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委託專案管理(PCM)廠商之契約、計費、權責、履約爭議解析

日期 2012/8/9 16:27:04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開課日期:2012/9/6(四)

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委託專案管理(PCM)廠商之契約、計費、權責、履約爭議解析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2012/9/6(四)

開課時間:09:20~16:30

優惠截止日期:2012/8/31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20906A.pdf

授課地點:【暫定】集思台大會議中心(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700元/人, 傳真會員 3500元/人, 網路會員 3500元/人, 協辦單位 3200元/人,
2人團體報名3200元/人 ,3人以上團體報名2900元/人

授課宗旨: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等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件。實務上,技術服務契約之執行,需要配合業主,同時考量未來使用者之需求,隨時溝通調整,其過程有高客製化、高技術性、複雜性、交易過程長等特性。機關委託技術服務費用雖然不高,但工程總造價金額龐大,使用對象為全體民眾,故一旦規劃錯誤、可行性分析不當、規劃設計有瑕疵、監造驗收不實或專案管理不善,終將造成重大之社會成本支出。

  本講習邀請資深仲裁人與資深律師,具體且詳盡地解析最新修正法規與條文,輔以實務經典案例及特殊案例,為您深度剖析: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與委託專案管理(PCM)廠商之評選、計費、契約、權責、及委託技術服務爭議與如何舉證索賠,提供您解決之道與處理程序之專業法律意見,實為非工程專業機關或未具工程採購專業能力人力之機關、廠商、採購人員、法務人員、公民營事業機構,辦理採購案件不可或缺之實務課程。

 

課程特色

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委託專案管理(PCM)廠商-如何評選?延長契約之計費?契約調整?權責劃分?最新法令規定

一、委託技術服務之法律依據、權責關係與權益保障解析
     1.採購法及其細則
     2.建築物技術服務相關法規
     3.其他工程技術服務相關法規
     4.各類簽證規則
     5.各目的事業法規
二、機關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委託PCM廠商之評選、重要規定與應注意事項解析
     1.最新法規: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2.若要契約調整,怎麼辦:「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專案管理契約」與「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3.廠商與機關之間的權責分工:有委託與無委託之專案管理—公有建築物與公共工程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
三、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委託PCM廠商之計費、常見問題與應注意事項解析
     1.機關委託同一或不同廠商辦理工程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須知
     2.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計費方式建議

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委託專案管理(PCM)廠商-如何預防爭議?發生爭議,如何解決?如何求償?如何舉證?

一、如何預防爭議?錯誤態樣有哪些?
     1.機關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廠商」,如何預防爭議與案例解析
     2.機關委託「專案管理PCM廠商」,如何預防爭議與案例解析
二、如何處理「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委託專案管理(PCM)廠商」爭議求償?
     1.秘訣一「解決爭議程序」:調解?仲裁?
     2.秘訣二「請求權」: 如何確認您的法律依據?保障權益之道
     3.秘訣三「求償金額」:如何舉證?如何證明?如何準備文件?
三、實務經典案例之綜合討論 與 Q&A問答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700元/人,早鳥優惠價-3500元/人、2人團體報名-3200元/人、3人以上團體報名-2900元/人。9人以上,請來電洽詢。請於2012/08/31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2/09/01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分機18 洪小姐)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
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1.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2.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3.退費方式:學員於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之前二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酌收課程定價15%之手續及行政作業費。開課日之前一個工作日與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本中心將寄發講義與發票給報名學員。
4.本中心保留各課程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辦理之權利。課程開課日與課程期間,恕不受理學員退費、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5.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寰瀛法律事務所吳合夥律師....More

實績:工程驗收階段常見法律問題與爭議處理實務、工程保固階段常見法律問題與爭議處理實務

經歷: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約聘編纂、經建會委託研究計畫「公營事業結束營業或破產時之善後問題研究」研究員、寰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本篇新聞來自: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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