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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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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編 輯:莊均緯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巫垂晃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洪明瑞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讓工程界成為呼吸權的領航者

台灣係繼韓國之後,第二個將室內空氣品質強制立法管理的國家,讓空氣品質的管理由室外延伸至室內私的領域,在人類空氣污染防制史上具有里程碑的劃時代意義,同時也符合了世界衛生組織以及歐美日等先進國家追求「呼吸權」以及「免疫建築」與「健康建築」的發展趨勢。我國「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立法與推動,對於台灣都會區日趨嚴重的「病態建築症候群」、「室內化學物質過敏症」以及「建築關聯症」等問題的預防與改善,可謂一道針砭良方,預期將能為維護國人的居住品質、改善公共衛生並促進身體健康,發揮實質且具體的貢獻。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納管的室內空間形態高達十種類型以上,未來除了私人的建築物外,舉凡供公有、公共以及公眾使用的空間與交通運輸等單位,幾乎全面涵蓋在內,不但影響層面廣且衝擊效應大。在管制的9個污染物指標中,「甲醛」及「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不是致癌物就是刺激或毒性物質,對居家的日常生活品質以及人體健康的潛在危害風險極高。國內、外各種相關研究已清楚顯示,其主要來自於各種室內裝修建材以及塗裝行為。無怪乎報章雜誌或電視新聞中「毒家塗料」、「塗毒一生」的報導屢見不鮮。根據消基會近年來不定期的調查結果更發現,市面上的各種塗料或裝修建材,含有刺激、毒性或致癌物質的建材比例高達八成以上。此不難讓人聯想,何以衛生福利部2013年的通報資料顯示國人每7.1分鐘即有一人罹患癌症的相關性了。

台灣地處亞熱帶氣候區,常年高溫高濕的環境條件,往往讓建築材料中的化學物質有較高的蒸氣壓而易於逸散至空氣中,進而在不知不覺中危害室內人們的健康;加以國人的高住宅自有率以及普遍有過度裝修與裝修過於頻繁的居住習慣,因而較寒帶、溫帶等其他地區有更高的曝露危害,造成台灣室內甲醛的致癌風險高於國外標準217倍的嚴重現象。根據「國際癌瘤研究署」及「世界衛生組織」的研究發現,長期在低濃度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中暴露,會引起各種病變,甚至有致癌、致突變、致畸形等三致效應,此低濃度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在室內裝修建材中幾乎隨處可見,至少已有一、二十種被檢測出並高頻率的出現在室內環境中。因此,民眾對於購屋與居家裝修作業不可不慎,而從事室內裝修設計與室內裝修施作業者更不可不察。

為因應「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實施並改善室內裝修建材的危害,民眾以及室內裝修設計與施工業者該何去何從呢?該具備何種態度或認知方能有效地降低其對於健康上的危害並滿足法令的要求?首要之務應在於源頭減量的觀點與實質作法,從材料的性能要求(中國國家標準、商品檢驗法)、設計標準(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7章綠建築基準)、選用依據(低逸散綠建材標章、綠建築標章室內環境品質指標、環保標章)等層層加以把關,如此方能確實匡正並將裝修建材的各種危害降至最低,同時避免室內裝修作業一再成為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根源。

台灣對於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的立法與推動,讓我們在華人社會的軟實力再次受到稱羨與讚嘆,也宣示我國在享有五權分立的民主成就後,再次成為第六權「呼吸權」的領航者。然台灣仍不應以此自滿,後續的配套措施,諸如:室內潔淨強制行為規範、優良室內空氣標章制度、室內潔淨技術與產品認證、公告場所資訊交流平台等,仍持續推動與精進,避免維護國人健康的良好美意與成效有杯水車薪之憾。因此,本報在此鄭重呼籲,台灣的「呼吸權」革命尚未成功,吾輩關心室內空氣品質與居家健康議題的各界仍不可懈怠,更應戮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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