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技師需專任,可以請公會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發表人 00156 於 2008/12/6 7:32:23
引言:

04756 寫道:
同意以上看法

同樣是國家高等考試及格
為何技師必須受限
而其他醫師 會計師 律師 可以兼任 兼任 再兼任

受聘醫師 會計師 律師 可以兼任 兼任 再兼任嗎?

來自: http://www.twce.org.tw/newbb/viewtopic.php?forum=13&topic_id=1768&post_id=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