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土石方常見法律問題與判例解析

日期 2009/3/2 19:15:57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開課日期:98年03月11日(三)

營建土石方常見法律問題與判例解析

主辦單位: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09/3/11(三)

開課時間:09:20-16:30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090311A-營建土石方常見法律問題與判例解析講習.pdf

授課地點:預定 立德台大尊賢會館(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3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優惠截止日期:2009/3/4

報名費用:定價 3900元/人, 傳真會員 3500元/人, 網路會員 3500元/人, 協辦單位 3200元/人, 貴賓會員 元/人 團體報名 3200元/人

授課宗旨:

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常見之法律責任可分為民事及刑事責任,常見之民事責任,例如承包商未依約履行營建剩餘土石方挖、運、棄過程,機關業主得否主張全部不予計價?抑或應部分計價?再者,承包商未依機關業主約定棄置之場所棄置剩餘土石方,而任意傾倒者,應否予以計價?此外,承包商提出之棄土計畫未經機關業主核定前,所為剩餘土石方之運棄,應否予以計價?諸如此類之民事問題爭議,屢見不鮮。

另外,常見之刑事責任,例如機關業主之公務員於辦理剩餘土石方作業,協助承包商製作虛偽之需土證明,是否構成圖利罪?抑或偽造公文書罪?此外,公務員明知承包商未依地點傾運剩餘土石,卻仍予以計價,或收受承包商之金錢或不正利益,是否構成圖利罪?或受賄罪?抑或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亦為常見之刑事法律問題。

有鑑於此,本永續國土建設工程講座特邀請熟悉土方工程法律案件律師,為您解析相關民、刑事爭議處理,期盼透過多年經驗,讓與會者瞭解實務的運作及保障自身權益,以作為未來處理類似爭議之參考。

課程特色

為您解析以下主題:

營建土石方處理之民事問題與判例解析:
1.營建剩餘土石方之處理原則與合約規範
2.土石方爭議處理之民事責任解析
3.土石方爭議處理 - 調解、訴訟及仲裁判例解析

營建土石方處理的刑事問題與判例解析:
1.土石方爭議處理之刑事責任解析
2.土石方爭議處理 - 刑事偵查與刑事判例解析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900元/人,搶先報名優惠價-個人價3500元/人、3人同行價(含)3200元/人、5人同行價(含)2900元/人,請於2009/03/04前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09/03/05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客服專員)
義舉兩得:我們將於報名費中提撥50元/人的善款,贊助社會福利機構,讓您智識與心靈均提昇!
雙重福利:報名課程+加入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立即享雙重福利(詳本中心網頁),詳洽本中心承辦人-分機17
開課人數:每場次達到30人時即開課.

注意事項

網路會員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協辦單位會員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系統之協辦單位會員報名預設收費為個人報名價,但如該課程提供協辦單位會員報名得享有優惠價時,您僅需在報名後,於繳費時繳交正確金額即可!)
公家機關學員報名:您可先行自課程介紹之『報名表下載』項目下載報名表,待簽呈核準後,再加入會員並線上報名即可。
   註:A.報名表下載方式:進入欲報名課程後,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即可找到『報名表下載』.
       B.如有需要索取公文者:可利用電話或客服信箱與本中心客服人員聯繫,我們將立即為您處理!


其他說明:

1.傳真報名程序:傳真報名表→來電確認→辦理繳費→傳真繳款收據→完成報名。
2.若使用之優惠價與系統預設之收費金額不同時,僅需於線上報名完成後,來電與客服人員確認即可。
3.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淮為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4.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核淮為景觀師培訓暨證照管理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5.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核淮為建築師開業證書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6.欲累積各執照換證時數者,須全程參與才頒發參訓證明,相關核准文號獲核淮後,將置於網頁之課程介紹中,供學員查詢。
7.本中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核準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構各課程學員之學習時數預計將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登錄,惟依相關規定學習機構所登錄之學習時數,須俟各學員服務機關(構)之人事人員確認複核後,始予生效。
8.本中心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核準之終身學習護照登錄機構。
9.開課當日,不受理退費;開課日前申請退費,須扣除行政手續費(課程定價之10%)。
10.遇不可抗力或特殊狀況時,中心保留調整時間場地/講師課程之權利,以作妥適安排。
11.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吳詩敏律師....More

實績:工程驗收階段常見法律問題與爭議處理實務、工程保固階段常見法律問題與爭議處理實務

經歷: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約聘編纂、經建會委託研究計畫「公營事業結束營業或破產時之善後問題研究」研究員、寰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姓名:羅凱正律師....More

實績:著作:新刑法公務員定義對工程人員身份之影響

經歷: 經濟部研究員、金管會研究員、寰瀛法律事務所律師





本篇新聞來自: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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