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培訓班」(中南區)

日期 2010/8/10 10:42:37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08月14日(六)止
培訓班聯絡人:楊慧貞   TEL:06-28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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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委託社團法人台灣物業管理產業協會 辦理

99年度「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培訓班」(中南區) 招生訊息


壹、目標
為建立正確古蹟修復觀念與學習修復技術,培訓具備古蹟修復技術與專業知識之工程工地主任,確保施工品質及落實古蹟修復工程人員之專業制度,更讓文化資產內涵得以永續傳承。

貳、主辦及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協辦單位:中南區-社團法人台灣物業管理產業協會

參、證書核發與說明

一、培訓學員上滿規定時數課程,並經考核(含平時出勤及學習態度考核、書面報告及期末考核)合格者,可獲頒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核發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培訓班」結業證明。

二、本班培訓人員結訓總成績合格者,具備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所稱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資格。

三、具建築技師、土木技師、環工技師、水利技師或結構技師等資格者,受訓合格者可申請積分換證之上課時數受訓證明。


肆、參訓人員資格

採書面審查方式,由本會就報名人員學、經歷及實績進行審查,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參與:
1、 曾受過「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培訓基礎班」訓練,並領有本處核發之結業證書者。
2、 具營造業法規定之工地主任資格,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工地主任執業證者。
3、 具建築師與建築技師、土木技師、環工技師、水利技師或結構技師資格者。
4、 專科以上學校古蹟修復、土木、建築、營建、都市計畫、水利、環工或相關科、系畢業,並於畢業後有古蹟、歷史建築修復工程工地現場實務經驗兩年以上,經主管機關營造業或建築師事務所推薦培訓者。

伍、培訓名額及訓練時間

一、培訓班之招收名額:以50人為原則,人數不足20人者不予開班。
二、培訓班之訓練時間:預計99年9月4日開課至99年11月底前(每週六、日),授課時數共計114小時。
三、授課時間及師資為暫定,將依實際狀況調整。

陸、

柒、培訓地點
中南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台南辦公室
地址:台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1號

報名日期與地點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8月14日(六)止。
(二)採取親自或通訊報名。
1.親自報名
(1)時間:即日起至99年8月13日(五)止,每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2)地點:社團法人台灣物業管理產業協會(台南市中西區民權路三段360號)
2.通訊報名
請填妥報名表,並備齊相關文件,於99年8月14日(六)以郵戳為憑寄至「70063台南市中西區民權路三段360號 社團法人台灣物業管理產業協會     楊慧貞小姐收」。

(三)、各項證件如有不符第「肆」及第「捌」之規定,或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且一經查明即取消與本培訓班所有之資格,並不予退費。
(四)、學員經錄取通知上課,受訓期間如有冒名頂替上課者,一經查明,取消培訓資格並不退還已繳交之學費。
(五)、培訓班聯絡人:
楊慧貞   TEL:06-2800197
             FAX:06-2800206
             Mail:wangs.top@msa.hinet.net

 詳細報名資料,請進入下列網站了解:

1.文建會網站 http://web.hach.gov.tw/

2.台灣物業管理產業協會網站 http://www.tpma.com.tw/





本篇新聞來自: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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