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人員之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與偵查權益保護須知

日期 2010/12/7 18:16:15 | 新聞類別: 研討會訊息(友會)

開課日期:99/12/17(五)

採購人員之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與偵查權益保護須知

主辦單位: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10/12/17(五)

開課時間:09:20~16:30

優惠截止日期:2010/12/10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01217A-採購人員之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與偵查權益保護須知.pdf

授課地點:暫定 集思台大會議中心(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700元/人, 傳真會員 3500元/人, 網路會員 3500元/人, 協辦單位 3100元/人, 貴賓會員 元/人 團體報名 3100元/人

授課宗旨:

      為增進採購人員法制專業素養,釐清圖利與便民之行政裁量,辦理「採購人員之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與偵查權益保護須知」:解析機關採購人員、廠商於執行或參與政府採購業務,應面對或可能面對之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採購人員因公涉訟,面對刑事偵查時應知之權益保護實務。本課程將深入淺出、配合實務案例與判決來解析,藉以提升公務同仁之採購專業與法制知能,落實「依法行政」。

課程特色

為您解析以下內容:
『政府採購行為之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須知』
一、公務採購行政責任須知
     1. 廠商之行政責任
     2. 機關採購人員之行政責任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務人員服務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糾舉、彈劾、懲戒、懲處)
     3. 行政裁量為不確定法律概念
     4. 行政裁量與不法之區別
二、公務採購刑事責任須知
     1. 廠商之刑事責任(例如圍標、偽造文書)
     2. 機關採購人員之刑事責任(例如綁標、圖利、貪污)
     3. 其他人員之刑事責任(例如綁標、洩密、偽造文書)
三、釐清圖利與便民之行政裁量爭議
     1. 圖利罪與違反法令 /  2. 圖利罪與行政裁量 /  3. 圖利罪與貪污治罪條例之修正重點
四、從實務案例分析法律責任與Q&A綜合問答討論
『採購人員因公涉訟之權益保護須知』
一、檢調偵查發動的原因與調查程序
二 、從刑事實務判例分析法律責任
     1. 圍標、綁標與轉包之實例
     2. 公務員期約、圖利或貪瀆之實例
三、如何面對刑事偵查與權益保護須知
     1. 偵查情境模擬
     2. 約談權益保護
四、從實務案例分析法律責任與Q&A綜合問答討論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700元/人,搶先報名優惠價-個人價3500元/人、2人同行價(含)3100元/人、5人同行價(含)2900元/人,請於2010/12/10前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0/12/11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客服專員)
註:因系統預設關係,若您計算結果與收費金額不一致時,請來電與課程承辦人確認,然後繳交正確報名金額即可!
義舉兩得:我們將於報名費中提撥50元/人的善款,贊助社會福利機構,讓您智識與心靈均提昇!
雙重福利:報名課程+加入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立即享雙重福利(詳本中心網頁),詳洽本中心承辦人-分機11
開課人數:每場次達到30人時即開課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系統之協辦單位會員報名預設收費為三人團報價,若報名金額與系統預設之收費金額不同時,請來電與客服人員確認後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註:A.報名表下載方式:進入欲報名課程後,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即可找到『報名表載』。
        B.如有需要索取公文者:可利用電話或客服信箱與本中心客服人員聯繫,我們將立即為您處理!
 

其他說明:
1.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淮為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2.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核淮為景觀師培訓暨證照管理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3.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核淮為建築師開業證書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4.本中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核準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構各課程學員之學習時數預計將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登錄。(惟依相關規定,學習機構所登錄之學習時數,須俟各學員服務機關(構)之人事人員確認複核後,始予生效。)
5.本中心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核準之終身學習護照登錄機構。(課程核準依主管機關個案認定)
6.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7.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8.取消報名請務必在上課3天前通知本中心,但報名學員仍須扣除報名退費手續及行政作業費(課程定價之10%)。
9.本中心保留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之權利。
10.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本中心特邀專家講師....More

實績:1.代理當事人處理民、刑事及行政爭訟案件
2.代理當事人處理工程糾紛調解及仲裁案件
3.為當事人提供有關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等法律意見
4.公司法律文件之撰擬、審閱及提供意見
5.促參案件招商文件及投資契約之撰擬與提供意見
6.南港世貿展覽二館專案管理(PCM)法律顧問
7.國立臺灣大學「本校校舍更新暨文創中心」開發評估技術服務案
8.高雄世運主場館興建工程專案管理法律顧問
9.「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校舍建議BOT / BTO計畫委託專業服務」計畫主持人
10.「台南市台南及鹽水污水下水道系統BOT計畫系統委託總顧問案」

經歷: 劉樹錚律師事務所律師
義理法律事務所律師
福田法律事務所律師
安信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本篇新聞來自: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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