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營建仲裁協會第十一期仲裁人訓練

日期 2011/3/23 16:05:30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日期:100年4月9日、10日、16日、17日,共計四天。
聯絡電話:02-27381667

臺灣營建仲裁協會第十一期仲裁人訓練簡章及報名表

 

一、指導單位:法務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臺灣營建仲裁協會

三、協辦單位: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全國聯合會、

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

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中華民國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台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

台北縣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臺灣營造工程協會、

台灣省大地工程技師公會、台北市大地工程技師公會、

現代營建雜誌社。

四、宗    旨:採購法85-1條已經修正實施,就工程採購爭議,有強制仲裁適用之空間,未來仲裁案量勢必比目前為多、且頻繁,仲裁人關係仲裁品質與公信力之維持,至為重大;為充實國內仲裁人力資源之學養和素質,增進仲裁人辦理仲裁事件之學識職能及實務經驗,期提昇仲裁之品質及公信力,並為推廣仲裁制度,建立獨立、公正、公平的營建仲裁制度,特辦理本仲裁人訓練。

五、法源依據:仲裁法第八條第一項及第五項與仲裁人訓練講習辦法第五條。

六、日    期:10049日、10日、16日、17日,共計四天。

七、地    點: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板橋會本部(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23712A3)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中區辦公室(台中市崇德路1629B4樓之2)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南區辦公室(台南市林森路11494樓之8)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高雄辦公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19012樓之2)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台東辦事處(台東縣台東市長安街23)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金門辦事處(金門縣金湖鎮蓮庵里三谿橋12)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澎湖辦事處(澎湖縣馬公市民福路29)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花蓮辦事處(花蓮縣花蓮市明心街1-38)

10049日、10日、16日講師於北區授課,其餘各區採視訊方式上課。

100417日模擬仲裁庭與基礎訓練測驗分別於北區、中區、南區、高雄等四區舉辦。(每區最低人數限制15人,不足15人併其他區)

八、費    用:(1)1人報名新台幣6,000

(2)具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教授、公務人員資格者:1人報名9折優惠,3人報名8折優惠。

(3)營建工程人員:2人報名9折優惠、3人報名8折優惠。

(4)本會會員代表:優惠8

九、報名方式:(1)即日起填妥報名表連同繳費單據影本傳真或寄送本會,報名人數未達60名,則暫不開課(報名截止日:100328日)。

(2)聯絡電話:02-27381667,傳真:02-27399428,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二段1411434樓,網址:http://www.tcaa.org.tw e-mailaacd.twn@msa.hinet.net

十、繳費方式:郵局劃撥帳號:19629816;電匯:台北富邦銀行基和簡易型分行,帳號:742-120-000221,戶名:臺灣營建仲裁協會)。

十一、報名資格:對仲裁制度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全程參與課程並經測驗考試及格(70分以上),本會發予「結業證書」。

十二、經訓練並取得證書後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始得向本會登記為仲裁人,仲裁人登記資格依據仲裁法第678條規定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曾執行會計師、建築師、技師或其他與商務有關之專門職業人員業務5年以上者。

2.曾任國內、外仲裁機構之仲裁人者。

3.曾任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職務5年以上者。

4.具有特殊領域之專門知識或技術,並在該特殊領域服務5年以上者。

十三、訓練課程

仲裁人倫理規範                           0.5小時

仲裁法                                     6小時

工程爭議處理與仲裁人法律責任               3小時

仲裁實務與案例                             3小時

仲裁制度面臨之挑戰兼論如何提升仲裁品質     1小時

工程仲裁在法院與仲裁庭審理之差異點探討   1.5小時

撤銷仲裁判斷之訴                         1.5小時

仲裁庭示範觀摩                             3小時

仲裁庭模擬演練                             3小時

測驗及研討                                 3小時

十四、講師:(擬聘下列講師,更改不另行通知)

施義芳:本會理事長、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

謝定亞: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立: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奧國維也納大學法學博士。

蘇錦江: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創會理事長、海洋大學材料工程博士。

尤英夫:臺灣營建仲裁協會理事。

陳明富:司法院副廳長、國立中山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博士。

陳錦芳:長昇法律事務所技師暨律師。

備註:技師積分累計證明由本會發給積分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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