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好「最有利標系列」採購

日期 2011/8/25 14:50:11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開課日期:2011/8/31(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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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好「最有利標系列」採購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11/8/31(三)

開課時間:09:20~16:30

優惠截止日期:2011/8/25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10831A-如何辦好「最有利標系列」採購.pdf

授課地點:暫定 台灣大學第二學生活動中心(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B1-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500元/人, 傳真會員 3350元/人, 網路會員 3350元/人, 協辦單位 3150元/人,
二人團體價3150元/人 ,三人團體價2950元/人

授課宗旨:

      最有利標乃機關能依招標文件所定之評審標準,就廠商投標標的之技術、品質、功能、商業條款或價格等項目,作綜合評選,以擇定最佳決標對象。視綜合評選之結果,所以得標者可以是一個分數高、產品品質好、功能強而價格雖高但屬合理之廠商。一方面讓機關在既定之預算規模下,買到最好之標的,把預算用得最有價值;另一方面可鼓勵廠商從事非價格之競爭,避免惡性低價搶標。然,由於欠缺具體契約規範及驗收標準,造成爾後對於履約結果是否符合給付價格之價值,難以評斷,故導致機關多迫於現實,多半以減價收受驗收或決標後一再變更契約,突生外界質疑或履約爭議。又,履約結果與建議書大相逕庭,契約未訂定違約罰則,造成機關損失。
      本課程有別於「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訓練」課程,不論是否具備採購基礎或進階資格者,均可報名參加,參與本課程將可對『適用最有利標』、『準用最有利標』、『參考最有利標精神』及『異質採購採最低標』等等採購作業,作一次通盤性了解與溫故知新,除了最新相關法令的規定,講師將以各種實際案例作綜合研析,讓參與本次課程之學員,能夠有效、正確且快速熟稔相關採購作業。課程內容重點如下:
‧各種最有利標系列之適用情形   ‧辦理最有利標常見執行缺失       ‧辦理各種最有利標系列之作業程序
‧如何辦理最有利標評選作業      ‧辦理最有利標系列採購常犯之錯誤行為態樣與防範之道
 

課程特色

【慶祝建國百年 : 報名本課程學員,中心將贈送每人「民100年最新版:政府採購法令彙編」與「採購錯誤態樣手冊」各一本】
為您解析以下內容:
一、 辦好最有利標系列採購之關鍵
二、 最有利標系列採購常見執行缺失
1.適用最有利標決標之辦理程序                       2.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之辦理程序
3.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求之辦理程序   4.適用異質最低標決標之辦理程序
5.不熟悉法令規定/未善用協商機制/程序太急於決標,未細膩評選/過度重視委員意見,未注意合法辦理程序
三、 如何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以及採購評選委員遴選與切結須知
四、 如何訂定評選項目、子項、配分及權重,以及分階段評選須知
五、 如何辦理開標與審標 (評選委員會會議與委員評審須知)
六、 如何評定最有利標:總評分法/評分單價法/序位法
1.總評分法:(1)價格納入評分-價格評分未合理案例(2)價格不納入評分(3)固定價格給付 
2.評分單價法:價格/總評分之商數最低
3.序位法:(1)價格納入評比(2)價格不納入評比(3)固定價格給付
七、 如何處理同分、同商數、同名次
八、 如何進行評選以及進行協商
九、 如何訂定底價與報價、如何辦理決標與決標後之資訊公開
十、 辦理最有利標系列採購之常犯錯誤行為態樣與防範之道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500元/人,搶先報名優惠價-個人價3350元/人、2人同行價3150元/人、3-8人同行價 2950/人,9人以上優惠價,請來電洽詢。請於2011/08/25前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1/08/26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分機18,黃小姐)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
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1.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2.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3.退費方式:學員於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之前二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酌收課程定價15%之手續及行政作業費。開課日之前一個工作日與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本中心將寄發講義與發票給報名學員。
4.本中心保留各課程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辦理之權利。課程開課日與課程期間,恕不受理學員退費、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5.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行政院法務部 前簡任技正兼組長 江獻琛....More

實績:行政院法務部簡任技正兼組長、台北縣政府工務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籌備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法務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法務部總務司工程組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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