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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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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編 輯:莊均緯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巫垂晃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朱煌林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從『親子之間』到『夫妻之間』

(From the Cradle to the Grave----從出生到往生)

何豐德技師

我們驀然發現人性與責任的重要,那些曾經握過的手,唱過的歌,流過的淚,愛過的人,盡過的責-所謂的「曾經」,就是幸福。親子之間是人類倫常之人性道德,夫妻之間則是人類人倫、人道、人權之責任道德,這是人類從出生到往生兩種層面自然天性的一件事情。筆者一再的反復思索「人生」,藉此延伸為生命的可貴、責任的發展及男女夫妻平權的道理,從「人」自然誕生演進到生命光輝昇華的無限開放,以下是我個人的體認、體悟,希望能分享大家:

父母與子女之間首重自然生命---人性道德

人從呱呱墜地出生,就需要父母親發出自然的人性與對生命的重視,人出生就有活的權力,如果人能夠有尊嚴的活到90歲以上,甚至100歲、120歲,應是天命了,這是上天給于的高壽,家庭、社會、國家均要設法負責照顧關懷才好,才是文明社會進步的國家,亦是中山先生社會安全(Social security)民有、民治、民享思想的理想社會。雖然大陸人說:「長命百歲」,台灣人說:「無禁無忌吃百二」,無論如何,人從出生到往生,都重視生命,都尊重人權,都追求長壽。 

丈夫與妻子之間首重人倫人道人權-責任道德 

 人倫:人類相處的道理,包含君臣有義、父子有親、夫婦有情、兄弟有序、朋友有信,當中就談到夫妻相處的道理。

 人道:人類特具的品德,就是人要有是非觀念和正義感及同情心,也就是要有尊重保護人類生命的權利,更應該注重夫妻之間相互扶持的情趣。

 人權:人類在法律上享有民主自由、獨立自主的一切權利,夫妻相處人倫人道人權都是責任的體現。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編第972條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第985條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第1001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以上強調的是一夫一妻制,這就是  國父孫中山先生創建民國後製訂中華民國憲法,傳承中國五千年優良歷史文化、文明演繹珍貴的碩果。

中國文化「道」是最高的理想,「德」是最後的真實,人的德性從天道來,德性在於仁心的顯發,仁德是孔子倫理道德的中心思想,所以說:「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為了追尋現代化的理想,人類文化才有「西學為用」的民主法治與科學技術文明,而「中學為體」的文化精神是穿越幾千年薪火相傳的道德精髓,任何一個小家庭,我們希望做到父母慈愛、子女孝順、兄姊友善、弟妹恭敬,也就是古人先賢所說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發自人類本性責任發展的明訓,國人自古重男輕女並不恰當,本人認定,現代人實應體認男女平權的道理。以上論述謹代表個人長久以來的看法,大家都是社會中各行各業的精英,都是奉獻社會服務人群的熱心人士,小家庭的努力經營一定就是幸福家庭的基礎,願有機會能與讀者有緣人共同分享,期與大家共勉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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