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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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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933

發  行 人:施義芳
社務委員:陳錦芳、蔡震邦、黃科銘、伍勝民、拱祥生、莊均緯、周子劍
     黃清和、張錦峰、朱弘家、陳玫英、吳亦閎、呂震世、陳永成
監  察 人:巫垂晃、洪啟德、蔡得時、陳清展、梁詩桐
社務顧問:顏 聰、徐德修
社  長:拱祥生

副  社 長:陳錦芳、陳玫英

總  編 輯:莊均緯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巫垂晃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張錦峰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政府失能 食安不安

食用油品問題關係到全國人民健康,台灣曾在民國70年代發生彰化米糠油遭多氯聯苯污染,致使部分居民罹患疾病,這些人遭受病痛折磨,到今天仍然是揮之不去的痛楚。然而,他們所遭受的痛苦,顯然並未喚醒政府官員或廠商對食安問題的良知?

按理說,國內已有前車之鑑,政府官員對於食品(包含油品)的安全應謹慎且戰戰兢兢監督及抽查才是,但從去年至今一連串食用油事件,突顯政府以拖待變的心態。以最近9月份才發生強冠餿水油事件為例,政府官員就應立即針對油品製造商全面清查,並將目前市面上販售之食用油品,逐一取樣檢驗,但是台灣的政府官員做了沒?進一步追問,為什麼已經存在的問題,一再重覆發生?政府所採理由總是稽查人員不足,無法應付龐大的工作?即使是事實,但是有誰能告訴納稅人,政府官員到底做了哪些應有的把關?是人員真的不足,還是便宜行事、專業能力不足及不作為。

再者,法院的量刑太輕,也是導致黑心廠商一再的違法。據媒體報導,強冠餿水油事件,其負責人僅以950萬元交保,試想他賺了多少黑心錢?危害了多少國民的健康?使政府的健保費增加了多少?這些代價加起來,凸顯他要交保的費用真是九牛一毛,就算保釋金1~2億元仍不足夠,亦無法嚇阻其犯罪行為,仍有恃無恐繼續犯罪。否則保釋出來,花個巨額費用的律師辯護費,爾後輕判幾個月有期徒刑或緩刑,試想這樣真能達到懲罰效果?這也是一再爆發食安危機的問題之一,日月光排放污水案不就是個實證?

行政院從事件發生後,總強調要辦到底,辦到廠商倒閉為止,但全國人民承擔的健康危害一再發生,誰能負責?我們只看到政府喊的口號,政府官員的魄力及決心在那裡?

一句道歉,雖然比沒有道歉好,但是人民要的不是一再的道歉,因受害的仍然是無辜人民,本報希望政府各部門的官員,拿出你們的良心與公權力積極任事!讓黑心廠商不再製造黑心產品殘害人民的健康,才是人民所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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