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年會員及眷屬自費團保專案
日期 2011/6/13 17:30:14 | 新聞類別: 公會公告
| 近期會員將會收到公會為會員投保公費方案的保險卡以及此次自費加保的相關資料及表格,請多加留意您的信件。
自費加保方案至7月31日止,請將“自費加保資料表”詳實填妥各項資料連同繳款證明傳真至公會。
方案內容請詳閱附件! 台 灣 省 土 木 技 師 公 會<會員及眷屬自費團保專案> 一、參加資格:凡本會之會員、員工及其眷屬(含配偶、子女、父母)等均可加入。 1.會員及員工:在職且正常工作之會員,承保年齡最高至85歲未滿(不得再加投保意外醫療險)。 2.會員配偶:被保險人戶籍登記之配偶,承保年齡最高至75歲未滿。 3.會員父母:被保險人之親生父母或養父母,承保年齡最高至75歲未滿。 4.會員子女:年滿15歲足歲起至年滿23歲未婚且未就業之被保險人親生子女或養子女。 5.會員子女:自出生日起至未滿15歲前之子女限投保殘廢保險金(上限200萬),得附加醫療費用保險金。
☆已自費投保北市公會的會員,省公會也可以投保,最高投保金額為500萬元,不受限二公會加總為500萬元之規定!! ☆會員本人自費投保意外險後,眷屬方得投保意外險及意外醫療險!
☆投保意外險時,可選擇是否加保意外醫療險,不能單獨僅保意外醫療險!
☆非本國藉者,死殘投保金額最高限制200萬元!
☆所有被保險人之受益人可經指定,如不經指定則一律為"法定繼承人"!
☆搭乘陸海空大眾運輸工具意外險身故殘廢給付為雙倍!
☆一旦成立後不接受加退保!
☆自費職業等級須為三級內! 二、參加辦法:請於7月31日前將“自費加保資料表”詳實填妥各項資料連同繳款證明傳真至公會吳宥欣小姐辦理。 逾期恕不受理。電話 : (02)8961-3968#134 傳真 : (02)2964-1159 三、本團保自費專案統一生效日為100年8月16日中午12時。保險期間為一年。
四、繳費方式:郵局劃撥或上網繳費,一律年繳。 1.郵政劃撥帳號12295196 戶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2.登錄本會網站(http://www.twce.org.tw)線上繳費
五、優惠專案內容: 1.意外傷害險保費每100萬元保費:400元/年 2.意外醫療險3萬元保費:3萬元/年/129元 3.殘廢保險金:每100萬元保費99元/年( 限0歲~未滿15歲 ) ☆意外醫療險理賠方案: 1.實支實付型:最高限額3萬元,醫療費用收據可為正本或副本! 2.緊急救護車費用給付(限救護車部份):最高限額1仟元!
六、對本保險內容如有疑問者,可洽詢承保單位: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高雄分公司 承辦人員:宋晶晶小姐 連絡電話:(07)316-5021 傳真電話:(07)313-8308 行動:0937-833-396 ☆會員申請意外醫療保險理賠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 1.保險理賠申請書、簽名蓋章。 2.醫療診斷書,但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3.申請人意外醫療實支實付時須另提供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或副本。 4.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 5.若以救護車轉送者,須另檢具救護車緊急醫療轉送之證明文件。 備齊上述文件後,請將理賠申請文件寄到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吳宥欣小姐收,信封上註明理賠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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