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調整之爭議與請求實務講座

日期 2013/5/16 16:25:40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上課日期:2013年6月21日(星期五)

工程法務系列

工程款調整之爭議與請求實務講座

 

   旨:由於工程推行順利與否,牽涉甚廣,使承包商於執行施工階段,常因材料數量、工法選擇、設計誤差等因素,造成合約漏項、變更設計、圖說與價目表不一致等爭議,有鑑於此,本課程的規劃除針對相關議題爭議以案例解析說明外,亦特別就工程款請求調整時,有關請求之時效、時機、文件準備與辦理程序等法律上重要課題加以說明,以便能通盤瞭解及處理工程款之爭議。歡迎有興趣人士踴躍報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

上課日期:2013621日(星期五)

上課地點: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219011樓,近捷運七張站)

   用:定價3,500/人,614日前報名並完成繳費或三人以上團體價3,000/人。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表(02-29124104)或線上報名(http://www.tcri.org.tw/eclass

繳費方式:電匯或劃撥---請將報名表及收據傳真至本院。戶名: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

銀行電匯帳號:025-120-95251(台灣中小企銀-新店分行)郵局劃撥帳號:05100110

          ※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請將報名表及報名費以掛號郵寄本院

聯絡電話:02-89195024      傳真號碼:02-29124104  教育訓練組  鄧小姐

注意事項:1.傳真後請來電確認。

2.本院為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訓練機構,本課程正申請為工程會技師建築師執業執照換發 辦法規定之訓練課程(須全程參與,本院才發予參訓證明)。

3.本院預計於課前3天發送e-mail通知上課報到。

4.本課程提供紙本教材,不另提供電子檔案。

5.開課三日前申請退費,須扣除行政手續費(課程定價的10%);開課前三日起,報名繳納之各項費用,將一律不予退費。

6.本院保留決定是否受理報名/調整課程/調整講師/調整上課場地等之權利

 

課程表

日期 時間 課程名稱 講員
2013 09:00~09:20 報到
6
09:20~10:50 一、工程契約及價款之基本觀念 承業法律事務所
21 二、工程款常見爭議類型及處理 馬惠美 主持律師
1.實際施作數量與圖說不一致之爭議  
10:50~11:00 休息10分鐘  
11:00~12:30 二、工程款常見爭議類型及處理  
2. 漏項之爭議  
3. 乙式計價之爭議  
12:30~13:20 午餐時間50分鐘
  13:20~14:50 二、工程款常見爭議類型及處理 承業法律事務所
  4. 物調之爭議 馬惠美 主持律師
  5. 合約範圍變更之爭議  
  14:50~15:00 休息10分鐘
  15:00~16:30 三、請求時機及程序 承業法律事務所
  1. 何時請求及請求權時效之爭議 馬惠美 主持律師
  2. 如何請求及文件之準備  
  16:30~ 賦歸




本篇新聞來自: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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