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面對工程爭議調解之要領

日期 2009/8/12 16:45:19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開課日期:98年09月03日(四)

機關面對工程爭議調解之要領

主辦單位: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09/9/3(四)

開課時間:09:20-16:30

優惠截止日期:2009/8/27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090903A-機關面對工程爭議調解之要領.pdf

授課地點:預定 立德台大尊賢會館(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3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800元/人, 傳真會員 3500元/人, 網路會員 3500元/人, 協辦單位 2900元/人, 貴賓會員 元/人 團體報名 3200元/人

授課宗旨:

    工程廠商與機關間之履約爭議多涉及法律及工程專業知識,且常因外在環境之變更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使爭議在所難免。目前履約爭議解決途徑多為調解、仲裁及訴訟。然「仲裁」,向不為政府機關所喜用。「訴訟」,則常因法院審理、曠日廢時及費用高等因素,爭議兩造通常都不願對簿公堂。
    由於「調解」其效力準用民事訴訟法調解之規定,調解成立確定者,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得逕為強制執行)。調解不成立者,可另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且「調解」具備:1.時效短、2.費用低、3.審理意見可完整表達,過程和諧、程序較有彈性、4.針對調解建議或調解方案,可不同意或提出異議,故調解審理結果大多能兼顧業界的訴求與主辦機關的立場…等諸多好處。
    有鑑於此良好溝通界面,本永續國土建設工程講座特別從「調解權益保護」與「調解談判技巧」切入,深入剖析調解之相關程序要點與權責釐清準據,讓您瞭解甲乙兩造訴求、妥協平衡點,從而迅速凝聚雙方共識以提升工程效能,共謀永續優質的建設產業環境。
 

課程特色

「調解」之談判技巧
一、如何辦理調解:1.履約爭議調解程序流程 2.政府採購法修正對調解之影響
二、如何掌握調解之談判技巧:1.履約爭議文件應注意事項 2.履約爭議之調解建議應注意事項
三、工程調解處理案例解析

「調解」之權益保障
一、預防重於治療~避免及降低等爭議發生
二、工程爭議的解決途徑與解決方案利弊比較
三、工程爭議調解釐清權責三要點: 1.程序問題  2.請求權問題  3.證明文件問題
四、工程爭議調解釐清權責三向度: 1.合約面  2.法令面  3.工程實務面
五、工程調解實例檢討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
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800元/人,搶先報名優惠價-個人價3500元/人、3人同行價(含)3200元/人、5人同行價(含)2900元/人,請於2009/08/27前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09/08/28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客服專員)
義舉兩得:我們將於報名費中提撥50元/人的善款,贊助社會福利機構,讓您智識與心靈均提昇!
雙重福利:報名課程+加入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立即享雙重福利(詳本中心網頁),詳洽本中心承辦人-分機17
開課人數:每場次達到30人時即開課。

注意事項

網路會員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協辦單位會員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系統之協辦單位會員報名預設收費為個人報名價,但如該課程提供協辦單位會員報名得享有優惠價時,您僅需在報名後,於繳費時繳交正確金額即可!)
公家機關學員報名:您可先行自課程介紹之『報名表下載』項目下載報名表,待簽呈核準後,再加入會員並線上報名即可。
   註:A.報名表下載方式:進入欲報名課程後,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即可找到『報名表下載』。
       B.如有需要索取公文者:可利用電話或客服信箱與本中心客服人員聯繫,我們將立即為您處理!
 

其他說明:
1.傳真報名程序:傳真報名表→來電確認→辦理繳費→傳真繳款收據→完成報名。
2.若使用之優惠價與系統預設之收費金額不同時,僅需於線上報名完成後,來電與客服人員確認即可。
3.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淮為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4.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核淮為景觀師培訓暨證照管理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5.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核淮為建築師開業證書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6.欲累積各執照換證時數者,須全程參與才頒發參訓證明,相關核准文號獲核淮後,將置於網頁之課程介紹中,供學員查詢。
7.本中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核準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構各課程學員之學習時數預計將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登錄,惟依相關規定學習機構所登錄之學習時數,須俟各學員服務機關(構)之人事人員確認複核後,始予生效。
8.本中心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核準之終身學習護照登錄機構。(課程核準依主管機關個案認定)
9.開課當日,不受理退費;開課日前申請退費,須扣除行政手續費(課程定價之10%)。
10.遇不可抗力或特殊狀況時,中心保留調整時間場地/講師課程之權利,以作妥適安排。
11.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陳 律師 / 土木技師 ....More

實績:政府採購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區域計畫法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等

經歷: 長昇法律事務所律師暨技師/台灣工程法學會理事/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理事/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全國聯合會理事/技師報社長/中國土木水利學會法規研究委員會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促參案件諮詢委員/內政部營建署推動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建設諮詢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經濟部工業局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
 

姓名:本中心特邀專家講師....More

實績:臺北市中正一分局辦公大樓新建工程(專案管理及監造)/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西湖分隊新建工程(專案管理及監造)/國立中興大學中科研發暨創業育成中心新建工程/國防部安宇南案(南部作戰指揮中心)專案管理監造技術服務/中部軍事法院暨監察署興建工程/南部軍事院檢大樓(設計監造)/ 中科院組測廠房統包工程(統包設計)等
 

經歷: 王正源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京倫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中國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學系兼任講師/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法益委員會委員/台灣省建築師公會台北聯絡處法益委員會委員/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建築師公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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