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98年11月17日 發文:(98)省土技字第6175號
一、 主辦單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暨本會攝影社
二、 主 題:本公會主辦各項活動(含國內外旅遊、社團活動及研討會等)之攝影作品及參賽員員未曾發表過之作品,題材不拘。
三、 參加資格:本會會員、會員眷屬及會務人員。
四、 作品規格:
(1) 限6*8吋全放彩色或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數位照片皆可),及規定每人最多5張為限。
(2) 參展作品不得護貝、加色、翻拍連作及電腦數位合成,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
(3) 金、銀、銅牌參賽者只能擇一錄取,不得重複。
(4) 得獎作品得獎人需於通知五日內交付底片及數位檔(4M 以上)供主辦單位審核及放大複製,否則以棄權論,由後續得獎者遞補。
(5) 參賽作品需未曾在國內外獲獎或在刊物公開刊登。
(6) 得獎作品著作權屬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五、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9年02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六、 參加辦法:參加者詳填作者(會員證號)姓名、作品名稱、攝影地點及時間,黏貼或標示於作品背後,親交或郵寄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號12樓A3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信封上請註明「第八屆土木技師盃攝影比賽」。
七、 獎 勵:金牌一名,得獎牌一座及獎金伍仟元
銀牌二名,各得獎牌一座及獎金參仟元
銅牌二名,各得獎牌一座及獎金壹仟伍佰元
佳作五名,各得獎牌一座及獎金壹仟元
八、 評 審: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委員會,於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公開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