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民間建築物綠建築更新診斷及改造評估』,歡迎申請…

日期 2012/8/15 17:08:23 | 新聞類別: 公會公告

申請方式:
(一)申請案件應於101年8月31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備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圖說(附件二、附件三),以掛號郵寄送至:2314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95號3樓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陳靜美小姐 收
(二)聯繫與諮詢窗口:02-866-76111轉分機133 陳靜美小姐

新增網頁1

101年度「民間建築物綠建築更新診斷及改造評估」作業要點

一、依據:為辦理內政部營建署101年度「民間建築物綠建築更新診斷及改造評估」專業服務案,特訂定本要點。

二、目的:為促進建築與環境共生共利,永續經營居住環境;落實建築節約能源,持續降低能源消耗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發展室內環境品質技術,創造舒適健康居住環境;促進建築廢棄物減量,減少環境污染與衝擊;提昇資源有效利用技術,維護生態環境,本計畫將提供專業諮詢輔導與診斷評估,協助民間既有建築物進行更新診斷及改造評估工作,以達民間既有建築物自力改善之目的。

三、申請對象:已領得使用執照之民間建築物及其建築基地,並以下列對象為優先:

(一)私有住宅、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主管機關報備,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建築物。

(二)私有辦公、商辦、廠辦空間。

(三)已立案之私立社會福利機構。

四、申請案件依下列改善項目提供診斷評估,改善項目之參考內容詳見附件一:

(一)建築節約能源:包括再生能源利用、外遮陽改善、屋頂隔熱改善、空調節能改善、雨水或中水回收再利用…等。

(二)建築生態保護:包括基地綠化改善措施、親和性圍籬、基地保水改善措施、建築物牆面或屋頂綠化…等。

(三)建築廢棄物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廢棄物貯存處理改善、落葉與廚餘堆肥處理、社區小型農園、污水處裡改善…等。

(四)建築室內健康環境包括綠建材使用、室內環境品質:音、光、溫熱、空氣環境之改善…等。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案件應於101年8月31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備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圖說(附件二、附件三),以掛號郵寄送至:

2314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95號3樓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陳靜美小姐 收

(二)聯繫與諮詢窗口:02-866-76111轉分機133  陳靜美小姐

六、審查原則:

(一)為辦理申請案件之審查,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成立「審查委員會」,就下列規定事項進行審查:

1.     客觀條件:依申請案例之基本資料、建築物與環境對應現況,由評審委員針對申請案例之整體環境條件〈含既存環境與改善願景〉客觀審視。

2.     更新診斷與改造評估實質效益:依申請案例推行潛力,及改善後能達到的示範效果,由評審委員進行評估。

3.     申請案例計畫整合性與成效:依申請案例提擬之計畫進行評估,提擬之計畫應具備示範特質,針對所提之計畫案能夠達到宣傳及教育目的。

4.     申請單位執行配合資源審查:申請單位執行的意願與熱忱、社區配合程度及參與人員專業認知等主客觀要素,其包含人力資源與素質、整體美觀與代表性、社區資源與回饋及對未來相關宣導活動之配合意願等。

七、申請案經審查同意者,由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免費提供諮詢、輔導及診斷評估等服務。

八、輔導方式:以現場查勘與電話、線上諮詢(網路通訊軟體)為主,並研提「綠建築改善計畫建議書」。 

備註:相關申請表格及推薦表格請下載附件檔案

 





本篇新聞來自: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http://www.twce.org.tw

本篇新聞的鏈接網址是:
http://www.twce.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