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實例探討工程及法務問題法律講習會

日期 2007/12/5 20:56:06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報名截止日:96年12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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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實例探討工程及法務問題法律講習會

一、宗  旨:

  辦理採購與工程業務可能牽涉之問題相當複雜,究應如何適用政府採購法令、民事法規及工程慣例加以處理,或宜循何種途徑(異議、申訴、調解、和解、仲裁、訴訟等)加以解決,實為從業人員必備的知識。刑法、政府採購法及各相關工程法規均訂有刑罰規定,採購與工程人員究應如何避免誤蹈法網,亦應有所認知。本次講習會特別針對契約之各種爭議、疑問及法律觀點、責任、制度等邀請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擔任講師,期對提升工程人員的專業素質有幫助。

二、日  期:96年12月20、21日(星期四、五)。

三、地  點:台灣大學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請由辛亥路後門進入)

四、主辦單位: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五、費  用:會員(含團體會員員工)新台幣4,000元;非會員新台幣5,000元;五人以上同時報名九折;十人以上同時報名八折。

六、報名方式:請於12月17日(星期一)前填妥報名表傳真至: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 聯絡人:陳耀志小姐
電話:(02)02-2392-6325;電傳:(02)02-2396-4260

七、備註:

  1. 本研討會已申請納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訓練課程;公務人員需登錄終身學習護照者,須全程參加並提供身分證字號,由本會上網登錄。

  2. 報名費收據將於報到時發給參加者。(報名後無法參加者請於開課三天前申請退費,須扣除手續費10%。開課前二日起不接受退費,未出席者視同放棄,不予退費。)

八、課程表:(以實例探討工程及法務問題法律講習會)

日期

項次

時間

課程

講師

簡歷

12

月20日

星期四

 

08:30~08:50

             到

 

08:50~09:00

   賓   致   詞

09:00~10:30

FIDIC統包工程契約架構及爭議處理機制

顏玉明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10:30~10:50

   誼   時   間(備有茶點)

10:50~12:10

FIDIC統包工程契約架構及爭議處理機制

顏玉明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12:10~13:30

   憩   時   間(備有簡餐)

13:30~15:00

契約的消滅(終止)及契約責任

詹森林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15:00~15:20

   誼   時   間(備有茶點)

15:20~17:00

契約的消滅(終止)及契約責任

詹森林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12

月21

日星期五

09:00~10:30

承攬契約中情勢變更之剖析

  立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10:30~10:50

   誼   時   間(備有茶點)

10:50~12:10

承攬契約中情勢變更之剖析

  立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12:10~13:30

   憩   時   間(備有簡餐)

13:30~15:00

政府採購契約之廠商所負損害賠償責任

李家慶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15:00~15:20

   誼   時   間(備有茶點)

15:20~17:00

政府採購契約之廠商所負損害賠償責任

李家慶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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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新聞來自: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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