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薪傳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一日

發文字號:(九二)省土技字第二九三四號

 

第一條

本辦法為鼓勵會員子女踴躍投身土木行列,以為我土木界厚植人才為宗旨而定。

第二條

凡本會會員子女,就讀國內之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土木或營建工程(管理)科系(五專四年級以上,但不包括研究所及補習學校)其學業成績(如申請書)平均均為六十分以上者(但新生及轉系生除外)均得申請之。

第三條

獎助學金之金額暫定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由本會福利金收入項下支出,金額得視本會財務狀況彈性調整。成績優良,其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操行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者,頒發獎狀。

第四條

申請手續應提出左列文件以便審核:

一、填具獎助學金申請書一份。(申請書請向公會索取或上網下載,網址:www.twce.org.tw)

二、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三、檢附成績單,需加蓋學校證明章(但新生及轉系生免附成績單)。

四、身份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第五條

(申請期限)

申請人於每年之九月一日起至九月卅日止提請申請。

第六條

(頒發時間)

獎助學金或獎狀均訂於理事會或會員大會時頒發。

第七條

成績優良之認定標準另定之。

第八條

本辦法經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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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0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