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1 寫道:論壇圓桌武士相見歡, 是要以真面目見人的.辦法請以[本人相片]做為你的頭像,要清晰可辨識為基準.用動物,卡通是不行的,然後在本主題中, 回覆 "相見歡" , 你就是 得獎者.規則1.即日起開始實施, 何時終止? 獎勵金多少? 請待資訊委員會決議後,再行公告2.如有頭像不符規定者, 恕由版主直接刪除, 不另行通知如何更新我的頭像?1. 登入會員後, 點選右側 "觀看帳號"2. 再點選 "頭像", 再上傳頭像. (請注意頭像最大像素120 x 120)說明1. 我是希望實施一年後,是否串起來 可以跟 Taipei_101 一樣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