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截止日:96年12月17日止
新網頁1以實例探討工程及法務問題法律講習會 一、宗 旨: 辦理採購與工程業務可能牽涉之問題相當複雜,究應如何適用政府採購法令、民事法規及工程慣例加以處理,或宜循何種途徑(異議、申訴、調解、和解、仲裁、訴訟等)加以解決,實為從業人員必備的知識。刑法、政府採購法及各相關工程法規均訂有刑罰規定,採購與工程人員究應如何避免誤蹈法網,亦應有所認知。本次講習會特別針對契約之各種爭議、疑問及法律觀點、責任、制度等邀請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擔任講師,期對提升工程人員的專業素質有幫助。 二、日 期:96年12月20、21日(星期四、五)。 三、地 點:台灣大學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請由辛亥路後門進入) 四、主辦單位: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五、費 用:會員(含團體會員員工)新台幣4,000元;非會員新台幣5,000元;五人以上同時報名九折;十人以上同時報名八折。 六、報名方式:請於12月17日(星期一)前填妥報名表傳真至: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 聯絡人:陳耀志小姐 電話:(02)02-2392-6325;電傳:(02)02-2396-4260 七、備註: -
本研討會已申請納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訓練課程;公務人員需登錄終身學習護照者,須全程參加並提供身分證字號,由本會上網登錄。 -
報名費收據將於報到時發給參加者。(報名後無法參加者請於開課三天前申請退費,須扣除手續費10%。開課前二日起不接受退費,未出席者視同放棄,不予退費。) 八、課程表:(以實例探討工程及法務問題法律講習會) 日期 | 項次 | 時間 | 課程 | 講師 | 簡歷 | 12 月20日 星期四 | | 08:30~08:50 | 報 到 | | 08:50~09:00 | 貴 賓 致 詞 | 一 | 09:00~10:30 | FIDIC統包工程契約架構及爭議處理機制 | 顏玉明 |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 | 10:30~10:50 | 交 誼 時 間(備有茶點) | 二 | 10:50~12:10 | FIDIC統包工程契約架構及爭議處理機制 | 顏玉明 |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 | 12:10~13:30 | 休 憩 時 間(備有簡餐) | 三 | 13:30~15:00 | 契約的消滅(終止)及契約責任 | 詹森林 |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 | 15:00~15:20 | 交 誼 時 間(備有茶點) | 四 | 15:20~17:00 | 契約的消滅(終止)及契約責任 | 詹森林 |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 12 月21 日星期五 | 五 | 09:00~10:30 | 承攬契約中情勢變更之剖析 | 黃 立 |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 | 10:30~10:50 | 交 誼 時 間(備有茶點) | 六 | 10:50~12:10 | 承攬契約中情勢變更之剖析 | 黃 立 |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 | 12:10~13:30 | 休 憩 時 間(備有簡餐) | 七 | 13:30~15:00 | 政府採購契約之廠商所負損害賠償責任 | 李家慶 |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 | 15:00~15:20 | 交 誼 時 間(備有茶點) | 八 | 15:20~17:00 | 政府採購契約之廠商所負損害賠償責任 | 李家慶 |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 〈下載報名表〉〈下載信用卡繳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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