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定地上權精析F 】設定地上權之契約爭議預防與財務評估實務

日期 2012/11/22 20:27:34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開課日期: 2012/12/19(三) 至 2012/12/20(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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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定地上權精析F 】設定地上權之契約爭議預防與財務評估實務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12/12/19(三) 至 2012/12/20(四)

上課時間:18:30~21:30

優惠截止日期:2012/12/11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21130A.pdf

授課地點:【暫定】集思台大會議中心(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2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4100元/人, 傳真會員 3850元/人, 網路會員 3850元/人, 協辦單位 3650元/人,
2人團體報名3650元/人 ,3人以上團體報名3500元/人

授課宗旨:


  本特訓班以「設定地上權應評估事項、開發效益、招商策略、估價試算、財務分析與契約如何規範雙方之權利義務」所設計之主題課程,邀請到跨領域實務專家為您解析,內容包括 : 如何辦理設定地上權作業與登記、地上權契約如何訂定、如何評估地上權權利價值、財務效益與權利金…等精彩內容,期強化土地開發專員活化利用閒置資產之專業,掌握土開效益,以及設定地上權應具備專業知能與處理規定,有效提昇機關辦理土地利用管理業務之效益,共謀全民之福利。

課程特色


設定地上權開發之重要契約條款與爭議預防

一、地上權契約之重要條款
1.地上權之經營範圍與期限、聲明承諾與擔保
2.地上權之基地交付、管理、處分、開發、興建
3.地上權之權利金、租金、保險、除外情事   
4.地上權之用地返還、建物移轉
5.地上權之缺失與違約、爭議調解、合約終止、履約保證

二、地上權開發之十數種態樣與問題點
1.地上權開發出租 
2.地上權開發轉讓

三、地上權常見違約風險與爭議預防對策
1.地上權人積欠地租未達二年之總額時,地主可否終止地上權?
2.地上權人積欠地租時,對於地上權受讓人有何影響?
3.地上權或建物遭強制執行時,地主可終止地上權?抵押權人可否主張對其不生效力?
4.地上權及其上建物遭強制執行時,地主如何因應?
5.開發契約或開發商所提計劃書與都市計畫與都市設計相衝突時,契約如何執行?

四、開發商因環評、都設審議或其他審查作業,致延誤開發時程,能請求延長?豁免逾期責任?


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土地開發之財務評估與執行實務

一、設定地上權之特性分析

二、設定地上權案件之財務評估實務與常見問題分析
1.財務規劃要項 (基本假設與參數設定、營運成本與收益、現金流量、自償能力分析、投資效益分析、融資可行性分析、風險
 管控分析實務、敏感性分析與情境分析…)
2.折現率的計算方法應注意事項、自有資金成本計算方式
3.財務效益分析(自償能力分析、內部報酬率分析、淨現值分析、獲利指數分析、回收年限分析…)
4.權利金設定方式、設定原則、調整機制與實務案例
5.設定地上權案件之財務查核重點

三、設定地上權違約案件之財務相關議題與解決:違約金、履約保證金、融資機構介入權、信託機制

四、Q&A問答綜合討論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4100元/每人,早鳥優惠價-個人價3850元/每人、2人團體報名-3650元/每人、3人以上團體報名-3500元/每人。請於2012/12/11完成報名繳費手續,2012/12/12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分機15 郭小姐)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
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1.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2.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3.退費方式:學員於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之前二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酌收課程定價15%之手續及行政作業費。開課日之前一個工作日與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本中心將寄發講義與發票給報名學員。
4.本中心保留各課程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辦理之權利。課程開課日與課程期間,恕不受理學員退費、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5.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促參財務顧問/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投資銀行部....More

實績:

經歷: 1.中銀財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投資銀行部協理
 

姓名:環宇法律事務所 主持合夥律師 孔繁琦律師 /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More

實績:工程爭議調解、仲裁與訴訟:代理承包商或業主參與工程仲裁、訴訟及調解案共計近二百餘件/工程爭議標的包括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第二高速公路北部/中部/南部路段、快速道路、第四核能發電廠、污水處理設施、機場航站、台北市立體育館、捷運系統、建築工程等

BOT投資契約之談判與執行、不動產開發規劃、招商與議約:擔任政府與民間機構BOT案法律顧問長達八年時間,參與十餘件中、大型BOT案。包括高鐵建設、中正機場捷運、高雄巨蛋、北投纜車、澎湖吉貝休閒渡假中心等

工程履約管理:就傳統工程與BOT案工程爭議預防與求償準備事宜,提供承包商、投資廠商及業主相關規劃建議與法律意見
 

經歷: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工程仲裁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中華民國專利代理人、台灣工程法學會顧問、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兩岸經貿事務委員會委員、環宇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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