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定地上權精析J 】設定地上權之權利義務篇

日期 2013/8/22 15:14:19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開課日期:2013/9/5(四)

【 設定地上權精析J 】設定地上權之權利義務篇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中華國土人才培訓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2013/9/5(四)

上課時間:09:00~16:00

優惠截止日期:2013/8/29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30905C.0906A.0913A.pdf

授課地點:【暫定】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07號-台灣大學進修推廣部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700元/人, 傳真會員 3600元/人, 網路會員 3600元/人, 協辦單位 3350元/人,
2人團體3350元/人 ,3人以上團體3200元/人

 授課宗旨:


【目的效益】

  如何活化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之大面積國有公用建築用地,提升土地效益,挹注民間發展動力,創造經濟乘數效益,乃是今年度財政部重要施政目標。

  去(民國101)年成案之地上權土地,土地權利金超過370億元,土地總面積超過9.2萬坪;其中壽險業者投入地上權的權利金金額已經超過300億元。預期今年度更將會是以地上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之關鍵年。

  如何結合政策支持、交通建設、適當誘因等配套,權利金與租金如何反映地上權之權利價值、如何使地上權建物之折舊率最小化、續約年限對獲利的影響、如何解決國有土地回收問題、如何從「防弊」轉為「興利」…等,參與本專班,您將獲得全面性之解決方案。

【推薦參訓】

公有土地、國有非公用土地與公股事業土地資產管理單位,壽險業,不動產開發業,對「設定地上權」有興趣者。

 

課程特色


一、地上權取得原因

二、地上權之存續期間與消滅

三、設定地上權後,地上權人有那些權利?有那些限制? 有那些義務?

四、設定地上權後,土地所有權人之權利?

五、設定地上權土地之回收障礙問題

六、地上權消滅後建物處理之解析

七、地上權與土地所有權之異同解析

八、地上權與土地租賃權之異同解析

九、地上權與典權之異同解析

十、時效取得地上權實務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700元/人,早鳥優惠價3600元/人、2人團體報名3350元/人、3人團體報名3200元/人。請於2013/08/29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3/08/30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分機23 劉小姐)

本中心官網上提供主講老師的學經歷與實績,每一位老師均擁有10年以上的實務經驗,授課內容均為講師們的實務經驗精華。上課時,講師們將會自我介紹並與您交流。 【Q&A說明】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
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1.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2.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3.退費方式:學員於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之前二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酌收課程定價15%之手續及行政作業費。開課日之前一個工作日與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本中心將寄發講義與發票給報名學員。
4.本中心保留各課程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辦理之權利。課程開課日與課程期間,恕不受理學員退費、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5.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革新小組委員/監察院不動產調查案諮詢委員/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審議委員/台北市政府市有財產審議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台北市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台北市地政局顧問/新北市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More

實績:

經歷: ‧台北市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
‧台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轄區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
‧台北市地政局顧問
‧新北市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
‧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審議委員
‧台北市政府市有財產審議委員會委員
 





本篇新聞來自: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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