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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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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得時、蔡震邦、吳亦閎、吳朝景、洪啟德、陳玫英、曾傳來
監  察 人:黃科銘、陳錦芳、鄭明昌、張錦峰、周功台
社務顧問:李咸亨(北區)、顏 聰(中區) 、徐德修 (南區)
社  長:周子劍

副  社 長:蔡得時、吳朝景

總  編 輯:拱祥生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巫垂晃

總  主 筆:莊均緯
本期主筆:葉榮晟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高鐵雲彰地層下陷問題 政府已有因應對策

 ﹝本報訊﹞為解決雲林、彰化地區高鐵沿線之地層下陷問題,行政院吳院長於1004月間指派李政務委員鴻源召開跨部會專案會議,整合協調各部會資源,研議具體方案。經召開數次專案會議及現勘後,業由經濟部彙整研提「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陳報行政院,並於100816日經行政院核定後據以推動,將可有效減緩該地區地層下陷問題,維持高鐵行車安全。

工程會表示,行動計畫係頒訂「減抽地下水,增供地面水」、「地下水環境復育-補注地下水」、「加強管理」及「國土規劃」等4大策略,以110年達成農業用水減抽3.3億噸、公共用水減抽1.2億噸、地下水補注1.5億噸、增加水源2億噸、持續下陷面積由449平方公里減少一半為目標。分別由中央權責機關(經濟部、農委會、交通部及內政部)及地方政府(負責違法水井查緝)共同執行,並由「經濟部地層下陷防治推動委員會」負責管考執行成效。計畫主要內容如下。

一、增加可用水源,並減抽公共用水

推動湖山水庫及規劃鳥嘴潭人工湖,供應雲林及彰化地區自來水,湖山水庫預計104年完工後,屆時雲林地區自來水公司地下水井即可全面配合停抽;鳥嘴潭人工湖分2期開發,111年全部完工後,彰化及南投地區自來水可減抽地下水1.1億噸。(湖山水庫截至10010月底止,進度已達64.33%)

二、地下水補注

經濟部水利署於本年上半年辦理濁水溪下水埔河槽地下水補注試驗計畫,初估補注量約2,270萬噸,10月份將持續辦理簡易序列土堤河槽地下水補注,預計補注約5,000萬噸。另辦理「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及「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於雲林投入8.7億元,設置9座滯洪設施,增加滯洪面積168公頃,蓄水容量406萬噸,除在汛期可有效降低水患威脅之外,同時也兼具地下水補注的功能。

三、農業用水減抽

配合推動節水型灌溉、三階段封停彰化及雲林水利會公有水井、畜牧及養殖節水計畫、增供地面水源等措施下,逐年輔導水利會及民眾減抽地下水,達成減抽地下水3.3億噸之目標。預計封停590口公有農用水井(目前已先停用5口),推廣彰化、雲林地區旱作節水管路灌溉設施面積達400公頃,約可節省200萬噸水量;辦理灌溉圳路更新改善50,000公尺,約可節省35萬噸水量;辦理養殖區海水統籌供應系統及排水路環境改善,減少地下水抽取。

四、高鐵沿線安全荷載管理

沿線開發基地將採個案控管由內政部、交通部共同會審,交通部及台灣高鐵公司持續對荷載沉陷進行監測並據以研訂高鐵沿線荷載評估作業準則(預計10112月底前完成);另內政部後續將依評估結果從土地使用分區、地層下陷區使用管制等,檢討修訂相關法令規範。另台灣高鐵公司將持續對高鐵橋墩沉陷之監控與因應,並於每年3月完成前一年度之監測報告提送相關機關。

五、水井處置數量

配合湖山水庫、鳥嘴潭人工湖完工,自100年至112年,將處置雲彰地區深水井公有1,191口,合計減抽地下水2.18億噸(自來水公司350口、農田水利會590口、台糖公司12口、其他如國中小學、工廠、雲林第二監獄共計239口)。100年度將優先處置33口(包括雲林農田水利會5口、台糖公司3口、雲林第二監獄2口、國中小學水井23口)。私有水井部分,除100年度將優先處理7口溪州及元長工業區工廠水井外,彰化及雲林縣政府今年度亦已處置179口民眾違法之私有水井。

六、水井處置原則

優先針對深水井計行處置,農用淺水井現階段暫不處理,深水井部分將與地方政府充分溝通及進行宣導,工業用水井及水公司公共用水井亦將與利害關係人說明,並提供替代水源後處置水井。至淺水井部分,將於完成減抽配套措施及替代水源後再行處理,短期內民眾用水權益不受影響。

工程會表示,行政院業已核定「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由各權責機關據以推動中,國土保育及高鐵行車安全將獲得保障。惟考量雲林、彰化地區可供應水源條件及地層下陷環境之限制,基於國土安全,本區域於經濟開發及產業發展上,應避免引進高耗水產業,重大開發建設除應慎選工法避免造成地層荷重外,另須搭配新增水源規劃或自行開發水源,俾利有效降低環境衝擊(工程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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