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報告-->一級或二級品管

發表人 04736 於 2009/7/31 17:15:38
品管應該也是營建管理的一環
所以在這請教各技師先進前輩這議題應該沒錯唄

晚輩手邊一案因業主(兼監造)要求試驗廠商所出的各類試驗報告應直接寄達至監造單位,因此晚輩所任職的公司(主承包商)僅能等待監造函文檢送還各類試驗報告...,其理由是:
1.試驗費用係其付費
2.試驗報告判讀係二級品管的執掌,
並說晚輩任職公司過去一級二級的觀念都錯了

目前的因應對策係請試驗廠商一式報告多出幾份,
第一時間同時分送主承商及監造單位

晚輩比較不能理解的是那兩點理由的正確性,因為
1.契約確實有編列品質管制費,
但是試驗廠商係與承商定立契約而非與業主定立契約
2.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十二.監造單位...(二)
僅提到對廠商提出之材料設備之出廠證明,檢驗文件,試驗報告等之
內容,規格及有效日期應依工程契約及監造計畫予以比對抽驗,
並填具材料設備品質抽驗紀錄表--->並不是說試驗報告是二級品管


因此覺得監造的理由有點牽強,
不知是否自己見識淺薄,想請各先進前輩提供見解

感恩

來自: http://www.twce.org.tw/newbb/viewtopic.php?forum=15&topic_id=2589&post_id=7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