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班-機關業主處理工程糾紛索賠之要領

日期 2009/4/7 11:35:24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開課日期:98年04月24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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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班-機關業主處理工程糾紛索賠之要領

主辦單位: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高雄應用科技大學、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09/4/24(五)

開課時間:09:30-16:30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090424C-高雄班-機關處理工程糾紛索賠之要領.pdf

授課地點:暫定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

優惠截止日期:2009/4/16

報名費用:定價 3700元/人, 傳真會員 3500元/人, 網路會員 3500元/人, 協辦單位 3100元/人, 貴賓會員 元/人 團體報名 3100元/人

授課宗旨:

工程自招標、契約訂立、工程進行中、完工、驗收、訴訟、調解、仲裁等,均可能衍生諸多之法律爭議問題。身為機關業主的您,面對求償索賠(Claim),如何保障權利?應注意事項有哪些?不同的工程索賠案件中您如何因應?爭議處理程序中又該注意些什麼?

本中心特別禮聘目前實際於公共工程領域執業之資深律師擔任講座,專程由台北南下,提供您:相關法令、爭議處理方法及「索賠」之專業意見,實為政府相關部門、工程及法律界實務處理不可或缺之講習課程。

課程特色

為您解析以下主題:

機關業主如何預防廠商索賠之要領
01. 預防承商求償之應注意事項
02. 業主應先做之保障權利方法
03. 處理承商索賠之三道防線
機關業主在工程索賠案件中如何因應
01. 押標金               
02. 工程合約中連帶保證人之責任
03. 銀行履約保證金保證書
04. 工程範圍變更
05. 漏項
06. 工期展延之補償請求
07. 工程合約時效
08. 監督付款
09. 假扣押命令
10. 請求物調
機關業主於工程爭議處理程序中如何因應
01. 訴訟   
02. 調解
03. 仲裁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700元/人,搶先報名優惠價-個人價3500元/人、3人同行價(含)3100元/人、5人同行價(含)2900元/人,請於2009/04/16前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09/04/17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客服專員)
義舉兩得:我們將於報名費中提撥50元/人的善款,贊助社會福利機構,讓您智識與心靈均提昇!
雙重福利:報名課程+加入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立即享雙重福利(詳本中心網頁),詳洽本中心承辦人-分機17
開課人數:每場次達到30人時即開課.

注意事項

網路會員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協辦單位會員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系統之協辦單位會員報名預設收費為個人報名價,但如該課程提供協辦單位會員報名得享有優惠價時,您僅需在報名後,於繳費時繳交正確金額即可!)
公家機關學員報名:您可先行自課程介紹之『報名表下載』項目下載報名表,待簽呈核準後,再加入會員並線上報名即可。
   註:A.報名表下載方式:進入欲報名課程後,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即可找到『報名表下載』.
       B.如有需要索取公文者:可利用電話或客服信箱與本中心客服人員聯繫,我們將立即為您處理!


其他說明:

1.傳真報名程序:傳真報名表→來電確認→辦理繳費→傳真繳款收據→完成報名。
2.若使用之優惠價與系統預設之收費金額不同時,僅需於線上報名完成後,來電與客服人員確認即可。
3.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淮為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4.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核淮為景觀師培訓暨證照管理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5.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核淮為建築師開業證書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6.欲累積各執照換證時數者,須全程參與才頒發參訓證明,相關核准文號獲核淮後,將置於網頁之課程介紹中,供學員查詢。
7.本中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核準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構各課程學員之學習時數預計將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登錄,惟依相關規定學習機構所登錄之學習時數,須俟各學員服務機關(構)之人事人員確認複核後,始予生效。
8.本中心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核準之終身學習護照登錄機構。(課程核準依主管機關個案認定)
9.開課當日,不受理退費;開課日前申請退費,須扣除行政手續費(課程定價之10%)。
10.遇不可抗力或特殊狀況時,中心保留調整時間場地/講師課程之權利,以作妥適安排。
11.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 & 寰瀛法律事務所 李元德合夥律師....More

實績:代理韓國主要大型企業進行工程調解、參與ETC議約談判、擔任國內重大知名工程爭議案件之代理人

經歷: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行政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台北律師公會行政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台北縣政府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寰瀛法律事務所 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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