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機關辦理「委託技術服務」採購須知與爭議類型解析

日期 2010/3/16 18:55:55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開課日期:99/03/25(四)

2010機關辦理「委託技術服務」採購須知與爭議類型解析

主辦單位: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10/3/25(四)

開課時間:09:20-16:30

優惠截止日期:2010/3/19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00325B-2010機關辦理「委託技術服務」採購須知與爭議類型解析.pdf

授課地點:暫定 集思台大會議中心(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800元/人, 傳真會員 3500元/人, 網路會員 3500元/人, 協辦單位 3200元/人, 貴賓會員 元/人 團體報名 3200元/人

授課宗旨:

     本課程具體詳盡地說明解析最新條文,並輔以實務範例或特殊案例,以加速機關採購人員瞭解並查詢參用,俾使機關對修法後所造成之影響及因應做法有充實詳盡地瞭解。
     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機關得委託廠商承辦技術服務。有鑑於專業委外是不可避免的趨勢,為協助您保障權益,本課程將深入剖析:重要法規、採購作業要領、委託技術服務廠商之常見爭議類型,提供您解決方法與處理程序之專業意見,實為政府機關部門、採購人員,實務處理不可或缺之講習課程。

課程特色

為您解析以下內容: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與應注意事項解析
 1. 機關與技術服務廠商間法律關係與權益保障解析
 2.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之相關重要法規與應注意事項解析
 3. 辦理該採購作業之常見問題與應注意事項解析
 4. Q&A 與 綜合討論
案例解析:機關辦理「委託技術服務」之糾紛預防與索賠爭議解析
 1. 機關委託「規劃設計廠商」常見爭議類型與案例解析
 2. 機關委託「監造廠商」常見爭議類型與案例解析
 3. 機關委託「專案管理廠商」常見爭議類型與案例解析
 4. Q&A 與 綜合討論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800元/人,搶先報名優惠價-個人價3500元/人、3人同行價(含)3200元/人、5人同行價(含)3000元/人,請於2010/03/19前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0/03/20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客服專員)
註:目前系統僅預設處理1人及3人報名價格,如報名時因人數不同或符合特別優惠項目,而發現計算結果與收費金額不一致時,請來電與課程承辦人確認,然後繳交正確之報名金額即可!
義舉兩得:我們將於報名費中提撥50元/人的善款,贊助社會福利機構,讓您智識與心靈均提昇!
雙重福利:報名課程+加入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立即享雙重福利(詳本中心網頁),詳洽本中心承辦人-分機17
開課人數:每場次達到30人時即開課.

注意事項

網路會員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協辦單位會員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系統之協辦單位會員報名預設收費為個人報名價,但如該課程提供協辦單位會員報名得享有優惠價時,您僅需在報名後,於繳費時繳交正確金額即可!)
公家機關學員報名:您可先行自課程介紹之『報名表下載』項目下載報名表,待簽呈核準後,再加入會員並線上報名即可。
   註:A.報名表下載方式:進入欲報名課程後,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即可找到『報名表下載』。
       B.如有需要索取公文者:可利用電話或客服信箱與本中心客服人員聯繫,我們將立即為您處理!
 

其他說明:
1.傳真報名程序:傳真報名表→來電確認→辦理繳費→傳真繳款收據→完成報名。
2.若使用之優惠價與系統預設之收費金額不同時,僅需於線上報名完成後,來電與客服人員確認即可。
3.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淮為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4.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核淮為景觀師培訓暨證照管理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5.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核淮為建築師開業證書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6.欲累積各執照換證時數者,須全程參與才頒發參訓證明,相關核准文號獲核淮後,將置於網頁之課程介紹中,供學員查詢。
7.本中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核準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構各課程學員之學習時數預計將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登錄。(惟依相關規定,學習機構所登錄之學習時數,須俟各學員服務機關(構)之人事人員確認複核後,始予生效。)
8.本中心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核準之終身學習護照登錄機構。(課程核準依主管機關個案認定)
9.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10.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11.取消報名請務必在上課3天前通知本中心,但報名學員仍須扣除報名退費手續及行政作業費(課程定價之10%)。
12.遇不可抗力或特殊狀況時,中心保留調整時間場地/講師課程之權利,以作妥適安排。
13.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寰瀛法律事務所 吳律師....More

實績:工程驗收階段常見法律問題與爭議處理實務、工程保固階段常見法律問題與爭議處理實務

經歷: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約聘編纂、經建會委託研究計畫「公營事業結束營業或破產時之善後問題研究」研究員、寰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本篇新聞來自: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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