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教現況鑑定範圍

發表人 02936 於 2007/11/25 18:28:30
依各縣市損鄰處理程序,不論是三倍或四倍不等,這是「舉證責任」歸屬於施工單位或受損戶之問題,至於施工單位於委託時要做幾倍範圍,基於契約自由及風險評估自負之理由,悉由申請單位自己決定之。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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