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日期:2012年1月5日(星期四)
工程法務系列9 工程爭議求償與舉證準備講座 宗 旨:工程爭議求償成功之關鍵在於工程爭訟程序中是否能有效地舉證,因此,如何蒐證與保全證據,成為是否能順利求償的關鍵因素。本課程將以工程施工爭議之求償態樣與舉證方式為講授核心,提供承包商合約管理人員及駐工地人員求償之舉證概念與求償準備建議,以期減低因舉證知識不足或舉證準備不足之而受不合理裁判之風險,並以明確舉證之作法,減少業主對承包商求償之不必要誤會,維護合法權益。歡迎有興趣人士踴躍報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 上課日期:2012年1月5日(星期四) 上課地點: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2段190號11樓,近捷運七張站) 費 用:定價3,500元/人,12月29日前報名並完成繳費或三人以上團體價3,500元/人。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表(02-29124104)或線上報名(http://www.tcri.org.tw/eclass) 繳費方式:※電匯或劃撥---請將報名表及收據傳真至本院。戶名: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 銀行電匯帳號:02512095251(臺灣企銀-新店分行)郵局劃撥帳號:05100110 ※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請將報名表及報名費以掛號郵寄本院 聯絡電話:02-89195040 傳真號碼:02-29124104 教育訓練組吳小姐 注意事項:1.傳真後請來電確認。 2.本院為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訓練機構,本課程正申請為工程會技師與建築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訓練課程(須全程參與,本院才發予參訓證明)。 3.本院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終身學習護照認可之訓練機構,本課程正申請登錄時數,上課當日請記得攜帶終身學習護照。 4.本院預計於課前3天發送e-mail通知上課報到。 5.開課當日前申請退費,須扣除行政手續費(課程定價的10%);開課當日起,報名繳納之各項費用,將一律不予退費。 6.本院保留決定是否受理報名/調整課程/調整講師/調整上課場地等之權利 課程表 日期 | 時間 | 課程名稱 | 講員 | 2012 | 09:00~09:20 | 報到 | 年 | 1 | 月 | 09:20~10:50 | 一、施工爭議之求償、舉證與案例解說 | 環宇法律事務所 | 5 | 1.施工爭議之求償型態與請求權基礎 | 孔繁琦 合夥律師 | 日 | 2.施工爭議求償舉證之重要性 | | ︵ | 3.常見施工爭議求償之舉證方式與案例解說 | | 星 | 10:50~11:00 | 休息10分鐘 | | 期 | 11:00~12:30 | 4.風險分配原則與舉證之搭配 | | 四 | 5.施工爭議求償之舉證準備 | | ︶ | 6.建立「以請求權基礎為導 向之蒐證方式」 | | | 12:30~13:20 | 午餐時間50分鐘 | | 13:20~14:50 | 二、工程遲延之求償、舉證與案例分析 | 達欣工程合約管理室 | | 1.工程遲延爭議發生的環境及觀念說明 | 藍秉強 主任 | | 2.工程遲延問題可能衍生之爭議類型 | | | 3.工程遲延廠商求償的過程 | | | 14:50~15:00 | 休息10分鐘 | | | 15:00~16:30 | 4.工程遲延之工期及費用如何舉證 | | | 5.工期爭議之案例介紹 | | | 16:3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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