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會員大會通知函

日期 2011/2/9 11:43:31 | 新聞類別: 公會公告

日期:100年04月23日(六)下午1時30分
地點: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中正館中正廳(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
※本回條敬請於100年03月31日(星期四)前寄回或傳真公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函

免 用 印 信

 

100年1月31日(100)省土技字第0475號

受文者:全體會員

 

主旨:本會謹訂於100年4月23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正,假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中正館中正廳(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召開第九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敬請撥冗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會第九屆第四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二、會員憑會員證出席,如不能親自出席者,請自行委託技師會員代理(每位出席會員僅得代理一人),並請填妥出席委託書(詳附件二)

 三、交通補助費以會員戶籍地為認定標準。中、南、東部會員參加本次大會,依下列原則辦理-

  ()請憑本(100)年度小會員證及身分證由大會財務組依程序辦理核付:

    1.補助3,000元:金馬地區

    2.補助2,000元:台南(含)以南、台東、澎湖

    3.補助1,500元:雲林、嘉義、花蓮、南投

    4.補助1,000元:彰化、台中、苗栗

    5.補助600元:新竹、宜蘭

    6.補助150元:基隆、桃園

  ()中、南部地區之會員得向中、南區辦公室登記,可由公會彙整後視登記狀況安排交通工具。(搭乘者不論單程或雙程均不另行補助交通費)

 四、本次大會設有12個報到窗口(含委託序號蓋章窗口×1、會計窗口×1、報到窗口×10),敬請 貴先進依會員證號尾數赴指定窗口報到。

 五、會員必須繳清本年度(含以前年度)會費始得參加大會,為確保 貴先進權益,敬請儘速繳交常年會費新台幣貳仟元整。未繳清者,大會當天必須先行至會計窗口排隊繳清費用,方得至各規定窗口辦理報到。

 六、依人團法規定會員大會委託出席者不得超過實際出席會員總數之1/3,接受他人委託出席之 先進,請先至委託序號蓋章窗口加蓋序號後,再按本人會員證號尾數赴指定窗口辦理報到。

 七、附件一 意願調查表(收件截止日100331日星期四)

   附件二 出席委託書

 






本篇新聞來自: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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