程案件已有265件,總金額達6295億元,這些建設的順利推動,對於國家整體的經濟發展有很重要的意義,各部會應會全力配合推動。

 

(第二版)

建物鑑定 原設計及監造建築師務必在場

﹝本報訊﹞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於9021日北市工建字第九0四二二四一六00號函予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表示『台北市各機關委託鑑定時為求公允,務請邀建築物原設計、監造建築師至現場會同鑑定或說明。』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指出,卷查臺北市政府懲戒委會第九○○一次會議,被移付懲戒建築師異議台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於鑑定受損建築物時,並未通知建築物原設計、監造建築師到場說明或會同勘驗,肇致委員會審議懲戒案時徒增困擾,為求公允,爾後辦理移送懲戒之系爭建物鑑定時,應通知設計、監造建築師與會,以減少爭議。

 

北縣爭取特二號道路工程

納入中央「旗艦計畫」

﹝本報訊﹞台北縣政府特二號道路規劃案,最近總算有突破性的進展,台北縣長蘇貞昌日前拜會交通部長葉菊蘭以後,交通部已經初步同意將特二號道路的先期工程納入「擴大公共投資提振景氣方案」當中,包括特二號道路高架跨越土城捷運機場段和台一線高架橋段,工程經費約十五億三千多萬元,並將納入中央政府總預算今年度追加預算辦理。由於特二號道路總工程經費高達兩百五十多億元,並非縣政府財務所能獨立負擔,縣政府終極目標就是爭取把特二號道路整體工程納入「旗艦計畫」。

據台北縣政府工務局長吳澤成表示,所謂「旗艦計畫」是中央政府為了擴大內需、刺激景氣的一環,內容之一計畫在台灣北、中、南三地區各規劃一項重大交通建設。而特二號道路從林豐正擔任縣長規劃至今,之所以延宕十幾年,主因是台北縣當時已經規劃了一條特一號道路,交通部及交通運輸研究所認為特二號道路與特一號道路重疊性過高,所以遲遲不肯定案。事隔十多年,主客觀環境完全不同,若能促成特二號道路整體工程納入「旗艦計畫」當中,更能完成交通路網系統的連貫性。

目前特二號道路先期工程已經列為「擴大公共投資提振景氣方案」之中,台北縣政府將爭取中央能夠把台北縣特二號整體工程納入「旗艦計畫」。

 

維生線系統震害原因與防災對策

─針對自來水及瓦斯管線探討

土木技師

前言

台灣在15個月前發生921大地震,其震度規模達芮氏7.3。在震區範圍內基本維生線系統除了電力損失嚴重,幾乎無法迅速恢復正常,造成災區及北台灣居民生活極度不便外,中部災區自來水與瓦斯管線毀損狀況亦十分嚴重。

維生管線為維繫一般災區居民生活之基本能源管道,都市化程度越高之城市,居民對其依賴性也愈高。自來水方面,以台中縣()受損最嚴重,係因台三線斷層區附近管線系統包括石崗(豐原第一)淨水廠、石崗壩嚴重斷毀等,導致約74萬供水用戶完全斷水,災後供水率從928日的60.81%搶修耗時一個月(1028)才恢復到99.75%

瓦斯管線部份,受影響的天然氣公司計有欣彰、欣中、欣林、欣雲及竹名等五家公司,其中以欣彰公司受損最為嚴重,災後停供戶數計23,304戶估總用戶數(68,926)之三分之一,損失金額達新台幣參億玖仟萬元。因此本文主旨在提供地震災害發生前,自來水公司與天然氣公司應痛定思痛,準備預先在其供應設備及輸送管線(新設/既有)方面所應事先考慮之預防管理對策。

維生管線震害原因之探討

自來水系統方面如前所述,原水蓄()水壩、淨水設施與自來水管線為重要輸水供應脈絡,由於水壩、儲水池、化學處理池、沈澱池、配水池等皆屬鋼筋混凝土設備,在設計時未考慮充分足夠的耐震性,造成牆壁龜裂及結構毀損。又因早期自來水管線大部份採PVC管,缺乏韌性,地震時管線容易破損折斷,比較新使用鑄鐵管,其接頭亦無法充分吸收地震力,使得大部分接頭脫落,扭曲變形。

而天然氣維生管線主要儲氣槽及中高壓管線,皆採用鋼鐵製與鋼管或高密度PE管,其耐震性佳,因此幾乎沒什麼損害;損壞較嚴重的多數是傳統鑄鐵管。故地震造成道路地盤不平、隆起或位移沈陷,導致中壓管或低壓管線採用鑄鐵管者管線挫屈,用戶接氣管及室內管部分因建築物倒塌或下陷,導致用戶支管斷裂漏氣與商用天然氣計量錶,鑄鐵殼子變形而必需停止供氣,室內管線採用鍍鋅鐵管者,因老式螺紋接頭耐震性低,管與管在接頭處完成脫開。另外,在橋梁附掛管線中由於橋梁塌陷毀損,不論是自來水管或瓦斯管,皆曾造成扭曲而嚴重斷裂者處處可見。

維生管線區域性之規劃耐震對策

維生管線應在設計施工時考慮地理環境、地震時可能影響範圍、維生系統分佈、使用戶數、行政區域及救災能力等訂定區塊化原則,並將營業區域劃分若干適合區塊,以為防災系統規劃設計與日後新設管線、管網分佈之設計參考,如表一所示。

表一 維生系統之區域性耐震對策

維生系統

耐震對策

目的

區域系統規劃

環狀系統建立

避免系統功能完全喪失或擴大災害

•採用共同管溝(如維生系統共同管溝)

•於都市內建立維生系統災害支援據點

區塊系統建立

支援系統之建立

緊急支援或短期恢復系統功能

維生線於瓦斯系統方面,因為危險性較高容易發生二次災害,因此在地震易發生區域,需建立地理資訊系統,主要需由電腦工作站搭配資料情報庫系統所需之軟體所構成,於地震後搜集所設置之地震計(量測SI值,最大加速度值的地震計)、土壤監測計等儀器顯示監測值,可得知已發生之地震情報與環境現況,及時提供專家作決策參考。

瓦斯管線分佈範圍廣闊,尤其是大都市,震後欲仔細進行檢查以確定損壞程度與是否危急常緩不濟急。故在大地震發生後,除中油公司之供應設備或儲氣槽發生破壞時,應立即停止供氣外,一般為判斷瓦斯供應區域內發生災害可能性與推測受害地區,需於災害發生後可能供應壓力供氣量的變化、受損災戶通報、設備檢查等資訊情報都可作為是否停止供氣之判斷參考。

維生管線設施耐震評估準則

921地震之震央規模達7級,地震所造成之破壞範圍甚為廣泛,又台灣地質狀況不佳,大小斷層遍佈全島,各類工程規劃設計甚至施工,欲完全避開斷層之影響幾乎不可能,故在維生管線方面,主要之維生管線及設備應提高耐震力,符合抵抗七級之強震標準設計,以於地震造成損害後,減少工程結構物之破壞程度,避免具有儲運供輸功能之設施嚴重破壞,影響民生需求。

故在震後如何減小工程結構物之破壞程度與後續二次災害的影響範圍,應事先加以規劃考量;依日本於阪神大地震後,針對各類工程結構物之耐震性需求,加以檢討修訂結果瞭解,無論是地下管線或各類工程結構物,在設計時要求之耐震能力,主要係從強化工程結構體本身之耐震能力方面考量,就其使用年限、重要性、使用用途及地震後可能之受損狀況等方面,分成AB兩個等級個別進行耐震等級設計考量,如表二。

表二 日本於阪神地震後工程結構物耐震評估等級分類

設計地震力

工程結構物

甲級

乙級

A

無損害

局部設施輕微受損,但仍保有原有功能

B

局部設施輕微受損,但仍保持原有功能

局部設施輕微結構性破壞,系統仍能維持其使用功能並可快速修復者。

A級:(1)會引起二次災害之設施

    (2)上游一級設施

    (3)主要營運及重要功能設施或管線

    (4)不易修復之設施

    (5)收集情報之設施

 B級:其他

結論

 台灣地區隨著都市化之發展,維生管線與使用用戶之間的關係已愈來愈密切。由於中部地區受921百年大地震的影響,自來水與瓦斯管線維生系統之毀損,造成居民在生活上之不方便,因而可知,今後避免或減輕二次或三次災害之產生,為自來水公司與天然氣公司目前在震災預防對策所需努力之目標,唯目前制度與法令之欠缺,使相關執行單位毫無著力點,故儘速制定協調相關法令與基本防災預防設備裝設之規定,應為主事者與相關事業單位於下次無法預測何時再來一次大地震前應完成之責任。

 

(第三版)

第二屆亞洲土木工程國際會議暨工程技術考察

主辦單位: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

出發日期:2001413()420()

費  用:45,000(不包含參加會議報名費、自費行程、護照、簽證費等)

參觀活動:東京灣跨越工程明石跨海大橋高層RC預鑄大樓車站美保美術館關西機場

詳情請洽:(02)2392-6325來慧敏小姐,台北市仁愛路二段14

◎台灣省土木技公會會員參加本活動,可獲公會90年度國外旅遊補助。

 

(第四版)

羅馬鴻爪

憨牛

天地者,萬物之逆旅;光陰者,百代之過客。人生滄海之一粟,本渺小苦短;尤其走入羅馬這個城市,彷彿墮入時光隧道,一日歷數千年,須臾同消萬古愁,古人的智慧與羅馬曠世建築,在夕陽餘暉下互映!

說起羅馬,這個義大利首都和歷史名城,遠在BC1500便有人定居,古城建在七個著名的山丘上,台伯河流經其間,BC753年由羅慕洛建立古城,BC312年,便建築埋在地底下的第一座水道,並闢建第一條連結義大利中部和南部的阿比亞古道,逐漸形成都市的雛形,其間經歷多位皇帝的開發,直到西元15001700文藝復興時期,有多位藝術家如布拉曼特(Bramante14451514),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14751564),拉斐爾(Raphael14831520)投入羅馬的建設行列,使得羅馬成為傲視古今,具世間獨特城市的魅力!

如今的羅馬,係西元20202030年代,始發展成的現代城市,並開始對遺址進行發掘和保護,羅馬建築普遍使用大理石,凸顯龐大和炫耀之建築結構,同時對拱原理(參見圖一、圖二)發揮得淋漓盡致,許許多多有名的教堂,利用一系列拱門(參見照片一、二)承載耐震外,並加大跨距和拉高樓高,宏偉流暢,令人歎為觀止,而曲線穹狀圓頂及瘦骨嶙峋、高聳入雲的飛扶壁(參見圖三、圖四),讓許多教堂內部的莊嚴肅穆,外形的崇高偉大,自然流露,突顯亙古常新的土木之美!

古代羅馬人對都市規劃的用心,早現端倪,如BC101144年凱撒大帝將台伯河改道,使其靠近梵蒂岡山麓,擴大了大片台伯河邊的用地,並更新都市計劃,建立新的羅馬市集。同時配合城市的需求,闢建下水道,排水系統,從遺跡中可見當時地下排水溝已採用蛋形斷面(參見照片三、四),便可知主事之工程人員水利學的專業。至於寬闊的嵌石大道,四通八達,甚至BC144年便引進外地水源,以供應羅馬城內的用水,由水道橋的遺跡尚留人間,可見一斑,一系列的建設,實已完成都市的藍圖,讓人不禁對古羅馬人的佩服與羨慕,佩服其眼光如此宏觀;羨慕其得天獨厚,能利用中東的大理石,讓許多建築,名垂千古,引人追思。

二天中的羅馬行程,看過許多著名的建築,如西斯汀禮拜堂、梵蒂岡博物館、聖彼得大教堂及大廣場、千泉宮(紅衣主教別墅)、萬神殿、許願池及西班牙台階、鬥獸場、忠烈祠、君士坦丁堡、凱旋門、古羅馬市集、聖彼得鐵鍊教堂…等,可謂各具特色,風華別具,茲將其中鬥獸場與萬神殿分別介紹如下:

․鬥獸場(Colossem

公元72年建造,於80年完成,計動用四萬俘虜興建,足可容納六萬觀眾。該建物建於巨大橢圓形地基上,地基厚為12米,寬51.5米,最長直徑188米,整個地基由岩石與混凝土砌成,龐大的地下構造,築設於尼祿湖泥土上,屬於浮筏式基礎,既可以緩衝巨大石柱所傳遞之重量和震顫,並使重量均勻分配於地盤上,故歷時兩千餘年,至今仍巍然屹立。

文藝復興時期,該建物曾被拆除,許多大理石被偷運作建造宮殿和教堂的材料,一連持續幾個世紀的破壞,直到十九世紀,當時教皇才開始下令整修,已毀損部份大多以砌磚回補!

鬥獸場除了具一般競技場之壯觀外,更顯出工程技術之高超和建築精細的完美典範,就如同其他的羅馬建築物一樣,充份使用拱形結構的原理,整座建物由大橢圓環和豎向拱的系統構成,並適當的採取一種複雜的輔助拱結構,使整體結構達到完美的平衡;舉目所見,無論徑向或圓周向的厚牆開口,均使用拱結構(照片五、六),將拱結構系統的優點奧妙,發揮無遺。

鬥獸場之牆厚50m,平面為188m×156m縱橫軸之橢圓狀(照片七、八);建築外觀為由下而上之三層拱門組成,每層有八十個拱門,典雅的建築佈設許多突出的柱子,每層柱子形式各異:第一層柱為多立克式,第二層柱為愛奧尼亞式,第三層柱屬哥林多式(照片九)

由於浮筏式基礎的厚實平穩,傳力均勻,而上部結構橢圓形之平面造形,加上厚實的無數牆壁配合拱結構的充分利用,所以整體鬥獸場呈現穩定的狀態,即使部份受到破壞得只剩斷垣殘壁,依然能歷千年而屹立,充分顯現土木之美。

․萬神殿(Pantheon)又稱萬神廟

該神殿具混凝土穹窿屋頂,它是當今唯一保存完整的羅馬帝國時期的建築物,歷經十八個世紀的滄桑,拱形屋頂和七公尺高的大青銅雙扇門依然完整如初。最初建造於BC2725年,目前的廟宇是公元120125年修建完成,原本供奉宇宙中所有的神祇,後改為教堂,以供奉殉難聖母。(參見圖片一)

本建物結構強固,可謂建築中的佼佼者,外部造型奇特,帶有山牆的門廊像希臘廟宇,而圓形大廳像古典的羅馬建築,相互配合,又十分協調。

建物各部份比例,十分恰當,廟宇內部充滿協調之感,而平面直徑與高度相等,均為140英呎,圓形屋頂的曲線,自半圓以下,以切線繼續向下延伸,形成一個完整球體與大地相接。(參見圖片二)

從地基至圓屋頂部的外部混凝土面層,包含複雜的輔助拱結構,而大圓頂為一整體的水泥版,至於建物由底層至屋頂,所使用材料逐層減少,厚度漸薄,重量漸輕(基底厚度5.9m,底部減為1.5m);完全符合結構物耐震之原理,怪不得可經數千年而不傾頹。

神殿整個內部無支撐,至今仍為世界上最偉大的建築。穹頂留有圓形直徑8.2m天窗口,該天窗口是整座廟宇的唯一之採光口,下雨亦通過此處,而漂滲內部,小雨化成雨絲飛舞,大雨時雨水借地面軸心處一些小洞及地下排水道而排除之。此外,天窗口亦是內部空氣的逸出對流口:新鮮空氣由銅門邊預留口灌入,混濁之氣則匯聚自穹頂洞口逸出。由於廟宇內壁線條流暢和諧,且壁面特殊凹槽表面之設計(參見圖片三),人聲鼎沸的雜音,或被壁面吸附或沿壁面而上,至天窗口流洩消失,置身其中,只覺莊嚴肅穆,神清氣淨。抬頭抑望,但見白雲飄過洞口藍天,何等悠閒!

萬神廟的規模宏大,構造與設計都極為卓越,穹窿頂直徑43.3m,基座以上高21.7m,除其最低部份外,內部不見有磚拱座的痕跡。

穹窿之確切建造方法至今不明,但由現況得知,至少其成功之因素為:1.混凝土中所用砂漿的質量極其優異。2.骨料之選擇和分級十分仔細。例如:基礎和牆下部採用重的玄武岩,中門用磚及凝灰岩,拱頂用最輕的浮石。

此外,外部鼓形圓牆最上三分之一部份,和內部所見穹窿頂下部,恰好契合,有助於用磚拱承受內部推力。鼓形座圈本身在牆內用層層重疊的巨大磚拱和磚墩加固,牆厚達6.1m,可說十分符合結構的原理。

去年128日重遊羅馬,實拜台北縣政府建造執照預審委員會,義法出國考察團之賜,專家益友同行不亦快哉,更深歎名城興衰,彷彿人生起伏。公元64年,羅馬曾遭尼祿大火,歷經天火焚城之摧殘,然而羅馬人依舊將羅馬重新建設起來;如今的羅馬,到處進行古跡的保護和復舊,固然進度緩慢且需花費甚大的人力和物力,但他們用盡方法要讓古跡的原貌重現,縱使房屋內部如何的新潮現代化,外表必須照原樣施工,所以羅馬人的子孫可以永遠瞻仰祖先的成就,而外國的旅客就彷彿走進時光隧道,一路目不暇給,空留讚歎罷了。反觀「年輕的台灣」,我們對古跡之保護,以及徹底破壞舊建物之復舊更新方式,幾百年後,到底我們能留下什麼給後代子孫,值得三思!

圖說:

照片一 教堂內部多向拱門羅列

照片二 鬥獸場看台高牆〝拱〞處處可見

照片三 羅馬市集遺跡,蛋形下水道斷面之一

照片四 羅馬市集遺跡,蛋形下水道斷面之二

照片五 鬥獸場高牆之拱門

照片六 鬥獸場徑向厚牆拱系列犬牙交錯

照片七 鬥獸場平面場景之一

照片八 鬥獸場平面場景之二

照片九 鬥獸場外牆三層拱門之一

圖一 牆頂之額外加重可抵消拱頂傳遞軸力之偏心效應

圖二 尖塔或雕像等便是牆頂之額外加重之一類

圖三 飛扶壁示意圖之一

圖四 飛扶壁示意圖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